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603010)_公司公告_万盛股份: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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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603010证券简称:万盛股份公告编号:2025-08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交易目的□获取投资收益√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其他:________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单位:万元)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单位:万元)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其他:___
交易期限_2026_年_1月1_日至_2026_年_12_月_31_日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等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主要以美元、欧元等为主。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以降低风险敞口,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从而降低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在2026年度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预计衍生品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任何时点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三)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2、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3、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

4、交易场所: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5、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不超过一年。

7、交割方式: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相关,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保值业务。

(五)交易期限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交易期限为2026年度,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金融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公司将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三)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财务部门将时刻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将负责为公司选择交易对手,统一控制额度;就紧急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负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研究,金融信息的收集与报告;具体负责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五)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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