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013证券简称:亚普股份公告编号:
2025-055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拟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间接股东买入公司股份暨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自2025年
月
日起
个月内,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新)和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国投高新首次买入金额)。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投高新和国投高科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429.52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因素影响,国投高新和国投高科预计无法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国投高新和国投高科拟将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
个月至2026年
月
日,其他增持计划内容不变。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__0__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__0__% |
增持主体名称
| 增持主体名称 |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_252,450,000_股 |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_49.25_%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国投高新 | 90,000 | 0.0176 | 国投高新为国投高科的控股股东,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且受同一主体控制。 |
| 国投高科 | 252,660,000 | 49.2900 | ||
| 合计 | 252,750,000 | 49.3076 |
注:上表中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数据。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增持主体名称 | 国投高新、国投高科 |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5年4月9日 |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5年4月8日~2025年10月7日 |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4,000万元~8,000万元 |
|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投高新、国投高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实施增持429.5290万元,其中国投高新累计增持124.8542万元,国投高科累计增持304.6748万元。 |
|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投高新、国投高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实施增持300,000股,其中国投高新累计增持90,000股,国投高科累计增持210,000股。 |
|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0.0585% |
|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 | 自有资金 |
三、延长增持计划的原因及有关安排
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因素影响,国投高新和国投高科预计无法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国投高新和国投高科拟将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6年
月
日,其他增持计划内容不变。
四、本次延长增持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拟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是√否
(三)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是√否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