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 年外部审 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毕马威华振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 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 年8 月18 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 年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7 月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 年8 月1 日正式运营。
于2025 年12 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 人,注册会计师1,412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 人。
毕马威华振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 亿元, 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 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 家,上市公司财 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 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 家。
二、人员资源配置
毕马威华振为2025 年度公司审计项目配备了专属工作团队,人员配备合理、 充足,核心团队成员相对稳定且具备多年证券、大型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审计经 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专业资质。毕马威华振承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管祎铭先生,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晓晓女士,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1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海良先生,200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及项目 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 独立性。
此外,毕马威华振为该项目还配备了信息技术、金融工具以及股权估值、减 值、税务等方面的专家团队,全程支持该审计项目。
三、审计工作方案及执行
毕马威华振根据公司业务重心及内部环境外部监管重点,结合最新行业现状、 准则变化及监管动态开展了风险评估及识别,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制 定了详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审计范围覆盖充分,涵盖了公司重要业务 及关键风险点,围绕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融资类业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结构化主体合并范围的确定等重点审计领域,实施了恰当、有效的审计程序和审 计方法。在执行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 通,并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四、质量管理水平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毕马威华振能够利用事务所专家团队等内外部资源, 就相关专业领域与公司及时进行交流分享,支持解决公司重大会计、审计问题。 审计项目组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机制,与公司保持充分讨论,所有重大会计审计 事项均已达成一致意见。
毕马威华振实施了全面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毕马威华振在签署审计意见之 前,开展了一系列动态监控和辅导程序,按照执业准则和事务所质量管控政策对 审计项目的质量进行把控,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与项目合伙人组成审计 项目组三级复核机制,完全独立于项目之外的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再进行复核并 及时反馈独立意见。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毕马威华振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 义务。毕马威华振根据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 制度、突发事件处理、个人信息和数据隐私等信息安全政策和管控措施,包括隐 私影响评估、数据安全和隐私培训、服务提供商的管理机制、个人数据主体询问 程序、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数据安全全流程管理和软硬件安全管理等。在审计工 作过程中,毕马威华振能够遵守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使用和储存从 公司获得的信息和数据,对公司敏感信息予以妥善管理,未出现公司信息泄露事 件。
六、评估结论
综上经评估,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履职 过程中遵循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勤勉获取审计证据,独立完成审计工 作,客观公允发表审计意见,清晰完整出具审计报告,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 要求。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