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00以现场、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其中,刘秋明先生现场参会;赵陵先生、马韧韬女士、连涯邻先生、潘剑云先生、尹岩武先生、任永平先生、殷俊明先生、刘应彬先生、陈选娟女士、吕随启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秦小征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赵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呆账核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信创ARM架构服务器采购项目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的报告、公司2023-2025年度反洗钱工作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关于下属子公司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