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0证券简称:爱普股份公告编号:2025-04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
更正及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杭州明策)于2025年10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明策转让其持有的29,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的7.5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1,000,000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经事后检查,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补充,具体如下:
1、“一、本次转让概述(一)本次转让的基本情况1.本次转让情况”
更正前: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 |
更正后:
“一、本次转让概述(一)本次转让的基本情况1.本次转让情况”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偿还安排:到期后视自有资金情况安排偿还借款 |
2、“一、本次转让概述(一)本次转让的基本情况2、本次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更正前:
|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转让后 | |||
| 转让前持股数量(股) | 转让前持股比例(%)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转让股份比例(%) |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
| 魏中浩 | 117,014,266 | 30.53 | 29,000,000 | 7.57 | 88,014,266 | 22.97 |
| 杭州明策 | 0 | 0 | 29,000,000 | 7.57 | 29,000,000 | 7.57 |
更正后:
|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转让后 | |||
| 转让前持股数量(股) | 转让前持股比例(%) | 转让股份数量(股) | 转让股份比例(%) |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
| 魏中浩及一致行动人 | 130,334,266 | 34.01 | 29,000,000 | 7.57 | 101,334,266 | 26.44 |
| 杭州明策及一致行动人 | 9,750,000 | 2.54 | 29,000,000 | 7.57 | 38,750,000 | 10.11 |
3、“二、本次转让双方情况介绍(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补充前:
| 转让方姓名 | 魏中浩 |
| 转让方性质 |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
| 其他持股股东□是□否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 |
补充后:
| 转让方姓名 | 魏中浩 |
| 转让方性质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
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其他持股股东□是□否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 |
转让方一致行动人情况如下:
| 转让方一致行动人名称 | 上海轶乐实业有限公司 |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受让方性质 | 私募基金□是?否其他组织或机构□是?否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694160606F |
| 法定代表人 | 魏中浩 |
| 成立日期 | 2009年8月31日 |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
| 实缴资本 | 2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3203室 |
| 主要股东 | 魏牧也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日用百货、建材、金属材料、汽车零部件的销售,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从事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文化艺术交流策 |
4、“二、本次转让双方情况介绍(二)受让方基本情况”补充前:
划,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受让方名称
| 受让方名称 | 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受让方性质 | 私募基金□是?否其他组织或机构□是?否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13MADK7NU51F |
| 法定代表人 | 陈欢 |
| 成立日期 | 2024年4月26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实缴资本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科城街178号1幢10层1005-10 |
| 主要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科城街178号1幢10层1005-10 |
| 主要股东 | 杭州信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5% |
| 主营业务 |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等。 |
补充后:
| 受让方名称 | 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受让方性质 | 私募基金□是?否其他组织或机构□是?否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13MADK7NU51F |
| 法定代表人 | 陈欢 |
| 成立日期 | 2024年4月26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实缴资本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九华路568号3幢D1单元301室-15 |
| 主要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九华路568号3幢D1单元301室-15 |
| 主要股东 | 杭州信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5% |
| 主营业务 |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等。 |
受让方一致行动人情况如下:
| 转让方一致行动人名称 | 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受让方性质 | 私募基金□是?否其他组织或机构□是?否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6941605699 |
| 法定代表人 | 邵邡 |
| 成立日期 | 2009年8月31日 |
| 注册资本 | 1,920万元 |
| 实缴资本 | 1,920万元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4103室 |
| 主要股东 | 邵邡持股78.02% |
| 主营业务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日用百货、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杭州明策实际控制人沈淋涛先生与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馨宇)实际控制人邵邡先生存在合作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认定上海馨宇为杭州明策的一致行动人。
5、“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补充前:
(六)锁定期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乙方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自愿锁定12个月,在锁
定期内,乙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取得的标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此外,乙方不排除通过其他方式(如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另行受让等)取得标的公司股份,另行取得的标的公司股份不受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限制。
补充后:
(六)锁定期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乙方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自愿锁定12个月,在锁定期内,乙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取得的标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此外,乙方不排除通过其他方式(如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另行受让等)取得标的公司股份,另行取得的标的公司股份不受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限制。
(七)其他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除上述更正、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