(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分配情况表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姓名
| 姓名 | 获授限制性股票(万股) |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84人) | 293 | 100% | 1.02% |
| 合计 | 293 | 100.00% | 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