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于开治 | 副总经理 | 2025年12月17日 | 2028年1月20日 | 工作原因 | 是 | 控股子公司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董事;全资子公司中核核能开发(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控股子公司中核玉林核电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中核东华茂名绿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董事 | 否 |
二、本次离任对公司的影响于开治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
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对于开治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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