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8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预计事项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担保金额:2026年2月,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申请修改编号GC11467250005647的预付款保函,原保函金额由人民币4,373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746万元,该保函占用中信重工在中国银行的授信额度。截至2026年2月28日,中信重工为工程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675.35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诉江门市嘉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应向其偿还借款本金12,402.20万元及相应利息、诉讼费、律师费。逾期担保事项涉诉,目前案件已二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对外担保涉诉进展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工程公司资
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2026年1月22日、2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综合银行业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共计100,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2月10日披露的《中信重工关于2026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中信重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年2月,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银行洛阳分行申请修改编号GC11467250005647的预付款保函,原保函金额由人民币4,373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746万元,该保函占用中信重工在中国银行的授信额度。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截至2026年2月28日,中信重工担保预计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中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70.25% | 180.38 | 20,000.00 | 2.14% | 以协议为准 | 否 | 无 |
| 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79.98% | 29,675.35 | 60,000.00 | 6.42% | |||||
| CITICHICAUSTRALIAPTYLTD | 79.11% | 0.00 | 4,000.00 | 0.43% | |||||
| 中信重工装备制造(漳州)有限公司 | 88.20% | 0.00 | 10,000.00 | 1.07% |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44.07% | 0.00 | 6,000.00 | 0.64% | 以协议为准 | 否 | 无 |
| 洛阳中重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 58.67% | 0.00 | |||||||
| 中信重工(洛阳)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21.03% | 3.15 | |||||||
|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 |||||||||
| 无 | |||||||||
注:2026年2月19日,前期开具的洛阳中重铸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铸锻公司”)127.42万元的预付款保函已到期,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对铸锻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对铸锻公司保函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公司名称: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4年6月23日注册地: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672432972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法定代表人:王成伟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甲级机械行业、建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建筑行业、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安全评价,节能评估,压力管道设计(凭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矿山、冶金、建材、煤炭、能源、有色、环保、电力、化工、自动控制行业的工程技术开发、工程总承包、成果转让、技术培训、工程技术咨询;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上述范围内境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勘探、咨询、设计和监理;成套设备、材料进出口业务和对外派遣本公司境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监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程管理服务。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总资产 | 50,241.04 | 46,022.54 |
| 总负债 | 40,183.98 | 31,979.03 |
| 净资产 | 10,057.06 | 14,043.51 |
| / | 2025年度(未经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3,537.89 | 14,625.40 |
| 净利润 | -4,051.73 | -5,506.11 |
(三)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工程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2026年2月,中信重工接受工程公司委托,作为申请人向中国
银行洛阳分行申请修改编号GC11467250005647的预付款保函,原保函金额由人民币4,373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746万元,该保函占用中信重工在中国银行的授信额度。
上述保函系工程公司开展业务所需,工程公司使用中信重工在银行的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了中信重工对工程公司的担保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工程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客户一般要求签约项目提供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保函,确保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及服务。中信重工此次为工程公司开具分离式保函并占用中信重工的银行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保障工程公司已签约项目的顺利履约。
此次担保存在必要性。被担保人工程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均系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公司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有利于控制担保管理风险,减少融资成本,同意该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12,556.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5%;
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00,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0%,实际担保余额为29,858.8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逾期对外担保余额为12,556.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