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轮船”) 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 振”)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 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对毕马威华振2025 年度审计服务全 过程的履职情况开展全面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以毕马威华振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 计及相关配套服务为核心,围绕机构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体系、审 计工作方案执行、人员与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开展, 评估毕马威华振的执业合规性、勤勉尽责情况与专业胜任能力。
二、履职评估具体情况
(一)机构资质情况
毕马威华振于1992 年8 月18 日在北京成立,2012 年7 月5 日 经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其总所位于北京市,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2 座办公楼8 层,首席合伙人为 邹俊(中国国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330 人。
2024 年度,毕马威华振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人民币41 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超人民币40 亿元(含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合计 超人民币19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127 家,上市公 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人民币6.82 亿元,客户包括制造业、金融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全行业门类,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共8 家。
经核查,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机构资质持续 合规有效,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法定资质要求。
(二)执业合规记录情况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4 名从 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 次;2 名从业人员 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1 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 政监管措施为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 务和其他业务。
(三)质量管理情况
毕马威华振遵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 号——业务质量 管理》要求,设计、实施并运行了财务报表审计、审阅、其他鉴证及相关 服务业务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事务所及执业人员依规履职、出具符合业务 实际情况的报告提供合理保证。
毕马威华振围绕质量管理相关准则规定的风险评估、治理和领导层、 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 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八项组成要素,建立了相应的政策和程序, 其中核心环节情况如下:
项目咨询:毕马威华振制定了重大事项、疑难问题的咨询与记录管理 制度。2025 年度审计期间,针对公司审计相关重大事项与疑难问题,及时 向毕马威华振审计质量与执业技术部等内部专业部门开展咨询,按期妥善 解决了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意见分歧解决: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意见分歧处理与解决机制,在出现 不同情形的意见分歧时,毕马威华振要求项目组按照事务所对应规定流程 向更高级别合伙人咨询以寻求解决方案,直至形成一致的、适当的解决方 案,意见分歧适当解决后才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本项目未 发生意见分歧的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毕马威华振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对按照准则规 定需要进行项目质量复核的项目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毕马威华振制定了对 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委任资格要求,基于具体项目所需的行业经验、时间安
排等方面的考虑,对相关项目委派适当的项目质量复核人。项目质量复核 须在审计报告日前完成,项目合伙人对审计报告和审计事项最终负责,项 目合伙人须在项目质量复核人提出的所有重大问题均得到满意解决后出具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检查:毕马威华振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主要包括业务 进行中的监控辅导,以及针对已完成项目的业务质量检查。事务所每年以 风险为导向选取审计项目开展业务质量检查,委派经验丰富且独立的检查 合伙人监督检查过程,按统一标准开展项目评级与审计工作评价,内部通 报检查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毕马威华振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建立 了内部监控与整改程序。根据毕马威华振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的质量管 理体系年度自我评估结果,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该体 系的目标实现。
(四)审计工作方案情况
毕马威华振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工作 方案。在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分别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计划、 重点审计领域,以及完成阶段的评价及审计意见等事项与管理层及治理层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满足了公 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五)人力资源及配套资源配备情况
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配备了专属项目团队,核心成员 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同时, 毕马威华振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项目组可根据审计工作实际需要, 引入信息系统审计、税务等专业领域专家参与项目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情况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个人信息和数据隐私的政策 和管控措施,包括隐私影响评估、数据安全和隐私培训等。该一系列政策 符合职业准则和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审计服务执行过程中,毕马威华 振遵循法律法规、监管和政策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履行审计信息安全保 护义务。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数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储于中国内地。未 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许可,不向任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 计数据。
(七)风险承担能力情况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超过人民币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 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 万 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三、整体评估结论
经综合评估,毕马威华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法定资质与 专业胜任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风险承担能力符合监管要求; 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与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始终保持审计独立性,勤勉尽责开展审计工作,出 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履职情况符合公司及监管要求。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