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601607)_公司公告_上海医药:收购报告书

时间:2025年12月

上海医药:收购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上海医药
股票代码:601607.SH、02607.HK

收购人名称:

收购人名称: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21楼

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悫大厦27楼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海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海医药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涉及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导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超过30%,从而触发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6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6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6

(三)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 7

(四)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8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9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9

(七)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 10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13

(一)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 13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13

(三)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3

(四)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 14

(五)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14

(六)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14

(七)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4

(八)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 15

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16

一、收购目的 ...... 16

二、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 16

三、收购履行的程序 ...... 16

(一)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 ...... 16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7

第四节收购方式 ...... 18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18

二、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 ...... 19

三、本次收购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19

第五节资金来源 ...... 20

第六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说明 ...... 21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 21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 21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 21

第七节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 22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22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 ...... 22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计划 ...... 22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22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23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 23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3

第八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4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4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4

(一)本次交易前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 24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5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5

第九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7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27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 27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 27

四、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27

第十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28

一、收购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8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8

第十一节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 29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29

(一)上海上实 ...... 29

(二)金钟控股 ...... 34

二、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 ...... 355

第十二节其他重大事项 ...... 36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 37

二、查阅方式 ...... 37

收购人声明 ...... 38

一致行动人声明 ...... 39

律师声明 ...... 40

附表:收购报告书 ...... 43

第一节释义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收购报告书《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上海上实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上海医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实集团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金钟控股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上实之一致行动人
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实国际上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上实集团之全资子公司
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本次股权调整上海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有的上实集团股权调整至上海上实新设子公司金钟控股,从而使得上海上实间接拥有上海医药权益,并成为上海医药间接控股股东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21楼
法定代表人冷伟青
注册资本185,900万元
成立时间1996年8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78215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6年8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上海市国资委100%持股
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21楼
通讯方式021-53828866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为上海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国有独资企业,上海市国资委系收购人实际控制人,经其授权,由上实集团负责经营管理。截至2025年11月30日,收购人的产权控制结构关系图如下:

图表2-1:收购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图

上实集团于1981年7月依据香港法律在香港注册成立,实际出资人为上海

市国资委。

1996年

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注册成立境内国有独资性质的上海上实,并作为上实集团在境内的执行总部。同年8月上海上实由上海市国资委在上海市出资设立。

根据1998年

月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相关文件,上海上实及其下属公司的国有资产授权给上实集团统一经营。

上海上实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三)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截至2025年11月30日,上海上实直接持股超过50%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企业名称直接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主要经营范围
1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00%250,000.00崇明东滩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核准经营范围内的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上实新城市开发有限公司100%180,000.00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100,000.00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上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50,000.00一般项目: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序号企业名称直接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主要经营范围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晢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00%1,000.00一般项目:企业管理,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315,872.00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科研,医药装备制造、销售和工程安装、维修,实业投资,经国家批准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79.24%528,631.56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65.41%420,412.22投资及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资产管理,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琉璃光医药发展有限公司51%245,000.00一般项目: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转让;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收购人是国内拥有较强综合实力、开展多元化经营的大型综合性集团企业,公司本部以投融资及管理为主,下属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了股权投资、房地产物业开发和物业投资、金融、财务公司和其他业务。

2、收购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上海上实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8,325,375.2027,291,019.0125,838,027.13
负债总额17,523,376.5216,841,251.5715,652,983.70
所有者权益10,801,998.6910,449,767.4410,185,043.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3,551,451.793,491,026.133,455,025.82
资产负债率61.86%61.71%60.58%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27,667,861.1026,166,579.4723,305,367.82
营业利润836,390.85784,377.12929,975.78
利润总额815,311.30723,108.61910,893.07
净利润602,678.09532,601.66721,944.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768.9085,454.31151,642.33
净资产收益率2.39%2.45%4.39%

注:(1)上述财务数据均已经审计;(2)资产负债率=本期末负债总额/本期末资产总额;(3)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00%。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上实董事、监事、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本人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冷伟青董事长中国上海
2张芊董事、总裁中国上海
3姚嘉勇董事中国上海
4徐有利副总裁中国上海
5楼军副总裁中国上海
6黄刚(注)监事中国中国香港

注:上海上实已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撤销监事岗位的工商变更登记,黄刚的监事职务已自然免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七)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情况

截至2025年

日,收购人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股权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情况主要经营范围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153.SH)40,986.1119.52%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截至2025年

日,收购人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金融机构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情况主要经营范围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528,631.5679.24%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00.00收购人直接持有40%,通过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20%,通过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通过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7.59%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6,000.005.03%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金融机构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情况主要经营范围
保;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上实直接持有金钟控股

100.00%股份,为金钟控股控股股东,且上海上实和金钟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资委,上海上实与金钟控股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oldenBell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悫大厦27楼
注册资本100万港元
成立时间2025年5月30日
登记证号码78238885
董事冷伟青、张芊、姚嘉勇
股权结构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悫大厦27楼

(三)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钟控股的控股股东为上海上实,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金钟控股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四)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金钟控股系上海上实2025年

日于香港注册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市国资委关于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产权〔2025〕

号),将上实集团全部股权调整至上海上实全资子公司金钟控股。截至2025年

日,金钟控股尚未设立下属企业。

(五)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金钟控股成立于2025年5月30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钟控股设立不满一年,暂无财务数据。

金钟控股的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六)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钟控股设立不满一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七)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钟控股董事、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本人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冷伟青董事长中国上海
2张芊董事中国上海
3姚嘉勇董事中国上海
4王章勇公司秘书中国中国香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钟控股设立不满一年,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八)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及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1、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金钟控股不存在直接拥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2、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金钟控股不存在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根据上海市国资委的战略布局安排,通过优化管理体制,建立国有资本境内外资金配置机制,支持上实集团落实国资国企改革要求,进一步发挥在港国企功能,增强核心竞争力,上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上实集团100%股权调整至上海上实全资子公司金钟控股。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二、收购人在未来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2025年

日,上海医药发布《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3),上实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由其全资子公司上实国际,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上海医药H股股份,增持股份总量5,500万股至7,400万股,不超过上海医药有投票权股份数的2%,资金来源为上实国际自有资金。除本次无偿划转及上述增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本次股权调整后控制的企业在未来

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上海医药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三、收购履行的程序

本次收购系上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上实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上实新设子公司金钟控股,从而使得上海上实间接拥有上海医药权益,并成为上海医药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情况如下:

(一)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如下:

、2025年

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市国资委关于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产权〔2025〕

号),要求将上实集团全部股权调整至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2025年12月29日,上实集团董事会依据上海市国资委的通知要求出具决议,同意更新股东名册,将上实集团全部股权调整至金钟控股。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无。

第四节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股权调整前,上海上实直接持有并控制上海医药221,801,798股股份,占比5.981%,通过上药集团间接持有并控制上海医药716,516,039股股份,占比

19.322%,合计持有上海医药938,317,837股股份,占比

25.303%,上海市国资委通过上实集团及上海上实合计控制上海医药38.748%股份,系上海医药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权调整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4-1:本次股权调整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图

本次股权调整后,上海上实及其控制的公司持有股份从原有的

25.303%增至

38.748%,本次股权调整不会导致上海医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海医药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本次股权调整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4-2:本次股权调整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图

二、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2025年10月13日,上海上实收到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市国资委关于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产权〔2025〕

号),将上实集团全部股权调整至上海上实全资子公司金钟控股。通过本次股权调整,上海上实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海医药38.748%的股份。

三、本次收购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权调整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调整系经政府批准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上海上实无需支付对价款,上海上实获得该等股份不涉及向划出方支付现金,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第六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说明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本次股权调整后,上海上实及其控制的企业持有股份从原有的25.303%增至

38.748%,本次股权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海医药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综上所述,本次股权调整系经政府批准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中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关于本次股权调整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收购方式”之“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收购人已经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了结论性意见,详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第七节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无其他涉及上市公司的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草案。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

及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员工聘用计划进行重大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拟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做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拟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股权调整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本次股权调整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股权调整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权、资产、业务和人员的调整,对上市公司与收购人之间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已出具《关于保持上海医药之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承诺如下: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继续积极保持与上海医药之间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医药的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上海医药的股东地位影响上海医药的独立性或违反其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上海医药经营决策,不损害上海医药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海医药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对上海医药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后的同业竞争情况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工业与商业,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全资子/孙公司,其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故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不会改变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避免收购人及收购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已出具《关于避免与上海医药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参与任何与上海医药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本公司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增与上海医药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新增与上海医药的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解决此类同业竞争。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海医药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对上海医药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股权调整前,上海上实为上海医药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资委控制的企业,上海上实(及其控制的企业)为上海医药关联方,与上海医药构成关联关系。上海上实与上海医药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上海上实成为上海医药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医药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海医药的关联方不会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为了规范和减少未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已出具《关于减少及规范与上海医药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在不对上海医药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

承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海医药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对于确有必要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原则或其他合理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将与上海医药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医药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非法转移上海医药的资金、资产、利润或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海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海医药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对上海医药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第九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除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等公开披露的交易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资产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无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的计划,尚不存在相应的补偿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以及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等公开披露的交易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十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收购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在本次股权调整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在本次股权调整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十一节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一)上海上实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上海上实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合并层面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9445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28159号及德师报(审)字(

)第P044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收购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133,725.183,624,999.183,520,261.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5,043.3211,680.65105,755.07
交易性金融资产1,144,205.751,321,835.341,188,852.32
衍生金融资产1,622.48259.64482.01
应收票据112,210.50196,804.47183,193.32
应收账款7,915,864.057,296,148.426,678,979.50
应收款项融资196,566.98232,010.60162,738.61
预付款项196,448.63330,325.54390,426.57
其他应收款730,708.42767,783.23495,363.70
存货4,623,183.714,398,221.614,154,375.37
持有待售的资产23,905.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74,710.3263,083.7263,149.11
其他流动资产117,496.47168,121.50147,661.61
流动资产合计19,365,691.1718,411,273.9017,091,238.3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360,182.67389,495.60410,845.97
债权投资19,488.251,417.8921,885.88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其他债权投资-176.23172.20
长期应收款38,624.4510,988.519,424.53
长期股权投资2,808,054.262,735,850.752,740,212.0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90,139.49192,146.64177,843.8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5,771.46169,969.39181,472.55
投资性房地产84,535.9781,832.6481,694.26
固定资产1,569,119.731,302,885.861,255,360.78
在建工程286,770.19403,176.63298,187.10
生产性生物资产13,339.2213,343.7513,720.21
公益性生物资产4,033.544,033.543,953.74
使用权资产206,681.53221,419.81200,253.72
无形资产759,594.48802,244.10820,390.11
开发支出21,726.0531,050.9734,260.53
商誉1,278,563.001,303,337.601,297,597.05
长期待摊费用63,149.6356,376.8356,472.5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0,747.01201,399.22185,038.87
其他非流动资产949,163.11958,599.14958,002.93
非流动资产合计8,959,684.038,879,745.118,746,788.83
资产总计28,325,375.2027,291,019.0125,838,027.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454,862.564,350,483.683,626,686.44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62,071.5031,705.8168,234.55
衍生金融负债159.82231.65156.99
应付票据924,113.33671,744.35596,172.37
应付账款5,047,792.664,829,998.934,596,007.40
预收款项321,522.24306,386.93322,107.56
合同负债161,239.04223,805.11241,334.29
应付职工薪酬200,744.45201,758.07185,216.55
应交税费135,806.54131,624.71185,443.25
其他应付款2,024,806.192,171,071.942,109,691.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66,479.28640,542.99475,454.18
其他流动负债622,879.50782,172.21940,903.17
项目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流动负债合计14,422,477.1114,341,526.3813,347,408.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561,729.311,186,228.711,027,024.54
应付债券855,276.31558,230.72557,820.65
租赁负债142,870.44154,442.81135,108.61
长期应付款36,071.3828,562.2435,369.82
预计负债280,623.81308,834.70284,104.00
递延收益60,542.6867,323.2257,567.0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7,003.987,791.907,937.34
递延所得税负债131,855.24168,071.27178,114.07
其他非流动负债24,926.2720,239.6222,528.87
非流动负债合计3,100,899.412,499,725.192,305,574.97
负债合计17,523,376.5216,841,251.5715,652,983.7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185,900.00185,900.00185,900.00
资本公积1,822,368.851,760,858.551,721,511.28
其他综合收益38,238.2131,276.1732,019.38
盈余公积73,319.3173,246.9873,170.34
未分配利润1,431,625.421,439,744.421,442,424.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551,451.793,491,026.133,455,025.82
少数股东权益7,250,546.896,958,741.316,730,017.61
所有者权益合计10,801,998.6910,449,767.4410,185,043.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325,375.2027,291,019.0125,838,027.13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27,667,861.1026,166,579.4723,305,367.82
其中:营业收入27,667,861.1026,166,579.4723,305,367.82
二、营业总成本26,964,832.4925,479,587.5322,669,428.32
其中:营业成本24,522,676.6822,945,567.2920,193,063.54
税金及附加82,681.0076,932.9774,202.48
销售费用1,273,570.341,392,939.521,430,887.77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管理费用644,238.28644,152.81568,595.98
研发费用239,443.38220,403.37211,219.76
财务费用202,222.81199,591.58191,458.79
其中:利息费用256,066.24255,796.63240,000.78
利息收入68,604.9662,608.1455,861.51
加:其他收益68,181.9591,469.0346,145.3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8,395.0674,959.18124,472.1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8,385.4829,798.4920,615.3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6,162.27-82,989.32-7,744.2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1,437.36-56,127.75-33,159.67
资产处置收益25,999.3740,275.55143,707.2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36,390.85784,377.12929,975.78
加:营业外收入16,139.574,276.176,164.61
减:营业外支出37,219.1365,544.6825,247.3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15,311.30723,108.61910,893.07
减:所得税费用212,633.21190,506.96188,948.4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02,678.09532,601.66721,944.67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768.9085,454.31151,642.33
少数股东损益517,909.19447,147.35570,302.34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602,678.09532,601.66721,944.67
终止经营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净亏损以“-”号填列)5,865.97-12,586.98-3,469.56
七、综合收益总额608,544.06520,014.68718,475.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1,730.9486,462.00166,597.1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16,813.12433,552.67551,878.0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0,239,979.6228,412,430.3825,038,017.5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30,600.94-35,461.86
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38,548.16-19,567.6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92,964.9675,037.86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30,000.002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220.08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7,589.28--
收到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0,519.2385,199.1964,264.88
收到的税费返还16,712.8419,302.6435,468.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9,351.16343,824.38309,934.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743,301.2428,973,721.5425,577,972.99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26,856,586.5525,257,569.6021,927,098.2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减少额-36,468.69-
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60,705.1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47,297.22116,926.0234,433.05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20,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48,700.83--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22,694.827,223.32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7,843.198,022.6914,077.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24,757.111,047,347.63971,602.56
支付的各项税费760,119.59799,713.92801,477.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99,758.881,268,596.081,246,430.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145,063.3728,618,044.5925,022,342.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8,237.86355,676.96555,630.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990,983.672,861,478.153,471,421.5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6,023.77160,052.56130,544.6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9,781.6535,985.3016,380.8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321.991,012.2527,514.8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5,449.17131,827.79240,952.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42,560.243,190,356.043,886,814.06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80,299.60322,629.79295,670.31
投资支付的现金4,829,980.402,994,948.564,310,076.3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8,529.2235,757.798,433.2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0,796.28203,645.47211,032.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69,605.503,556,981.614,825,212.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45.26-366,625.56-938,398.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9,134.6175,350.641,189,360.2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841,127.598,203,456.276,488,940.2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949,852.202,199,676.332,399,250.8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827.4216,413.8151,336.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863,941.8310,494,897.0510,128,887.6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9,257,033.359,583,934.048,238,856.3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549,148.39584,434.80488,915.3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11,260.45259,983.66175,764.0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6,103.82249,015.90259,701.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002,285.5610,417,384.758,987,472.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343.7377,512.311,141,414.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15.88-557.96-1,382.2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33,064.7566,005.74757,264.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58,850.373,192,844.632,435,579.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91,915.123,258,850.373,192,844.63

(二)金钟控股金钟控股成立于2025年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钟控股设立不满一年,暂无财务数据。

二、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收购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以及会计制度和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等具体情况详见备查文件。

第十二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未披露内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关于本次收购的相关决议文件,及收购人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重大交易的说明;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名单及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七)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聘请的中介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自查报告;

(八)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收购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

(九)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收购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十一)一致行动人未编制财务报表的说明;

(十二)法律意见书;

(十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查阅方式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处,以备查阅。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冷伟青

2025年

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冷伟青

2025年

律师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负责人:

经办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25年12月29日

沈国权李攀峰

李攀峰叶帆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收购人: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冷伟青

2025年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冷伟青

2025年

附表:收购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
股票简称上海医药股票代码601607.SH02607.HK
收购人名称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人注册地上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收购人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直接持有1家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否□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家否?
收购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收购人直接持有并控制上海医药221,801,798股股份,占比5.981%,通过上药集团间接持有并控制上海医药716,516,039股股份,占比19.322%,合计持有上海医药938,317,837股股份,占比25.303%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流通A股和H股变动数量:498,588,000股变动比例:13.44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上实集团股东名册变更之日方式: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是否免于发出要约是?否□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一)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否?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注:2025年9月16日,上海医药发布《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3),上实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由其全资子公司上实国际,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上海医药H股股
份,增持股份总量5,500万股至7,400万股,不超过上海医药有投票权股份数的2%,资金来源为上实国际自有资金。除本次无偿划转及上述增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本次股权调整后控制的企业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上海医药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收购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本次转让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一)的规定,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否□注:本次收购需取得的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收购人: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冷伟青

2025年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金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

冷伟青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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