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601878)_公司公告_浙商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浙商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在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5人,董事王俊、陈溪俊、许长松、曾爱民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钱文海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因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变化,公司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进行确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为曾爱民、沈思、王俊,其中曾爱民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曾爱民为公司独立董事且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符合《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