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828证券简称:美凯龙公告编号:2025-07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 | 人民币45,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无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592,464(含本次)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4.2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红星装饰城”)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授信(以下统称“本次融资”),公司拟为本次融资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的合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红星”)5%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之子公司合肥红星以其所持有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潜山北路2号合肥红星美凯龙四里河项目(不动产权证编号为: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094558号)的房地产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将其所有收入为本次融资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以下统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及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担保条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
|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
| 法定代表人 | 沈宏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2135239203L | ||
| 成立时间 | 1999年8月13日 | ||
| 注册地 | 南京市秦淮区卡子门大街29号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家具、日用杂品、陶瓷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销售、柜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8月31日/2025年1-8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2,779.60 | 6,028.26 | |
| 负债总额 | 494.77 | 494.77 | |
| 资产净额 | 72,284.83 | 5,533.49 | |
| 营业收入 | 0 | 0 | |
| 净利润 | -448.66 | -0.52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债务人: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方式: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股权质押担保
出质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债务人: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3)抵押担保
抵押人:合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债务人: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4)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质人:合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债务人: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方式: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南京红星装饰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融资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南京红星装饰城为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向工商银行融资,由公司为南京红星装饰城对工商银行的还款义务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担保,由公司之子公司合肥红星为南京红星装饰城对工商银行的还款义务提供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592,464万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为1,592,464万元),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09,286万元,分别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34.25%、30.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