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5年12月9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100万元。
一、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金铜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6)。
| 发行名称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金铜转债”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3年8月3日 |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60,000 |
| 补流期限 | 2025-8-11至2026-8-10 |
二、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11日分批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800万元、3,600万元、500万元归还至“金铜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金铜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9日,根据现阶段“金铜转债”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提前将1,200万元归还至“金铜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金铜转债”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支付,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9日,公司已累计归还“金铜转债”募集资金11,100万元,现闲置“金铜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8,900万元。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归还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200 |
| 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48,900 |
| 是否已归还完毕 | □是?否 |
| 归还完毕的具体时间(如已归还完毕) | 不适用 |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