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集团(601996)_公司公告_丰林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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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秦媛)

作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林集团”)的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2025 年 度的工作中,凭借丰富的行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股东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 事项提供了独立客观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积极促进公司治 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秦媛,女,1971 年5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 任淄博周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管会计,北京新京联成资产评估事务所合 伙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常务副总裁等职务。现任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2025 年9 月17 日经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 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 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就公 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 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中担任委员。2025 年公司共召开7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3 次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 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完成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充 分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 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在日常工作过程中, 密切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现 场履职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加强与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认真审阅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季度报告、相关审计文件,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重大会计事 项,未发现重大错报或遗漏;考察公司总部及工厂,深入各业务流程,对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评估,并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审计质量进行了监督 重点关注;参与公司的经营分析会,与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负责人共同探讨公 司的经营数据、市场形势以及面临的挑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走进客户,深 入了解市场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反馈、客户满意度以及潜在需求,为公司 调整市场策略、提升产品竞争力提供参考;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中小 股东充分沟通交流。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 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 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独 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审阅了关联方清单及主 要业务合同,确认公司未发生需披露的关联交易。同时,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完善性进行了评估,未发现重大缺陷,后续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执 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公司不存在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 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 年4 月10 日和2025 年5 月23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 费8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7 万元。 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要求。本次续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董事的提名、任免以及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 年8 月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于2025 年9 月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其职责的资格和能力,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2025 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并参照地区、 行业的发展水平,薪酬标准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 酬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5 年,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以上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 良好的沟通协作。

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 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签署页)

董事签名:

秦媛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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