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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该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截至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 册会计师超过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逾550 人。安永华明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 亿元。2024 年度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 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等。安永华明A 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 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4 次、自律监管措施2 次、行 业惩戒1 次和纪律处分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自清先生,于2004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 行业包括金融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莫艾琦女士,于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复核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小东先生,于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 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就安永华明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6 年度审计机构,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 字注册会计师王自清、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莫艾琦和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 小东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拟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审计费用根据安永华明拟提供的服务内容、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 的原则确定,预估为人民币3,055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5 万元。 2026 年预估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有所增加,增加未超过20%。2026 年度 实际审计费用将结合审计范围变化,由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同意董事会进一 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商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 在业界具有较好的口碑和执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 当发表审计意见;根据本公司对审计机构服务的年度评估结果,其2025 年度提 供的审计服务总体满意度较高,为保持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 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本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同时承担境外核数师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其他职责。
(二)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本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