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601619)_公司公告_嘉泽新能:三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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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5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缺额1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4月15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订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9,746,451.22元。2025年

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2,691,123.57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69,112.3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769,450,518.7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03,162,623.88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2025年中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475.94万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01%,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期。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2,912,656,123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0.6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条件,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践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以提升经营发展质量、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特制订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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