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届二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战略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年中调整)的议案》相关会议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围绕2025年度投资计划,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煤电项目和新能源项目投资计划,确保公司煤电煤电项目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落地,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意公司对2025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年中调整。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刘峰孙凯吴凤东姚直书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