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 对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 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该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表 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 次会议分别事先审核了《关于预计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会董事均 回避表决,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与福建省财政厅的关联交易
| 交易 类别 | 交易 内容 | 相关业务 或事项简介 | 实际 金额 |
| 证券和金 融产品服 务 | 客户保证金利 息支出 | 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 服务,向其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 息等 | 2.41 |
| 提供财务顾问 服务收入 | 因向关联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而取得的收入 | 9.43 |
| 证券和金 融产品交 易 | 债券利息收入 | 因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 | 1,828.52 |
2.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
| 交易 类别 | 交易 内容 | 相关业务 或事项简介 | 实际 金额 |
| 证券和金 融产品服 务 | 客户保证金利 息支出 | 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 务,向其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等 | 1.15 |
| 证券交易手续 费收入 | 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 务,收取佣金及手续费 | 4.45 |
| 证券和金 融产品交 易 | 债券利息收入 | 因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 | 32.22 |
3.与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交易 类别 | 交易 内容 | 相关业务 或事项简介 | 实际 金额 |
| 证券和金 融产品服 务 | 客户保证金利 息支出 | 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 务,向其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等 | 0.04 |
| 证券交易手续 费收入 | 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 务,收取佣金及手续费 | 0.03 |
| 提供资产管理 服务收入 | 因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收取管理费等相关收入 | 0.12 |
4.与厦门象荣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交易 类别 | 交易 内容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实际金额 |
| 证券和金 融产品服 务 | 客户保证金利 息支出 | 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 务,向其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等 | 0.01 |
| 证券交易手续 费收入 | 因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 务,收取佣金及手续费 | 0.06 |
二、公司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5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等,公司对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与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 序号 | 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 1 | 证券和金融 产品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证券、期货经纪; 出租交易席位;证券金融产品销售;证券金 融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行承 销财务顾问;资产托管服务等。 | 因业务的发 生及规模的 |
| 2 | 证券和金融 产品交易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与关联方在银行间 市场进行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交易;与关联 方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自营交易;与关联 方进行收益权转让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的 债券、基金、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关联 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债券、基金、理财产品等。 | 计算。 不确定性,以 实际发生数 |
(二)与其他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序号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证券、期货经纪;
出租交易席位;证券金融产品销售;证券金
证券和金融
产品服务
融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行承
因业务的发
销财务顾问;资产托管服务等。
生及规模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与关联方在银行间
不确定性,以
市场进行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交易;与关联
实际发生数
证券和金融
方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自营交易;与关联
2 计算。
方进行收益权转让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的
产品交易
债券、基金、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关联
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债券、基金、理财产品等。
(三)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接受公司提供的包 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集团各单位发行的资管产品等。因业务 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 易条件,向以下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三)直接或者间 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 前述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成立于1949 年10 月,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国家财政收 支、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加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性质为 机关法人,单位负责人郑震,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 号。福建省财政厅持 有公司20.4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 年4 月,注册资本103 亿元, 是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主体,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重点项目的投资 经营,法定代表人王非,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 号。福建省投资 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35%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华兴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8.82%股份。福建 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法人包括:
1.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过去12 个月 内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
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自然人等。
2.其他关联法人
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公 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过去12 个月内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或者已经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 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 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 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 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