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期限要求,于2025年7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7月9日。本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
名,实际参与书面传签表决的董事共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由执行董事、行长陈海强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且其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止。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委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同意委任陈海强先生为H股授权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