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601368)_公司公告_绿城水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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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7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的相 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焕珍女士、独立董事曾富全先生、独立 董事邓炜辉先生、董事黄东海先生、董事魏金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何焕珍女士担任。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5 年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举行5 次正式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 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研究与讨论了有 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选聘审计机构、增加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等方面的议案。各位委员均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并就会议议案进行充 分讨论后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会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1、《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

1 2025.3.14

年第1 次会议

况报告》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 2025.4.22

《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年第2 次会议

《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2025.8.11

年第3 次会议

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2025.10.22

2、《关于变更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年第4 次会议

审计机构的议案》

5 2025.11.14

《关于增加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年第5 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截至2024 年度已连续为公司提供6 年审计服务。鉴于 公司与致同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 需求,公司以公开选聘方式,聘任北京国富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 构,并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致同、北京国富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客观评估了北京国富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其审计工

作进行了监督。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 以及重点关注事项等关键事项与北京国富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签字 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按 审计计划完成所有审计程序,在获取充分、恰当审计证据的基础上独 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 确保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季报、半年报、年报进行了认真审 阅,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事项和会计估算,对财务报 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及数据来源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和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计划的落实 与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了全程监督和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内部审计部门能够严格按 照计划开展工作,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范围覆盖重点业务,审计结论 客观、公正。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发挥了监督、评价和控制的职能,为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报 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缺陷或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及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认真审阅了公司《二0 二四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致同出具的 《二0 二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各项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 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有效,切实保障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与外部审计机构对审计方案中的审计准 备、审计计划、审计重点、人员配置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基础上, 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独立的审计环境 和必要的审计条件。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管 理层和相关部门做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在约定 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审计委员会依照工作细则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切实有效地实施了监督及评估工作,较好地协调了管理层、内部审计 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专业能力,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内部控制制

度的有效执行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 保障。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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