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公告编号:2026-019转债代码:113049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27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长城汽车”)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魏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及审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2026年度本公司经营方针如下:
2026年公司将以“打造全球公信力企业”作为核心战略目标,加速全球化市场拓展,构建全品类、全动力、全档次、全级别的产品布局,不断巩固智能新能源技术领先地位,开启全新归元平台,以“一车多动力、一车多品类、一车多姿态”的全场景适配能力,满足全球用户需求。同时公司将深耕全球化营销、研发、生产、配套体系与管理机制,通过精益管理与流程数智化提升运营效能,大力引进高端领军人才,优化组织架构与治理体系,以高效运营支撑全球化战略高质量推进。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2025年度A股和H股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本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其定价及相关
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股东的整体利益,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连)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魏建军先生及赵国庆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建军先生、赵国庆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本公司对银行业务进行授权的议案》
本公司为保证经营需要,根据本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规定,对本公司银行贷款额度授权如下:
授权本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且在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开展。
授权有效期: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或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新的授权额度之日止。
针对银行业务合同及文本的签署,公司董事会特授权如下:
对于资金业务纳入保定园区会计中心统一管理的本公司及分公司,授权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及分公司共同签署银行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本。对于资金业务未纳入保定园区会计中心管理的各分公司,按照经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共同审批的办理银行业务的申请内容,由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代表各分公司签署与银行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本资料。具体银行业务包含但不限于:
A贸易融资合同(开立国内、国际信用证,进出口押汇等国内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签订的合同)
B短期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C开立银行承兑汇票D承兑汇票贴现E承兑汇票质押(含资产池质押)F开立信用证G担保注:由于开立信用证前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无风险且业务办理频繁,可使用法人章代替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签字。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制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公告》)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中预计担保额度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主要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
预计担保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此次担保预计不涉及违规,亦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本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相关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非执行董事与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水平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要求。
19.01《关于公司执行董事魏建军先生2025年薪酬情况的议案》魏建军先生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不领取任何薪酬,只领取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的服务薪酬,薪酬将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部分福利以及其他等形式从公司获
得的报酬,其薪酬将根据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考核结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定,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魏建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19.02《关于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赵国庆先生2025年薪酬情况的议案》
赵国庆先生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不领取任何薪酬,只领取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的服务薪酬,薪酬将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长期激励、津贴、福利(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其薪酬将根据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考核结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定,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赵国庆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19.03《关于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红栓女士2025年薪酬情况的议案》
李红栓女士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不领取任何薪酬,只领取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的服务薪酬,薪酬将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长期激励、津贴、福利(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其薪酬将根据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考核结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定,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李红栓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19.04《关于公司职工董事卢彩娟女士2025年薪酬情况的议案》
卢彩娟女士作为本公司职工董事不领取任何薪酬,只领取任职公司相关职务的薪酬,薪酬将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长期激励、津贴、部分福利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其薪酬将根据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考核结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
委员会核定,具体情况见附件一。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卢彩娟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19.05《关于公司非执行董事何平先生2025年薪酬情况的议案》何平先生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薪酬为人民币6万元(税前)/年,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何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19.06《关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邹兆麟先生2025年薪酬情况的议案》
邹兆麟先生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薪酬为人民币12万元(税后)/年,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邹兆麟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19.07《关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范辉先生2025年薪酬情况的议案》
范辉先生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薪酬为人民币6万元(税前)/年,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范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19.08《关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乐英女士2025年薪酬情况的议案》乐英女士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薪酬为人民币6万元(税前)/年,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乐英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19.09《关于公司总经理穆峰先生2025年薪酬情况的议案》
穆峰先生作为本公司总经理,领取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的服务薪酬,薪酬将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长期激励、津贴、福利(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其薪酬将根据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考核结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定,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20.01《关于重选魏建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魏建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在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须提请股东会审议。
20.02《关于重选赵国庆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赵国庆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在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须提请股东会审议。
20.03《关于重选李红栓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李红栓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在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须提请股东会审议。
20.04《关于重选何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何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在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须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21.01《关于重选邹兆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邹兆麟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在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须提请股东会审议。
21.02《关于重选范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范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在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须提请股东会审议。
21.03《关于选举田雅娟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在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须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关于修订<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稿)》)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审议《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的议案》(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乐英女士、范辉先生及邹兆麟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二十四、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一)在下列条件的规限下,授予本公司董事会一项无条件及一般性授权,以单独或同
时配发、发行及/或处理本公司股本的新增股份(不论是A股或H股)。于有关期间
内,可行使一次或以上该无条件一般性授权:
(a)除本公司董事会可能于有关期间内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股权,
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股权可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项授权
外,该授权的效力不得超逾有关期间;(b)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该等授权批准配发、发行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
发、发行的A股和H股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为
股份的证券、可认购任何股份或上述可转换证券的期权、权证或类似权
利)数量不得分别超过:
(Ⅰ)本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的20%;及/或(Ⅱ)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的20%,两个情况均以本决议案日期为准;及(c)本公司董事会只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公司法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不时修订者为准),并且在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
下,方会行使上述的权利。
(二)在本决议案第一分段发行股份的规限下,授权本公司董事会:
(a)批准、签订、做出、促使签订及做出所有其认为是与发行该等新股有关
的所有文件、契约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Ⅰ)厘定将予发行的股份类别及数目;(Ⅱ)厘定新股份的定价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利率及发行/转换/行使价
格(包括价格区间);(Ⅲ)厘定发售新股的开始和结束日期;(Ⅳ)厘定发售新股所得款项用途;(Ⅴ)厘定将向现有股东发行新股(如有)的类别及数目;(Ⅵ)因行使该等权利而可能需要订立或授予该等发售建议、协议或购股
权;及(Ⅶ)若向本公司的股东提呈发售或配售股份,但因海外法律或规例制定
的禁止或规定,且董事会作出基于此等原因的查询后,认为有必要
或适宜的情况下,不包括居住在中国或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
简称“香港”)以外的地方的股东;(b)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
的一切行为、协议、文件及其他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配售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c)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发行文件。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境内及/或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d)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e)根据本决议案第一分段发行股份实际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向中国的
有关机构注册增加的资本,并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做出其认为合适的修改,以反映新增注册资本;及(f)于中国、香港及/或向其它有关机构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及注册。就本决议案而言:
| 「A股」 | 指 |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可供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及买卖的内资股; |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 「H股」 | 指 |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可以港元认购及买卖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及 |
| [有关期间] | 指 | 由本决议案获得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发生者的日期止的期间:(a)本决议案通过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或(b)在本决议案通过后十二个月期间届满之日;或(c)于股东会上本公司股东通过特别决议案撤消或更改本决议案所授予的授权之日。 |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十八、审议《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鉴于本公司发展需要,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票(以下简称“H股股票”)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以下简称“A股股票”),须符合以下条件:
(a)在下文(b)及(c)段之规限下,批准董事会于有关期间按照中国主管证券事务的政府或监管机关、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之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例及/或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力回购本公司已发行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H股股票及在上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A股股票;
(b)根据上文(a)段之批准本公司获授权可在有关期间回购本公司H股总面值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及相关决议案于本公司类别股东会议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数目的10%及A股总面值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及相关决议案于本公司类别股东会议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A股数目的10%;
(c)上文(a)段之批准须待达成下列条件后,方可作实:
(i)本公司定于本公司周年股东会同期举行的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及A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通过一项与本段所载决议案条款(本第(c)(i)分段除外)相同的特别决议案;
(ii)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规定,取得全部有权监管机关(若适用)的批准;及
(iii)根据上文所述公司章程第29条所载通知程序,本公司任何债权人并无要求本公司就所欠债权人任何款项作出还款或提供担保(或如本公司任何债权人要求本公司还款或提供担保,则本公司经全权酌情决定已就该等款项作出还款或提供担保)。倘本公司决定根据(c)(iii)项条件的情况向其任何债权人偿还任何款项,则预期本公司会动用内部资金偿还该等款项。
(d)待中国所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本公司回购相关股份及上述条件达成后,授权董事会进行以下事宜:
(i)决定回购时机、期限、价格及数量;(ii)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iv)根据监管机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v)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例,执行、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彼等认为与上文(a)段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及步骤;
(vi)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程序(如需),减少注册资本,对本公司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修订,反映本公司的新资本架构,并履行有关法定的登记及备案手续;及
(vii)签署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e)在本决议案中:
| 「A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 | 指 | A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 |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 「H股」 | 指 |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可以港元认购及买卖的境外上市外资股; |
| 「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 | 指 | 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 |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 |
| 「有关期间」 | 指 | 通过本特别决议案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时间止的期间:(i)本决议案通过后的本公司下届年度股东会结束时;(ii)年度股东会通过本决议案,以及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及A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相关决议案后满十二个月时;或(iii)股东于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案、或股东于本公司H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或A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更改本特别决议案所给予授权当日。 |
对董事会办理A股股份及H股股份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代表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
公司已发行H股数目的10%及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A股数目的10%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签署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二十九、审议《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长城汽车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本公司对银行业务进行授权的议案》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十、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李红栓女士确定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布。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拟审议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及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审议《关于重选魏建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8.02审议《关于重选赵国庆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8.03审议《关于重选李红栓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8.04审议《关于重选何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审议《关于重选邹兆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9.02审议《关于重选范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9.03审议《关于选举田雅娟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11.审议《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二)H股类别股东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审议《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三)A股类别股东会议拟审议的议案特别决议案审议《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一:
| 姓名 | 职务 | 2025年年初持股数(股) | 2025年年末持股数(股)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股) | 增减变动原因 | 袍金(千元) | 薪金、津贴及福利(千元) | 酌定薪金与奖金(千元) | 退休福利供款(千元) | 股份支付(千元) | 总酬金(千元) | 其中:2025年税前现金薪酬总额(千元) |
| 魏建军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0 | 0 | 0 | - | - | 3,360 | 2,302 | - | - | 5,662 | 5,662 |
| 赵国庆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 1,035,000 | 1,275,000 | 240,000 | 详见注1 | - | 1,456 | 2,325 | 33 | 1,665 | 5,479 | 3,814 |
| 李红栓 | 执行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 | 161,755 | 403,755 | 242,000 | 详见注2 | - | 532 | 1,744 | 38 | 1,510 | 3,824 | 2,314 |
| 卢彩娟 | 职工董事 | 6,445 | 26,045 | 19,600 | 详见注3 | - | 69 | 108 | 16 | 193 | 177 | |
| 何平 | 非执行董事 | 0 | 0 | 0 | - | 60 | - | - | - | - | 60 | 60 |
| 范辉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0 | 0 | 0 | - | 60 | - | - | - | - | 60 | 60 |
| 乐英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0 | 0 | 0 | - | 60 | - | - | - | - | 60 | 60 |
| 邹兆麟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0 | 0 | 0 | - | 135 | - | - | - | - | 135 | 135 |
| 卢彩娟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 | - | - | - | - | 120 | 151 | 95 | 366 | 271 | |
| 刘倩 | 监事(离任) | 0 | 0 | 0 | - | 12 | - | - | - | - | 12 | 12 |
| 马宇博 | 监事(离任) | 0 | 0 | 0 | - | 12 | - | - | - | - | 12 | 12 |
| 穆峰 | 总经理 | 1,700,900 | 1,860,900 | 160,000 | 详见注4 | - | 827 | 5,596 | 38 | 3,330 | 9,791 | 6,461 |
| 合计 | / | 2,904,100 | 3,565,700 | 661,600 | / | 339 | 6,364 | 12,226 | 109 | 6,616 | 25,654 | 19,038 |
注:
1、因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于2025年4月29日,赵国庆先生获分配且满足解锁条件的A股份额240,000股已以股票形式过户至其个人名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赵国庆先生持有本公司1,275,000股A股股份及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未解锁份额360,000股A股。2026年1月7日,赵国庆先生获分配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项下360万份额,每一份额为1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本公司A股股票及二级市场购买的本公司A股股票),将来归属时以实物(股份)或现金交收。
2、因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于2025年4月29日,李红栓女士获分配且满足解锁条件的A股份额192,000股已以股票形式过户至其个人名下;因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于2025年9月24日,李红栓女士获分配且满足解锁条件的A股份额50,000股已以股票形式过户至其个人名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李红栓女士持有本公司403,755股A股股份及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未解锁份额(288,000股A股)。2026年1月7日,李红栓女士获分配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项下240万份额,每一份额为1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本公司A股股票及二级市场购买的本公司A股股票),将来归属时以实物(股份)或现金交收。
3、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卢彩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该董事将与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7名董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卢彩娟女士任期自2025年8月8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因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于2025年4月29日,卢彩娟女士获分配且满足解锁条件的A股份额12,800股已以股票形式过户至其个人名下;因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于2025年9月24日,卢彩娟女士获分配且满足解锁条件的A股份额6,800股已以股票形式过户至其个人名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卢彩娟女士持有本公司23,045股A股股份及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未解锁份额(24,000股A股)。
4、因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于2025年4月29日,穆峰先生获分配且满足解锁条件的A股份额160,000股已以股票形式过户至其个人名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穆峰先生持有本公司1,860,900股A股股份及获分配本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未解锁份额(240,000股A股)。2026年1月8日,穆峰先生获分配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项下600万份额,每一份额为1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本公司A股股票及二级市场购买的本公司A股股票),将来归属时以实物(股份)或现金交收。
5、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董事会,于2025年8月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监事会主席卢彩娟女士、独立监事刘倩女士及马宇博先生于2025年8月8日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