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3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6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户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