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601702)_公司公告_华峰铝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6年9月23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铝合金复合材料的生产及其技术开发、自研技术的转让,销售自产产品;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箔材、管材、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业务;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空调零部件生产及销售;模具开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重庆铝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华峰铝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华峰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铝业 ”)。华峰铝业有限公司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重庆铝业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已实际为重庆铝业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重庆铝业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开立保函、信用证、开立票据等),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峰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国桢注册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大道10号注册资本:6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6年9月23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铝合金复合材料的生产及其技术开发、自研技术的转让,销售自产产品;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箔材、管材、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业务;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空调零部件生产及销售;模具开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重庆铝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 持股 比例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 比例担保预 计有效 期是否 关联 担保是否 有反 担保
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 华峰 铝业重庆 铝业100%39.24%020,000.003.45%董事会 审议通 过之日 起12个月

重庆铝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重庆铝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2025 年3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88,063.12400,590.65
负债总额155,007.40157,210.31
资产净额233,055.73243,380.35
2024 年度 (经审计)2025 年 1 月 1 日—3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80,930.50192,646.12
净利润58,608.6810,349.14

注: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铝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开立保函、信用证、开立票据等),不存在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定,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支持其日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合计担保总额为1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11%(不包括本次批准额度)。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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