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康国际(603001)_公司公告_奥康国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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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国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603001证券简称:奥康国际公告编号:临2025-040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永嘉县千石奥康工业园公司视频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2,732,2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8.065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王振滔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王晨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405,61799.8305323,1000.16763,5000.0019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并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2,422,11799.8391308,1000.15982,0000.0011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关于选举王振滔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92,017,14199.6289
3.02关于选举王进权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92,015,44099.6280
3.03关于选举余雄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92,016,43999.6286
3.04关于选举王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92,016,44299.6286

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关于选举周俊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92,016,43699.6286
4.02关于选举BINGSHENGTENG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92,016,43499.6286
4.03关于选举林宗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92,016,43399.6286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0,667,90098.4443323,1001.53893,5000.0168
2关于修订并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20,684,40098.5229308,1001.46752,0000.0096
3.01关于选举王振滔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79,42496.5939
3.02关于选举王进权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77,72396.5858
3.03关于选举余雄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78,72296.5906
3.04关于选举王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78,72596.5906
4.01关于选举周俊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78,71996.5906
4.02关于选举BINGSHENGTENG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78,71796.5906
4.03关于选举林宗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78,71696.5906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并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上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逐一对议案3-4的各子议案进行表决,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黄敏、章竞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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