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人,现场出席董事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玉成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支援香港火灾捐赠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