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保(601601)_公司公告_中国太保:偿付能力报告摘要节录(2025年年度)

时间:1991年5月13日公司经营范围:

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类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

中国太保:偿付能力报告摘要节录(2025年年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偿付能力报告摘要节录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2025年度

公司简介和报告联系人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公司法定代表人:傅帆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6.20亿元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号:000013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1年5月13日
公司经营范围:

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类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

公司报告联系人:黄丹燕
办公室电话:021-33968093
移动电话:13764517031
传真号码:021-58792445
电子信箱:huangdanyan@cpic.com.cn

目 录

一、董事会和管理层声明 ...... 1

二、集团基本情况 ...... 2

三、主要成员公司经营情况 ...... 4

四、偿付能力报表 ...... 5

五、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 6

六、风险管理能力 ...... 7

七、风险综合评级 ...... 11

一、董事会和管理层声明

本报告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并对我们的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1.各位董事对本报告的投票情况

董事姓名赞同否决弃权
傅 帆
赵永刚
黄迪南
路巧玲
王他竽
王昱华
陈 然
周东辉
John Robert Dacey
陈 欣
林婷懿
罗婉文
金弘毅
黄显荣
合计14

填表说明:按董事审议意见在相应空格中打“√”。

2.是否有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或对此存在异议?

(是□ 否■)

二、集团基本情况

集团股权结构、股东及其变动情况1.股权结构及其变动(单位:股)

期初报告期内增减(+,—)期末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1、人民币普通股6,845,041,45571.15-----6,845,041,45571.1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2,775,300,00028.85-----2,775,300,00028.85
4、其他---------
合计9,620,341,455100.00-----9,620,341,455100.00

2.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报告期内增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股份种类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8.82%2,772,763,017+146,660-H股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14.05%1,352,129,014--A股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13.35%1,284,277,846--A股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6.34%609,929,956--A股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87%468,828,104--A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82%271,089,843--A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77%170,419,224-101,601,136-A股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1.52%146,539,460+55,590,000-A股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01%97,128,700-62,871,300-A股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95%91,868,387--A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两者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经本公司询问并经相关股东确认,除此之外,本公司未获知上述股东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注: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的登记股东名册排列,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因联交所并不要求客户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规定,当其持有股份的性质发生变化(包括股份被质押),大股东要向联交所及公司发出通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知悉大股东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发出的上述通知。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5、报告期内,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公司A股股份55,590,000股,向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公司A股股份10,000,000股。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三、主要成员公司经营情况

(一)太保寿险

太保寿险核心经营业绩稳中向好,盈利能力保持良好态势。2025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581.15亿元,同比增长8.1%;净利润为421.00亿元,同比增长17.5%。截至2025年末,太保寿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8%,较上年末提升18个百分点,主要受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及资产配置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中:

(1)实际资本为4,251.7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96.66亿元,增长23.1%;

(2)最低资本为1,861.0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17.90亿元,增长13.3%。

(二)太保产险

太保产险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2025年,太保产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014.99亿元,同比增长0.1%;净利润为98.64亿元,同比增长33.7%。

截至2025年末,太保产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4%,较上年末提升22个百分点,主要受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及资产配置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中:

(1)实际资本为761.4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4.45亿元,增长7.7%;

(2)最低资本为312.0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6.49亿元,下降2.0%。

(三)太平洋健康险

太平洋健康险持续提升专业化经营能力,经营韧性进一步增强。2025年,太平洋健康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36.83亿元,同比增长39.7%;净利润2.60亿元,同比增长185.7%。

截至2025年末,太平洋健康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8%,较上年末下降17个百分点,主要受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及资产配置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中:

(1)实际资本为45.6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26亿元,增长13.0%;

(2)最低资本为20.9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8亿元,增长22.0%。

(四)太保资产

截至2025年末,太保资产管理的第三方资产规模为2,453.95亿元。

(五)长江养老

截至2025年末,长江养老第三方受托管理资产规模5,767.88亿元;第三方投资管理资产规模4,768.67亿元。

(六)其他公司

截至2025年末,太保科技总资产为20.13亿元,净资产为7.48亿元;太保不动产总资产为

1.83亿元,净资产为1.54亿元。

四、偿付能力报表

保险控股集团偿付能力状况表保险集团名称: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期末数 1期初数 2
实际资本(1)=(2)+(3)+(4)+(5)59,664,72350,374,512
核心一级资本(2)41,022,73633,786,832
核心二级资本(3)4,037,2282,020,919
附属一级资本(4)14,565,70214,556,259
附属二级资本(5)39,05710,502
最低资本(6)=(7)+(21)+(22)21,844,35219,707,913
量化风险最低资本(7)=(8)+(9)+(10)+(11)+(12)+(13)-(20)22,100,80419,938,945
母公司最低资本(8)--
保险类成员公司的最低资本(9)22,100,80419,938,945
银行类成员公司的最低资本(10)--
证券类成员公司的最低资本(11)--
信托类成员公司的最低资本(12)--
集团层面可量化的特有风险最低资本(13)=(14)+(15)--
风险传染最低资本(14)--
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15)=(16)+(17)+(18)-(19)--
交易对手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16)--
行业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17)--
客户集中度风险最低资本(18)--
风险分散效应(19)--
风险分散效应的资本要求减少(20)--
控制风险最低资本(21)(256,452)(231,032)
附加资本(22)-
核心偿付能力溢额(23)=(2)+(3)-(6)× 50%34,137,78925,953,795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4)= [(2)+(3)] / (6)× 100%206%182%
综合偿付能力溢额(25)=(1)-(6)37,820,37230,666,599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6)=(1)/(6)× 100%273%256%

注:集团层面的风险分散效应的资本要求减少、附加资本尚待监管另行规定。

五、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报告期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变动分析

截至2025年末,集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73%,较上年末提升17pt;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6%,较上年末提升24pt,主要受利率及资本市场变化、业务发展及资产配置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中:

1)实际资本为5,96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29亿元;核心资本为4,50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25亿元。

2)最低资本为2,18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13亿元。

综上,集团偿付能力保持充足,均高于监管要求。

(二)报告期内风险综合评级变动分析及集团风险状况的讨论分析

监管尚未对保险集团开展风险综合评级。

2025年,集团经营情况平稳,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类风险指标保持稳定,风险整体可控,未发生对集团经营情况及偿付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事件。

当前,资本市场在全球政治和科技变革复杂环境下波动加剧,长期利率下行趋势与短期利率双向波动持续加大资产负债匹配的难度与管理压力;频发的自然灾害与极端气候事件,对传统风险模型与承保能力构成严峻挑战;同时,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创新技术深入应用,在驱动效率提升和模式变革的同时,也对数据安全等科技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面对上述风险趋势,公司将始终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以风险可控的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审慎经营,主动作为,切实发挥保险的经济减震器与社会稳定器功能,服务国家大局,深耕金融“五篇大文章”。一是坚持价值主线,加强风险偏好的核心牵引,持续打造更具前瞻性、系统性和实效性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二是围绕战略推进,建设与新战略、新风险、新业务相匹配的风险管理核心能力。三是深化数智赋能,提升系统管控的智能化和风险穿透的有效性。

六、风险管理能力

(一)集团偿付能力风险治理

本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风险管理部门统筹、三道防线协同、各司其职、全面覆盖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董事会是所在机构风险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各自风险管理体系和工作状况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合规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履行风险管理职责。2025年,董事会风险合规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相关风险事项和报告。本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风险管理工作并设置首席风险官,按季向董事会风险合规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工作和风险状况。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合规与审计工作委员会。本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集团各主要成员公司均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是经营管理层在风险管理领域各项决策的统筹实施机构,组织、指导、监督各部门执行管理层确定的各项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其他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明确了风险责任人并设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岗位,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工作以及与风险管理部门的沟通。

集团审计中心每年对集团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运行效果以及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实施审计评估,并向集团董事会汇报。

(二)集团风险管理策略与实施

1.风险管理策略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策略,是结合本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和经营特点,在风险管理目标的指导下,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实施规范的风险管理流程,采用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方式和手段,支持与促进本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的实现。

风险管理是本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核心内容之一。本公司建立了覆盖全集团的风险管理框架,对风险实行一体化管控,统筹构建集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统一风险管理目标,统一风险管理政策,统一核心风险计量工具,统一规划和建设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和监督本集团风险管理工作;各子公司在维护其独立的风险治理和设定必要防火墙的前提下,遵循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与政策、制度与流程、方法与工具,负责管理其业务板块的各类风险。

2.风险偏好制度及目标

根据公司风险偏好体系管理办法,本公司制定了集团风险偏好体系并每年进行评估和必要的更新。

本公司采用“稳健”的风险偏好,审慎管理经营中面临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和各保险子公司保持充足的偿付能力水平,在维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盈利和持续的价值增长,并保持良好的风险管理状况和市场形象,不断升级与三地上市相匹配的风控体系,逐步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

风险容忍度包括五个核心维度:保持充足的资本,追求稳定的盈利,实现持续的价值增长,维持适当的流动性,保持良好的风险管理状况和市场形象等。集团确立总体的风险限额,并传导到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性及需求,进一步分解细化各类风险的风险限额,并应用于日常的经营决策、风险监测和预警中,达到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良性互动和平衡。

3.风险管理工具

本公司运用包括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预算、资产负债管理、资本规划及压力测试等风险管理工具,管理集团及主要成员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各类风险,明确本集团及主要成员公司的管理计划及主要流程,并定期监控督导,确保各类风险管理工具的有效落地和应用。

具体包括:一是本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大类风险进行指标监测,以及支持风险相关信息和报告在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间的传递。二是全面预算管理,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导,结合风险偏好,以实现可持续的价值增长为目标,通过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调整、评价等各项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业务规划,为公司实现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保障。各成员公司在集团指导下切实推动全面预算工作落地执行。三是资产负债管理,公司建立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在风险偏好和其他约束条件下,持续对资产和负债相关管理框架和策略进行制订、执行、监控和完善。四是资本规划,公司建立健全资本管理体系,在遵循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科学评估各类风险及其资本要求需求,通过建立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机制,确保集团资本充足,能够有效抵御其所面临的风险,并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各相关成员公司的资本规划内容与集团内容相协调。五是压力测试,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压力测试管理模式,由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成员公司密切配合、分工明确、相互协作、高效执行的压力测试管理体系;集团总部根据管理需要,统一压力测试的目标、方法和标准,组织开展集团整体和集团总部的压力测试工作;相关成员公司在集团的专项压力测试要求下,具体负责本公司的压力测试工作,提供所需数据及专业意见。

(三)集团特有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1.风险传染

风险传染是指保险集团成员公司的风险通过内部关联交易或其他方式传染到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使其他成员公司或保险集团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严格管控关联交易行为,强化风险隔离管理机制,将传染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2025年,相关措施安排和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管理方面,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公司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管理因关联交易可能导致的集团内部风险传染,积极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关联交易管理各环节的准确性和数据处理能力,提升全流程系统化管理水平。本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集团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并在管理层设立了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明确相应管理职责。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监管规定持续完善重大内部关联交易限额指标监测,进一步强化关联交易数据标准化报送规范,持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风险隔离管理方面,本公司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规定,搭建风险隔离管理体系,制定风险隔离管理制度,明确法人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业务运营、信息管理、人员管理,以及品牌宣传、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和担保管理等领域风险防火墙管理要求,识别风险传染路径,建立并采取审慎的风险隔离管理机制和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风险隔离相关领域的管理机制,完成资金、外包、信息管理等制度修订,推动财务、担保等领域风险隔离自查评估,定期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报告风险隔离管理情况。

2.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

保险集团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是指集团股权结构、管理结构、运作流程、业务类型等过度复杂和不透明,而导致保险集团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严格遵照监管规定,修订了《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管理办法》和《股权管理办法》,定期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报告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管理情况。

2025年,为更好压实风险管理责任、实现风险管理与业务管理的动态结合,本公司在成员机构管理系统内上线了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报告模块,根据集团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由集团总部及各级子公司定期对全集团组织机构不透明风险进行检视、评估和报告。2025年度本公司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的情况如下:

股权结构方面,本公司为上市保险控股集团,具有清晰的股权结构和管理结构,股权控制层级和管理层级均不存在超限情形。保险成员公司与集团内其他关联公司之间,以及集团各成员公司之间,均不存在交叉持股和违规认购资本工具的情况。

组织职能方面,集团及各子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已建立适配的组织结构,集子公司之间已建立条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集子公司之间组织边界清晰,不存在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的风险,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3.集中度风险

集中度风险是指成员公司单个风险或风险组合在集团层面聚合后,可能对保险集团造成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集中度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方面,本公司董事会对包括集中度风险在内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公司高级管理层承担包括集中度风险在内的风险管理实施责任。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机制,履行集团层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工作,并指导集团内主要成员公司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各主要成员公司配合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工作,并建立本公司层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机制,开展集中度风险管理工作。

集中度风险管理策略及执行情况方面,本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制定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从交易对手、投资资产行业、客户、业务等维度,定期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集中度风险,防范集中度风险对集团偿付能力或流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制定并年度更新包含集中度风险限额指标的风险偏好体系,经董事会审批;定期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报告集中度风险状况及管理情况。本公司根据经营实际及风险特征,重点关注投资交易对手集中度风险,以及主要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和财务状况。

2025年,集团及各主要成员公司依据《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要求,修订或制定了自身层面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规范集中度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集中度风险计量系统建设,保障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要求在主要成员公司层面的有效传导落实。

集中度风险状况方面,2025年,本公司集中度风险整体可控,各维度集中度风险指标未发生超限情况,各主要投资交易对手评级稳定。全年未发生对本公司偿付能力或流动性产生实质威胁的重大集中度风险事件。

4.非保险领域风险

本公司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优化集团资源配置、发挥协同效应、有效促进保险主业发展为原则开展非保险领域布局,围绕保险主责主业,聚焦健康、养老、科技等领域开展产业布局,加强产业联动,培育新的产品服务融合和供给方式,形成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增强整体竞争力。

非保险成员公司投资方面,本公司建立以股权关系和公司治理制度为基础的非保险领域股权投资管理体系。本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在集团董事会对总裁授权范围内,组织、协调、监督集团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同时对集团总部投资项目及其他重要投资事务进行决策。相关非保领域投资项目符合外部监管机构和集团内部股权管理要求,符合公司在非保险领域的风险偏好与风险限额。

非保险领域风险管理方面,本公司严格遵照监管相关要求,修订《非保险子公司管理办法》及《非保险领域风险管理办法》,进行业务及风险监测。2025年,本公司在成员机构管理系统内上线了非保领域风险报告模块,通过线上化工具定期进行非保险风险敞口、偿付能力影响等方面评估。定期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报告非保险领域风险状况及管理情况。本公司关注非保行业布局与战略匹配情况,及时对非保险领域的发展战略进行评估与调整。在资产、流动性等领域建立风险隔离机制,确保对非保险成员公司的投资不得损害保单持有人利益。

(四)监管评估结果

2022年,监管对我司开展SARMRA现场评估,集团公司得分为81.77分。其中,偿付能力风险治理12.28分,风险管理策略与实施管理12.76分,风险传染管理9.88分,组织结构不透明管理9.6分,集中度风险管理10.06分,非保险领域风险管理9.27分,其他风险管理8.35分,资本管理9.57分。

七、风险综合评级

(一)最近两次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不适用,监管尚未对保险集团开展风险综合评级。

(二)集团已经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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