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汽研”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重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丹主持,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汽研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信息与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符的情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实施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二个解锁期部分解锁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解锁除已调动、离职的30名及5名暂不解锁的激励对象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授予的其余331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中国汽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和《中国汽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中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解锁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31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4,173,21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