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薛伟先生、独立董事黄建忠先生和非 执行董事邹少荣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 立董事薛伟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 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 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1、2025 年3 月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内控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4 年年度内控报告审计事项致审计委员会之报告》、《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就公司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致审计委员会 之报告》、《公司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及2025 年度工作计划》、《公司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企业管治报告》;
2、2025 年4 月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5 年8 月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止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止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 业绩》、《公司2025 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4、2025 年10 月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1、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及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 履行了公司的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对于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计 划,并就审计计划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明确相关时间安排。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 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再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各期财务报 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情况,不存在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相关事项。
2、审阅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 事项,认为会计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严格执行了审计报告相关准则,对公司 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正确的职业判断及审计应对,并进行了详细披露。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认为会计师已充分详尽披露相关重要事项,无需在年度报告中补充说明。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境内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香港审计机构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先机会计师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2024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 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 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先机会计师行对 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已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了解并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先机会计 师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同时,对其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并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先机会 计师行相关团队进行了充分沟通。通过考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先机会计师行深入了解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始终坚持客观、公正、 独立的审计准则。在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先机会计师行有 效保障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积极推动了公司治理,其审计结论与公司实际情 况相符。基于以上考虑,2025 年4 月29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及2025年5月23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中国境内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先机会计师 行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中国香港审计机构,任期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结束 时止,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
4、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了解了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阅 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并听取了公司内审部的相关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构建起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该体系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有效运作,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上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制定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该计 划的可行性表示认可并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按照该计划进行具体实施。同时,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内控检查监督等相关事项汇报,对内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内审部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计划,有效发挥了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 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 营和规范运作。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