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601330)_公司公告_绿色动力:2025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6年3月27日

绿色动力:2025年年度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A股代码:601330 A股简称:绿色动力H股代码:01330 H股简称:绿色动力环保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成苏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林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2元(税前)。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若干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分析”第六部分“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的内容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8月修订)》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对年度报告所应披露的数据的所有要求,并同时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刊发。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目录

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八节第九节第十节

释义 ...... 5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董事长致辞 ...... 1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43

重要事项 ...... 84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5

债券相关情况 ...... 104

财务报告 ...... 113

五年业务摘要 ...... 230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财务总监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本公司、公司、绿色动力 指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 指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北京国资公司 指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香港绿动 指

绿色动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州公司 指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海宁公司 指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泰州公司 指

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武汉公司 指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平阳公司 指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永嘉公司 指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乳山公司 指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安顺公司 指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惠州公司 指惠州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蓟州公司 指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句容公司 指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宁河公司 指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蚌埠公司 指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通州公司 指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密云公司 指北京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汕头公司 指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章丘公司 指章丘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博白公司 指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红安公司 指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宜春公司 指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丰城公司 指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惠州二期公司 指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永嘉二期公司 指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隆回公司 指隆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平遥公司 指平遥县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青岛公司 指青岛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景秀 指

深圳景秀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省东阳市富

力建设有限公司)登封公司 指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海宁扩建公司 指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石首公司 指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博海昕能公司 指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广元公司 指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佳木斯公司 指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肇庆公司 指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舒兰公司 指舒兰市博能环保有限公司张掖公司 指张掖博能环保有限公司永兴公司 指永兴博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东莞公司 指东莞市长能清洁能源绿化服务有限公司金沙公司 指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平阳二期公司 指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靖西公司 指百色绿动环保有限公司恩施公司 指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葫芦岛危废公司 指绿益(葫芦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葫芦岛发电公司 指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惠州三合一公司 指惠州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汕头污泥公司 指汕头市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章丘二期公司 指济南绿动环保有限公司朔州公司 指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莱州公司 指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武汉转运公司 指 武汉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常州项目 指江苏常州市武进区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武汉项目 指湖北武汉星火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泰州项目 指江苏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平阳项目 指浙江平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惠州项目 指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州项目 指北京市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密云项目 指北京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佳木斯项目 指

黑龙江佳木斯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四会项目 指广东四会环保能源热力发电厂BOT项目汕头项目 指广东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章丘项目 指山东济南市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红安项目 指湖北红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惠州二期项目 指广东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PPP项目登封项目 指河南登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海宁扩建项目 指浙江海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恩施项目 指湖北恩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 指

辽宁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朔州项目 指

山西朔州南山环境能源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

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报告期 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 指2025年12月31日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

区及台湾地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规则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市规则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计准则 指中国财政部制定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BOT指Build(建设)-Operate(运营)-Transfer(移交)核数师 指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国补 指

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通过电网向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支付绿证 指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度可再生能源电量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 绿色动力公司的外文名称Dyna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 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Dynagreen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成苏宁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联席公司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姓名 朱曙光 冉丽桥 李剑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19楼1922室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电话0755-36807688-8009 - 0755-36807688-8009传真0755-33631220 - 0755-33631220电子信箱ir@dynagreen.com.cn - ir@dynagreen.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8057公司香港办公地址 香港苏杭街104号秀平商业大厦1楼公司网址www.dynagreen.com.cn电子信箱ir@dynagreen.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上交所:www.sse.com.cn联交所:www.hkexnews.hk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绿色动力601330-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 绿色动力环保01330-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17楼签字会计师姓名 秦劲力 张银娜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43楼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方纯江 赵旭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1年8月4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

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对未使用完

毕的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进行持续督导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境内)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境外)名称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公司股份登记机构(境内)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司股份登记机构(境外)

名称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主要往来银行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 2024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2023年营业收入3,533,559,874.91 3,398,572,272.66 3.97 3,955,548,511.61利润总额789,918,390.84 706,139,517.29 11.86 777,086,059.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7,500,625.79 585,082,147.27 5.54 629,281,357.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12,212,298.24 578,600,321.04 5.81 617,906,499.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5,911,667.47 1,438,470,488.62 28.32 977,677,149.93

2025年末 2024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266,083,685.76 8,052,817,092.46 2.65 7,807,439,716.26总资产21,926,733,761.94 21,988,772,935.44 -0.28 22,537,265,642.9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2024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42

4.76

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1

4.88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42

4.76

0.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3

7.32

增加0.21个百分点

8.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6

7.24

增加0.22个百分点

8.16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营业收入828,204,134.70855,669,747.90897,947,390.13 951,738,602.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4,962,944.73192,269,375.83249,244,399.42 -8,976,09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84,254,403.87191,533,323.22247,208,856.54 -10,784,285.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106,017.07360,138,045.96690,973,459.83 522,694,144.6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5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

2024年金额 2023年金额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1,883.92 3,497.54 4,308,372.3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981,377.88 5,284,855.08 6,028,661.69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69,788.54

2,145,056.85 3,078,578.69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49,634.21 264,196.41 315,883.17减:所得税影响额766,304.161,081,243.85 2,231,795.59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64,285.00134,535.80 124,842.53合计5,288,327.556,481,826.23 11,374,857.75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董事会,向股东呈报集团二零二五年业务回顾与二零二六年发展展望。

回望二零二五年,中国经济于风云变幻中破浪前行,绿色低碳的浪潮以磅礴之势重塑着发展的底色。作为这场伟大转型的亲历者与建设者,绿色动力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定“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初心,在垃圾焚烧发电的主航道上笃行不怠。我们以创新为楫,以实干为帆,于变局中开新局,集团发展迈上了更高台阶。过去一年,集团营业收入与归母净利润双双实现稳健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显著改善,这份成绩单,既是我们回馈股东的真诚答卷,更是时代赋予绿色动力的前行底气。

这一年,我们深耕主业、精耕运营。在运营规模保持稳定的基础上,核心经营指标全面向好。1,472.96万吨生活垃圾变废为宝,435,928.29万度绿色电流入千家万户。尤为振奋的是,供汽量实现近翻倍增长,这不仅是一个数字的跃升,更是我们突破单一发电模式、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的鲜明印记。从蓟州到肇庆,热电联产的星火渐成燎原之势;从常州到蚌埠,污泥协同处置与沼气资源化利用的路径愈发清晰。我们正以多元业务为笔,勾勒出固废处理更广阔的价值版图。

这一年,我们以合规为基、以共享为桨。作为A+H两地的公众公司,我们深知,唯有夯实合规根基,方能行稳致远。我们主动顺应监管变革,优化治理结构,让合规经营成为企业最坚实的盾牌;我们穿越山海,从北京到香港,在一次次坦诚的交流中,将公司的价值传递给每一位同路人。我们坚持用持续稳定的分红回馈股东的信任,用长效的激励机制凝聚核心人才。

展望二零二六,乃至整个“十五五”,一幅更为宏阔的绿色发展画卷正徐徐展开。美丽中国建设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期,全面绿色转型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身处污染防治与可再生能源交汇点的我们,使命光荣,舞台广阔。

时代呼唤有为之企。我们将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向精细化运营要效益;我们将深耕热电联产与固废协同处置,提升存量项目盈利能力;我们将拥抱数字化浪潮,让电厂变得更智慧;我们更将积极融入国家“双碳”战略大局,在绿色电力交易等新机制中探索存量资产的新价值;我们将继续拓增量,在行业整合与海外拓展的浪潮中,寻求新一轮高质量增长。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我们愿与所有股东、合作伙伴一道,乘时代之风,怀感恩之心,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在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画卷上,写下属于我们浓墨重彩的一笔!

最后,谨此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集团发展的各位股东和社会各界朋友,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向每一位默默耕耘、挥洒汗水的绿色动力人,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董事长成苏宁

中国深圳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背景及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BOT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37个,运营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4.03万吨/日,装机容量857MW,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BOT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BOT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25至30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公司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以及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供应商等,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并获得售电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工艺与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是焚烧炉,公司主要使用自主研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炉,该种焚烧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干燥、燃烧、燃烬段均配置独立驱动机构,可灵活根据燃烧工况调整各段的运行速度,以更好地控制火床分布,使得灰渣热灼减率更低。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艺流程如下图: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概述及宏观政策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关键构成部分,是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重要力量。“十二五”以来,在相关政策的有力支持下,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快速提升。根据《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截至2024年底,我国城市及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达115.84万吨/日。2024年,我国城市及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为32,934.27万吨,其中焚烧处理量为26,803.65万吨,焚烧处理占比达到81.39%,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增强。在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根基稳固。同时,行业也面临竞争态势加剧、技术迭代提速、环保监管持续收紧、应收账款结算周期延长等多重挑战。当前,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正逐步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与效益提升,项目运营提质增效与技术创新已成为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生动力。行业内企业通过持续强化降本增效、积极拓展垃圾来源、大力拓展厨余和污泥等协同处置业务以及加强供热供汽等非电业务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与项目经济效益;同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运营优化、设备预测性维护和能效管理,以数字化智慧化手段提升项目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随着国内新增产能释放速度放缓,行业内企业正将发展目光投向海外市场,重点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垃圾发电项目关注度持续提升。

行业相关主要政策如下:

时间 颁布机构 政策 主要内容2012年3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

网电价。2020年9月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

时数为82,500小时;按照财建〔2020〕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

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

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

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2021年5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

圾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

右。2021年8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

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

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

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

2022年11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人民银行

《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

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

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

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

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

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

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到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

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

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

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

2022年1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

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评估论证,对于现有

焚烧处理设施年负荷率低于70%的县级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焚烧处理能力存在缺口的县级地区,

其中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大于300吨的,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

烧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日

清运量介于200-300吨的,具备与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

园区固废协同处置条件,并具有经济性的,可单独建设焚烧处

理设施;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小于200吨的县级地区,在确保生

活垃圾安全有效处置的前提下,结合小型焚烧试点有序推进焚

烧处理设施建设。在经济运输半径内,相邻地区生活垃圾日清

运量合计大于300吨的,可联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时间 颁布机构 政策 主要内容2023年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享受中央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了绿电溢价及中央补贴不能二者兼得。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2023年7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明确绿证的适用范围,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2024年2月

国家能源局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规范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在电力交易市场上得到有效保障。

2024年8月

国务院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安全标准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积极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垃圾小型焚烧试点予以支持。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优先纳入绿电交易。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探索推进差别化收费政策,创新收缴方式。推广园区化建设模式,鼓励在县级地区建设静脉产业基地,开展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污泥等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实现处理能力共用共享。

2025年7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核能、光热、地热、工业余热等热能资源,实现供热系统清洁低碳化。探索氢能、生物质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

2026年1月

国务院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预处理,降低贮存填埋量和环境污染风险。因地制宜确定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合理布局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鼓励在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协同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工业固体废物。新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应同步落实飞灰处理途径,逐步减少飞灰填埋量。优化污泥处理处置结构,压减填埋规模。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和调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支持地方完善收费模式,结合垃圾分类情况,探索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

(二)产业特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具体如下:

1.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位居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在我国人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较高,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譬如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280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符合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电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70%。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5至30年。在该模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3.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个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一般在8-12年。

4.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概述

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业务回顾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本节“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并无任何重大改变。有关公司业务的回顾、与业绩及财务状况相关的重要因素的讨论及分析、主要风险,以及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分别在本年报的第三节及本节中阐述,以上讨论均属董事会报告的一部分。

2025年,绿色动力秉持“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企业使命,聚焦垃圾焚烧发电主业,持续强化技术创新与提质增效,全体员工团结奋进,公司发展迈上新台阶。报告期内,公司运营项目稳定运行,主要运营指标全面增长;积极拓展多元化业务,持续深化提质降本增效工作;稳步推进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海外市场布局与项目并购,国内外市场拓展齐头并进;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深化绿色低碳实践,积极探索碳资产管理。2025年全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3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1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54%。截至2025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219.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82.66亿元,资产结构保持稳健。

1.运营项目稳定运行,主要运营指标全面增长

公司始终恪守“安全、环保、文明、高效”的运营理念,坚守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红线,持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2025年设置安全总监岗位,成立安全监管部;深耕主业,通过加强垃圾拓展、深入推进项目智慧化与数字化改造等措施,实现运营效率与经营质量的同步提升。报告期内,在运营规模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公司主要运营指标实现全面增长,展现出良好的发展韧性与成长动能。2025年,公司全年累计处理生活垃圾1,472.96万吨,同比增长2.41%;实现上网电量435,928.29万度,同比增长2.31%;实现供汽量112.05万吨,同比增长98.81%。

2025年公司各区域主要运营数据区域项目 2025年华东

垃圾进厂量(万吨)

537.40

发电量(万度)184,637.50上网电量(万度)152,404.92华北

垃圾进厂量(万吨)

192.82

发电量(万度)64,464.66上网电量(万度)52,551.75华南

垃圾进厂量(万吨)

316.16

发电量(万度)115,122.85上网电量(万度)95,563.18华中

垃圾进厂量(万吨)

223.66

发电量(万度)93,625.55上网电量(万度)79,732.62西南

垃圾进厂量(万吨)

110.97

发电量(万度)39,521.42上网电量(万度)33,465.33东北

垃圾进厂量(万吨)

91.95

发电量(万度)26,636.63上网电量(万度)22,210.48

2.持续推进多元化经营,提质降本增效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多元化经营,积极拓展供热供汽、污泥处置等非电业务,有效提升了项目综合收益水平。供热供汽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年内新增蓟州公司、肇庆公司实现对外稳定供汽,常州公司移动供热增量明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有13个运营项目对外供热供汽。加大污泥协同处置业务开拓力度,对常州公司、武汉公司、海宁扩建公司和章丘公司开展污泥协同处置工艺技改,污泥处置量增长显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3个项目实现污泥协同处置。此外,公司积极探索资源化产品高附加值利用路径,成功将蚌埠公司提纯后的沼气接入第三方燃气系统,进一步拓宽了收益来源,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公司强化运营项目精细化管理,针对性开展技改与项目数字化改造,持续优化焚烧系统与设备性能,有效提高机组运行稳定性与发电效率。持续深入推进集中采购管理,进一步扩大集中采购覆盖范围,有效控制物资与服务采购成本。积极把握市场利率窗口,通过贷款置换等方式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有效节约财务费用。

3.项目并购取得成果,稳步推进海外市场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巩固在国内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稳步推进海外市场布局。在国内市场,公司于2026年初成功收购河南新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与公司登封项目实现协同。在海外拓展方面,公司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和东南亚境外市场,与亚洲联合基建达成战略合作,与其组建联合体完成香港IPARK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标,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参加香港新界西北垃圾转运站项目竞标。同时,公司成功入选印度尼西亚环境友好型废物转化能源项目选定供应商名单,该资格已获印尼主权投资基金PT Danantara InvestmentManagement确认,为公司在东南亚市场的深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公司成功入选2025“一带一路”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及产品推荐目录,并获评首批“绿色品牌出海计划观察员单位”。

4.深化数字化转型,不断加强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在数字化与智慧化领域的投入与应用,并通过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不断巩固和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为业务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公司系统规划并有序实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数字化改造,通州项目作为先行示范项目,其智慧化应用成果获行业专家高度认可,相关技术方案被纳入《中国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发展综述及技术解决方案》。以此为基础,公司下属武汉项目、海宁扩建项目、惠州二期项目和章丘项目等多个项目已同步启动数智化技改工作,其中武汉项目和海宁扩建项目已于年内完成系统调试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围绕高效节能、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技术攻关,多项研发成果进入工程化应用阶段,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显现。公司研发的“一种利用垃圾吊智能控制入炉垃圾热负荷的方法及系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在通州项目投入试运行;公司自主研发的烟气一体化超低排放技术已进入试运行阶段;自主研发的首台小型多功能垃圾焚烧炉(200

吨/日)顺利通过试制和冷态试车,并在国内垃圾焚烧项目安装应用;污泥协同处置技术在常州项目、武汉项目和章丘项目运行,经济效益显著;垃圾池渗滤液收集池格栅自动清堵机器人在章丘二期和平阳二期项目投入运行;清焦机器人于年底在平阳项目进行现场试验;自主研发的垃圾焚烧飞灰源头减量技术正在登封项目试验中。公司积极拓展产研学合作,与顶尖高校、科研机构及产业链伙伴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区域多源固废大数据与循环利用路径优化技术”课题建设,公司惠阳环境园被授予“应用示范基地”。截至2025年底,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85项,其中仍处有效期的专利60项(发明专利18项)。

5.践行绿色发展,推动绿色资产价值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将绿色发展理念深度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系统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致力于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公司继续深化绿色化发展,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交易。2025年,公司累计申领绿证36.80万余张,销售绿证40.79万张,实现环保与经济效益双提升。持续完善碳管理体系,积极参与碳市场机制建设,与北京绿色交易所深入探讨垃圾发电企业参与碳减排、碳捕集相关机制。截至报告期末,集团下属通州、惠州、武汉、海宁等10个重点项目已成功纳入北京绿色交易所绿色项目库,为后续碳资产开发与价值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重点突出、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取积极的市场开发战略,大力拓展各区域市场。公司项目地理范围广阔,市场网络覆盖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湖南、陕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广阔的市场布局反映公司具备在不同区域开拓项目与运营管理的能力,为公司在行业整合期持续扩大领先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也有助于降低局部地区不利因素对整体的影响。

(二)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垃圾处理产业化探索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专注提升及进一步开发先进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企业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从项目前期规划到后期运营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经验,投资建设的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为行业标杆,公司常州项目2013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使用环保技术的国家模范项目”,惠州项目、海宁扩建项目陆续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通州项目2020年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凭借持续稳健的表现,公司连续十六年被评选为“中国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二十余年的行业深耕不仅塑造了公司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形象,成为客户信赖的合作伙伴,也为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领先的专业技术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置于战略核心地位,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效率提升。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驱动逆推式机械炉排炉”技术为行业领先的焚烧技术并被国家授予发明专利。该技术契合中国生活垃圾特点,具备性能上的优势,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选为“十一五”期间重点推广的核心技术,并成功入选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统的多驱动逆推式垃圾焚烧炉”获得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年度技术进步二等奖;多驱动逆推式焚烧炉和二噁英在线预警控制技术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分别获得2022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和科技应用二等奖;生活垃圾焚烧数字化智慧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2024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高含水污泥预热回喷焚烧炉掺烧关键技术”荣获2025年度中华环保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凭借领先的专业技术,公司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环保服务,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保持竞争优势,引领行业发展,并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四)资深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团队多年来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市场拓展、技术开发、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团队有着近二十年的合作经验和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在公司管理团队的指导下,公司的项目建设与运营团队可针对垃圾处理技术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管理运作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策略,持续提质降本增效;公司的市场团队可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布局积极开拓潜在的区域市场,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公司资深的团队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证项目质量,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二零二五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33,559,874.91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04,534,073.14元。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21,926,733,761.94元及人民币13,254,405,508.93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8,672,328,253.01元,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60.45%,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93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营业收入 3,533,559,874.91 3,398,572,272.66 3.97营业成本 1,884,532,911.03 1,854,415,615.88 1.62销售费用 1,049,893.07 1,315,666.37 -20.20管理费用 247,170,228.19 232,864,434.58 6.14财务费用 381,644,563.24 447,553,539.09 -14.73研发费用 7,850,075.11 7,097,412.89 10.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5,911,667.47 1,438,470,488.62 28.3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390,144.75 -357,166,567.06 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2,470,448.89 -1,246,045,791.12 不适用资产减值损失 -204,907,223.47 -126,501,452.00 不适用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网电量、污泥处理量及供热量增加,电费收入、垃圾处理收入和供热收入增加。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变动较小。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金额变动较小。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工资水平及社保公积金基数变化导致职工薪酬增加,以及开始确认股权激励费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平均借款余额减少以及借款利率下降,利息费用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金额变动较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供热收入增加同时收回款项增加,及本期国补与垃圾处理费应收款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本期建设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 PPP 项目建设支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建设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取得限制性股票认缴款及发行中期票据收到的现金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对葫芦岛危废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33,559,874.91元(二零二四年同期为人民币3,398,572,272.66元),比二零二四年同期增长3.97%,主要系上网电量、污泥处理量及供热量增加,电费收入、垃圾处理收入和供热收入同比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增加6.79%至人民币1,649,026,963.88元(二零二四年同期为人民币1,544,156,656.78元),毛利率为46.67%(二零二四年同期为45.44%),毛利率上升主要是因为2025年拓展污泥处置及供热业务,同时通过集中采购、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幅度3.97%高于营业成本增加幅度1.62%。

利润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为人民币789,918,390.84元,较二零二四年同期增加人民币83,778,873.55元,主要系营业毛利增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环保服务3,533,559,874.91 1,884,532,911.03 46.67 3.97 1.62 1.23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固废处理3,533,559,874.91 1,884,532,911.03 46.67 3.97 1.62 1.2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华东1,222,430,654.68 660,255,455.25 45.99 -1.36 2.96 -2.26华南890,587,966.16 451,097,278.91 49.35 7.73 6.40 0.64华北454,825,656.62 232,709,129.80 48.84 7.89 -6.54 7.90华中525,973,511.29 261,114,361.72 50.36 5.76 -5.88 6.14西南260,550,718.70 140,096,788.36 46.23 7.93 14.57 -3.12其它179,191,367.46 139,259,896.99 22.28 4.01 -0.86 3.8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环保服务主要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固废处理主要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分行业情况分行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本

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

例(%)

情况说明环保服务

人工成本391,682,363.94 20.78 384,465,154.13 20.73 1.88变动较小环保服务

环境保护费

235,471,071.47 12.49 256,765,448.66 13.85 -8.29

主要系部分环保耗材通过集中采购单价下降,以及通过精细化管理单耗下降环保服务

无形资产摊销

492,308,827.04 26.12 486,450,720.57 26.23 1.20变动较小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环保服务

材料费289,790,743.56 15.38 340,343,324.97 18.35 -14.85

主要系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及精细化管理降低柴油单耗,柴油等燃料费同比下降环保服务

大修及其他维修费

218,205,123.44 11.58 135,486,566.52 7.31 61.05

主要系本期大修项目较上年增加,大修费用增加分产品情况分产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本

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固废处理

人工成本391,682,363.94 20.78 384,465,154.13 20.73 1.88变动较小固废处理

环境保护费

235,471,071.47 12.49 256,765,448.66 13.85 -8.29

主要系部分环保耗材通过集中采购单价下降,以及通过精细化管理单耗下降固废处理

无形资产摊销

492,308,827.04 26.12 486,450,720.57 26.23 1.20变动较小固废处理

材料费289,790,743.56 15.38 340,343,324.97 18.35 -14.85

主要系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及精细化管理降低柴油单耗,柴油等燃料费同比下降固废处理

大修及其他维修费

218,205,123.44 11.58 135,486,566.52 7.31 61.05

主要系本期大修项目较上年增加,大修费用增加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地方政府城市管理部门与电网公司。公司根据与地方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为其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获得垃圾处理费收入。垃圾处理量通过双方共同监管的计量设备测定,垃圾处理标准遵照相应技术规范与排放标准,垃圾处理费由《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并定期检讨调整。垃圾处理费每月或数月结算一次。公司致力于为地方政府城市管理部门提供优质、专业的垃圾处理服务,改善城市环境,树立品牌形象。公司根据与电网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减去自用电量)售予电网公司,并获得售电收入,电费单价按国家发改委规定的价格执行。上网电量按双方认可设置的电表测定,每月或数月结算一次。公司采购标的主要有各类设备、施工安装服务及各类耗材。公司建有供应商数据库,根据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与政策,通过招投标等法律允许的方式公开择优选择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并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时间节点付款。公司重视与供应商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的理念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96,724.2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7.2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111.8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4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B.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C.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D.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 √不适用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董事或其任何紧密联系人士或任何主要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以上者)概无于本公司之五大客户及五大供应商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为人民币247,170,228.19元(二零二四年同期为人民币232,864,434.58元),同比增长6.14%,占公司营业额约6.99%(二零二四年同期为6.85%),主要系工资水平及社保公积金基数变化导致职工薪酬增加,以及开始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2)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成本为人民币381,644,563.24元,较上年减少约人民币65,908,975.85元,同比降低14.73%,主要因为平均借款余额减少以及借款利率下降,利息费用减少。

(3)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185,384,317.70元(二零二四年同期为人民币105,396,153.29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约23.47%(二零二四年同期为14.93%),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率上升,主要系本期取得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抵免所得税额减少,以及部分项目公司从免税期进入减半征收期和部分项目公司结束税收优惠期,当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香港绿动于2024年底认定为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本期不再按子公司未分配利润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2024年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另外2024年计提葫芦岛危废公司并购产生的无形资产增值部分减值损失转回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7,850,075.11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7,850,075.11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2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0.36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本科

专科

高中及以下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30岁以下(不含30岁)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60岁及以上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1-12月)

上年同期 增减额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86,742,965.03 3,332,180,504.57 454,562,460.46 13.64

主要系本期供热收入增加同时收回款项增加,及本期国补与垃圾处理费应收款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07,064,087.90 973,308,507.21 33,755,580.69 3.47

主要系本期大修费用同比增加支付其他与建造PPP项目有关的现金

57,929,343.96 137,724,359.79 -79,795,015.83 -57.94本期建设投入减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38,121,560.75 541,147,329.71 -3,025,768.96 -0.56变动较小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61,284,433.20 370,135,830.21 -108,851,397.01 -29.41本期建设投入减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64,931,396.89 3,942,104,400.05 -1,577,173,003.16 -40.01

本期向银行借款减少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1-12月)

上年同期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40,125,461.09 4,453,243,766.41 -1,313,118,305.32 -29.49

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减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31,526,474.22 731,473,022.92 53,451.30 0.01变动较小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543,476,291.84 7.04867,810,323.28 3.95

77.86

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净流出小于经营活动净流入

应收账款2,622,655,844.03 11.962,512,178,004.57 11.42

4.40

主要系应收垃圾处理费一方面因运营收入增加,应收余额增加,另一方面本期多个项目应收垃圾处理费结算周期延长导致余额增加;另外,本期国补回款改善,应收国补余额有所减少合同资产482,813,621.23 2.20370,964,094.96 1.69

30.15

主要系部分已运营项目尚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累积余额增加无形资产10,195,237,883.09 46.5010,659,570,149.67 48.48-4.36

主要系建设项目完工,本期无新增建设项目,无形资产摊销导致的期末余额减少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73,567,093.74 29.076,651,544,469.90 30.25-4.18

一是因建设项目完工本期无新增建设项目,根据特许经营期保底垃圾量处理费对应的建设支出确认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因摊销导致余额减少;二是随着项目运营产生销项税,无新增建设项目,留抵税额减少,一年以上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短期借款293,188,903.61 1.34545,805,404.65 2.48-46.28

主要系偿还短期借款金额大于新增借款金额应付账款522,488,062.31 2.38661,561,718.22 3.01-21.02

主要系建设投入减少,陆续支付项目工程尾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83,247,351.44 4.031,108,768,938.92 5.04-20.34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长期借款7,246,754,307.83 33.057,528,412,016.81 34.24-3.74

主要系债务结构调整,新增中期票据置换银行借款应付债券2,915,661,242.30 13.302,354,143,208.17 10.71

23.85

主要系本期新增中期票据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7,707,553.3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8%。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元) 期初账面价值(元) 受限原因货币资金634,500.00 0诉讼冻结及保证金其他非流动资产3,825,627,809.80 4,154,508,984.18用于质押借款无形资产4,760,823,554.92 5,901,317,945.15用于质押借款应收账款1,716,111,131.49 1,733,445,921.40用于质押借款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元) 期初账面价值(元) 受限原因合同资产295,649,290.39 297,894,159.93用于质押借款合计10,598,846,286.60 12,087,167,010.66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务资源及流动性

公司对现金及财务管理采取审慎原则,以妥善管理风险及降低资金成本。营运资金基本来自内部现金流及往来银行提供之贷款。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1,542,841,791.84元,较二零二四年末之人民币867,810,323.28元增加人民币675,031,468.56元。本集团绝大多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人民币持有。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从二零二四年末的61.21%下降至60.45%。

(2)资本管理

公司管理资本之首要目标乃保障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以为股东提供回报,同时维持合理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公司参考资产负债率管理资本结构,此比率按照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公司二零二五年和二零二四年度的策略相同。公司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比率分别为60.45%和61.21%。

(3)贷款及资产质押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尚未偿还借款总额为人民币8,369,870,399.78元,较二零二四年末之人民币9,145,064,463.98元减少人民币775,194,064.20元。借款包括有质押贷款人民币5,949,887,817.06元及无质押贷款人民币2,419,982,582.72元。公司的借款以人民币和港币为单位。公司的借款大部分为浮动利率。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之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4.05亿元,其中人民币25.03亿元尚未动用,银行综合授信为一至十五年期。公司目前并无利率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对利率风险实施监察,倘预期将会出现重大风险,则将会考虑采取其他必要行动。公司以若干有关集团服务特许安排的应收款项及特许经营权(其中包括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作为银行信贷额度的质押。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质押的应收账款及经营权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598,211,786.60元。

(4)或有负债

本公司已就若干附属公司获授的银行信贷额度作出财务担保,本公司董事会不认为本公司会由于担保而被提出索赔。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根据已作出担保的最高责任为附属公司提取分别为人民币6,204,469,824.08元和人民币6,893,302,079.34元的信贷额度。

(5)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就建筑合约但并无于公司财务报表内作出拨备的尚未履行的购买承诺分别为人民币0元和人民币0元。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本节“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及本段以下内容。

1、固体废弃物处理

项目名称

地点

固废类型

总投资额

设计产

产能利

用率

投产时间

特许经营期限

垃圾处理

费标准通州项目

北京通州

生活垃圾

12.4

亿元

2,250吨/日

84%2018年8月 27年 152元/吨汕头项目

广东汕头

生活垃圾

10.4

亿元

2,250吨/日

105%

2019年3月(一期)2020年9月(二期)

30年 90元/吨惠州二期项目

广东惠州

生活垃圾

17.9

亿元

3,400吨/日

83%

2020年5月(一阶段)2021年8月(二阶段)

29年 74.3元/吨注:除特别注明外,特许经营期包含建设期,下同。

2、发电业务

项目名称

装机功率(MW)

2025年发电量(万度)

上网电价(元/度)

补贴政策 特许经营期限通州项目50 26,256.35 0.65注 27年汕头项目60 32,942.72 0.65注 30年惠州二期项目85 35,089.20 0.65注 29年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280度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垃圾焚烧发电标杆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即“省补”,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即“国补”。

3、设备情况

项目名称 焚烧设备 发电设备 烟气处理系统通州项目

3X750逆推式炉排炉

2X25MW汽轮发电机组

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石灰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以及SCR脱硝汕头项目

3X750逆推式炉排炉

1X35MW+1X25MW汽轮发电机组

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石灰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装置和布袋除尘器

项目名称 焚烧设备 发电设备 烟气处理系统惠州二期项目

4X850逆推式炉排炉

1X40MW+1X45MW汽轮发电机组

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石灰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以及SCR脱硝

4、市场占有情况

根据《2024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披露的最新数据,2024年全国城市及县城垃圾焚烧处理量为26,803.65万吨,公司2024年垃圾焚烧处理量为1,438.24万吨,占总处理量的5.37%。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期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3,900,000.00 37,500,000.00 -62.93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资产计划详情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了本公司于以往公告已公布及于本年报描述已中目标垃圾焚烧项目的投资或筹建外,本公司概无其他重大投资(包括对一家被投资公司的任何投资,而于报告期末占本公司总资产5%或以上)及概无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计划,惟本公司将在其日

常业务过程中积极寻求投资机遇,以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关预期资金来源,请参阅之前公告。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通州公司子公司

垃圾处理及发电

37,500141,998.32 56,592.69 20,699.57 12,052.02 9,038.21汕头公司子公司

垃圾处理及发电

21,000113,468.91 36,351.47 20,084.11 4,236.02 3,756.48海宁扩建公司

子公司

垃圾处理及发电

39,000109,929.81 52,883.59 18,063.48 6,836.34 5,901.30惠州二期公司

子公司

垃圾处理及发电

45,000147,703.96 77,493.33 29,690.01 15,811.84 13,842.98武汉公司

子公司

垃圾处理及发电

27,948.428115,686.25 47,367.52 21,844.23 10,273.45 9,423.57截至报告期末,通州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6.48%,汕头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5.17%,海宁扩建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5.01%,惠州二期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6.74%,武汉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5.28%。报告期内,上述每项投资的表现,请见上表中的“净利润”、“营业利润”;本公司就上述投资的投资策略的讨论,请见本节“(五)投资状况分析”之“5、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资产计划详情”。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在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目标引领下,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重要力量,在系列政策支持下快速发展,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当前,行业已由规模扩张阶段转向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稳定发展期,增长动力由增量扩张转向存量项目精细化运营与提质增效,国补退坡以及日趋严格的环保排放标准,亦对企业的技术与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内企业持续强化降本增效,通过积极拓展垃圾来源、大力拓展厨余和污泥等协同处置业务、以及加强供热供汽等非电业务,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与项目经济效益;同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项目运营效率与管理水平。随着国内新增产能释放速度放缓,行业内企业正将发展目光投向海外市场,重点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市场,海外垃圾发电项目关注度持续提升。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对我国绿证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明确将生物质发电(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纳入绿证核发范围。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绿证市场阶段性发展目标,并从稳定市场供应、激发消费需求、完善交易机制、拓展应用场景、推动应用走出去等方面出发,全面激发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绿证消费需求在政策引导下持续释放,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可通过出售绿证获得增量收入,有利于国补到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得收益补偿。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包括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项目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鼓励零碳园区因地制宜推进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此模式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提供了契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2026年1月,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从源头减量、分类管理、规范处置、风险防控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强调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该计划提出要加强政策保障,完善收费制度,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和调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进一步健全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机制。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完善,将逐步构建“产生者付费”的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增强行业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降低对财政补贴的依赖。

展望未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将在政策引导与市场竞争双轮驱动下,朝着提质增效、多元协同、绿色循环、智慧运营等方向持续演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将继续发挥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中的支柱作用,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根本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垃圾焚烧发电主业。持续推进提质降本增效,深耕精细化运营,推动业务多元化发展,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强化技术创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统筹推进投资并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积极布局海外市场,深度融入全球绿色发展格局,提升公司国际影响力,努力成为主业突出、技术领先、管理高效、品牌卓越的世界一流环保产业集团。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是“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将紧密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和宏观政策导向,持续深化技术创新、积极推进并购重组,加快开拓海外市场,多措并举强化提质降耗增效,努力拓展供热供汽和污泥处置等非电业务,推进项目“数字化”建设,强化应收账款催收,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积极探索节能环保领域相关新业务,培育新的增长点,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政策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受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订),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3月28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按该规定执行。2020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指出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补贴将只覆盖项目投产后的前82,500小时或前15年。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190号),提出申报2021年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分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通过行业组织传达保持政策稳定的诉求;因地制宜开展供热业务,拓展收入来源;洽谈特许经营协议时增加相应条款,若外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上调垃圾处理费弥补损失。

2.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受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几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一方面出台了支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政策,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运营。随着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技术研发、设施改造及改善运营管理,提高发电量,尽可能抵消环保投入上升的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国家对环保行业的政策支持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若干税项的税收优惠,2024-2025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18,110.10万元、19,158.97万元,占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65%、24.25%。如果未来国家削减对环保行业的税收优惠,则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通过行业组织传达保持政策稳定的诉求;洽谈特许经营协议时增加相应条款,若外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上调垃圾处理费弥补损失。

4.应收账款结算延迟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地方政府部门和国有电网公司下属企业,客户信用情况较好,应收账款违约概率较小。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政府财政支付压力增加,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以及部分地区垃圾处理费结算周期延长,公司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如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可能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注重与客户建立融洽的关系,加强与客户间的沟通,压实各项目回收应收账款的主体责任,以促进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

5.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持负面看法的风险

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可能持有负面看法,公众担心项目建设和运营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项目核准手续中增加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程序,生态环境部也提高了环评要求并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听证会和公众调查程序。“邻避效应”和国家严格的监管政策使项目选址的难度加大,致使项目筹建时间延长,增加公司成本。如果未来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的负面看法进一步加重,可能加大公司经营的难度,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将严格依照环保标准排放,并公开排放数据,组织社区居民参观集团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让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有更深认识。

6.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不稳定的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经营效益取决于生活垃圾的供应量和热值。生活垃圾主要由地方政府以陆地交通方式运送至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供应主要受到当地垃圾收运体系和人口数量的影响。如地方政府缺少或未能按时建立完备的垃圾收运体系,则无法向公司持续且稳定地供应生活垃圾并可能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正在推广的垃圾分类也将影响垃圾供应量。此外,垃圾热值也会影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发电量。生活垃圾热值不足,发电量将难以保证。因此,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的不稳定均有可能影响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前,公司对政府方所提供的垃圾数量和热值特点进行充分的评估分析,从而确保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合理约定垃圾数量和质量。在垃圾数量不足、热值不够的情况下,公司会积极在垃圾供应地及周边地区搜寻生活垃圾和无污染燃料。此外,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针对垃圾数量低于保底量时,政府方需按保底量支付费用。

7.公司BOT项目建设工程超支及延误的风险

公司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进度受到若干不利因素的影响,包括建筑材料、设备及部件的价格波动,设备、材料或人手短缺,罢工及劳资纠纷,预期以外的工程、设计、环境或地质问题,配套基建设施的影响,预期以外的成本上升,“邻避效应”等。该等因素可能在公司的控制范围以外,因此可能导致公司BOT项目建设工程的超支及延误,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注意与项目相关的政府机构建立融洽的双方关系,敦促政府完成项目所有的合法手续及配套基建设施。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约定,对于因政府方原因导致施工条件不具备,造成项目停工、工期延误、成本上涨的,政府方应给予项目投资人相应补偿。此外,公司择优选择供应商,要求施工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加大人员与设备的投入,组建有力的项目管理团队。

8.环境保护可能未达标准的风险

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发生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有害物质、污水及固体废物排放等环境污染风险。尽管公司采取了废气净化、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噪声防治等措施以避免或尽量减少项目对环境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但在项目公司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仍存在因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品牌声誉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达标,从企业文化、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及监督考核等方面入手,确保达标排放。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其他披露事项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人民币617,500,625.79元(二零二四年同期为人民币585,082,147.2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净利润增加。

(二)外汇风险及汇兑损益

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部分资金以港币形式存于银行,因此可能受到人民币和港币的汇率波动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大部分资产和多数交易均以人民币计值,且基本以人民币收入支付国内业务的资金支出,因此不存在重大外汇风险。目前,公司并无有关外汇风险之对冲政策。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四)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支付每股人民币0.22元(税前)的股息(「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总计约人民币31,472.86万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股息将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须经股东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内资股的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而H股的股息则以港元支付。汇率为股东周年大会(包含当日)前7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外汇中间价的平均值。派付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考虑及批准方可作实,并预计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三日前派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其他相关法律及法规以及其他监管文件,本公司作为预扣税代理人,须就向H股个人持有人分派的股息预扣及缴付个人所得税。然而,根据中国与H股个人持有人居住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条约,以及中国内地与香港(或澳门)签订的征税安排,H股个人持有人可能有

权享有若干税务优惠待遇。一般情况下,对于H股个人持有人,本公司将于分派股息时,代表H股个人持有人按10%的税率预扣及缴付个人所得税。然而,适用于境外H股个人持有人的税率或会因中国与H股个人持有人居住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条约而异,而本公司将会据此于分派股息时,代表H股个人持有人预扣及缴付个人所得税。对于非居民企业H股持有人(即以非个人股东名义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任何股东,包括但不限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受托人或以其他团体或组织的名义登记的H股持有人,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该等H股持有人预扣及缴付企业所得税。本公司H股持有人如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的税务顾问以了解拥有及处置本公司H股所涉及的中国内地、香港及其他国家(地区)税务影响。对于H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及因H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未能及时确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对于代扣机制或安排的任何争议,本公司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周年股东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于适当时候根据公司章程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出。

(六)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享有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的权利的股东,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将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一日(星期四)至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二)(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届时将不会登记任何股份过户。为符合收取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所有填妥的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星期三)(最后股份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香港时间),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七)咨询专业税务意见

本公司股东如对有关购买、持有或出售或买卖本公司股份或行使任何相关权利之税务影响有任何疑问,应咨询专家意见。

(八)优先购买权

根据本公司章程或中国(即本公司所成立之司法权区)法律,概无优先购买权之规定使本公司须向本公司现有股东按比例发售新股份。

(九)固定资产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报告期内之固定资产变动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二)。

(十)储备

公司于报告期内之储备变动详情载于本报告财务报表的合并权益变动表中。

(十一)可分派储备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有关法规计算可以股息分派之储备为人民币2,002,792,733.28元,此外,本公司无股份溢价账可透过资本化发行分派股息。

(十二)获弥偿条文

本公司未与本公司董事就其作为本公司董事期间所产生的责任而作出弥偿订立任何条款。同时,报告期内,本公司已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十三)慈善捐款

于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作出任何慈善捐款。

(十四)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概无签订或存在涉及本公司整体或部分经营管理及行政管理之合同。

(十五)股票挂钩协议

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并无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十六)竞争业务

于报告期内,概无董事、本公司行政总裁或股东或彼等各自的连络人从事任何与公司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或于该等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

(十七)董事薪酬及五位最高薪酬人士

有关董事及五位最高薪酬人士的酬金详情载于附注十二(四)内。

本报告期内,概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

(十八)更换核数师

鉴于公开信息,综合考虑本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审计服务需求,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决议在股东大会上建议委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新任核数师。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通过上述建议

委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起生效。除上述披露外,本公司于过去三年并无更换核数师。

(十九)报告期后发生的重要事件

报告期后重要事件详见第九节财务报告之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十)提质增效重回报

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于2024年7月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公司聚焦运营项目提质增效,盈利能力稳步提升。积极拓展垃圾,通过污泥协同处置,产能利用率稳步提高;大力拓展供汽业务,2025年全年累计供汽量112.05万吨,同比增长98.81%;实现渗滤液沼气提纯并销售;扩大集中采购范围,降低环保耗材与零配件采购成本;通过优化精细化管理,降低环保耗材与助燃燃料使用量;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通过贷款置换等方式努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持续加强垃圾焚烧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动项目数字化转型。在无新增项目投产的情况下,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34亿元,同比增长3.97%,归母净利润6.18亿元,同比增长5.54%。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回报,2024年8月披露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规划中明确了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分别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45%、50%,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公司2025年度预计累计派发现金红利4.54亿元,占2025年归母净利润的

73.53%,切实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出席券商策略会、接待投资者调研、上证e互动、热线电话等渠道,与投资者保持高频率交流,积极为投资者答疑解惑,认真听取投资者合理建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

未来,公司将继续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各项要求,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股东回报水平。

董事长:成苏宁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两地上市的公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健全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规章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完成监事会改革,在监事会取消后,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治理架构,强化了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信息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集团致力于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务求保障股东权益及提升本公司价值及问责性。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为其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除本部分“八、董事长、总经理”披露外,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年度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载的适用的守则条文。本公司将继续检讨及提升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生效之企业管治守则之修订乃适用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财政年度之企业管治报告及年报。就本年报而言,本公司须参照当时生效之企业管治守则。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

司关联方

获取薪酬成苏宁

董事长

2025-10-15 2027-09-19

- 1,000,000 1,000,000股权激励实施

83.56

否董事2025-05-16 2027-09-19总经理2025-02-24 2027-09-19乔德卫 董事长(离任) 男59 2012-04-11 2025-4-11 - - - - 25.58否赵志雄 董事 男59 2024-06-21 2027-09-19 - - - - -是刘曙光 董事(离任) 男57 2012-04-11 2025-04-10 - - - - -是胡天河 董事 男34 2024-09-20 2027-09-19 - - - - -是燕春旭 董事 男53 2024-09-20 2027-09-19 - - - - -是胡勇 董事 男43 2025-05-16 2027-09-19 - - - - -是胡声泳 董事 男56 2014-11-07 2027-09-19 - 650,000 650,000股权激励实施

65.12

否周北海 独立董事 男62 2021-11-10 2027-09-19 - - - - 8.00否欧阳戒骄 独立董事 女53 2024-04-29 2027-09-19 - - - - 11.06否郑志明 独立董事 男59 2024-09-20 2027-09-19 - - - - 8.00否奚强 副总经理 男47 2019-10-10 2027-09-19 - 650,000 650,000股权激励实施

65.12

否郝敬立 副总经理 男58 2019-10-10 2027-09-19 3,000 653,000 650,000股权激励实施

65.12

否张勇 副总经理 男54 2017-01-01 2027-09-19 - 650,000 650,000股权激励实施

65.12

否黄建中 副总经理 男59 2012-04-11 2027-09-19 - 650,000 650,000股权激励实施

65.12

否朱曙光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男50 2017-01-01 2027-09-19 - 650,000 650,000股权激励实施

65.12

否张卫 总工程师 男58 2019-10-10 2027-09-19 - 650,000 650,000股权激励实施

64.78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年初持

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易智勇财务总监男512021-03-312027-09-19-650,000650,000股权激励实施65.12否刘林总经理助理男432023-12-202027-09-1985,900735,900650,000股权激励实施61.88否皮思维

总法律顾问兼安全总监

男542023-12-202027-09-19-650,000650,000股权激励实施

61.41否合计/////88,9007,588,9007,500,000/780.11/注:上述披露的公司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总额包含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考核情况尚待履行审议程序,并将在审议通过后补充披露,上述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不包括2025年绩效薪酬。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成苏宁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赵志雄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胡天河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燕春旭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胡勇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胡声泳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周北海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欧阳戒骄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郑志明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奚强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郝敬立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张勇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黄建中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朱曙光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张卫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易智勇 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刘林 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皮思维 详见本节「(二)1.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1)董事

成苏宁先生,41岁,2025年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25年5月起任公司执行董事并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2025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并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2013年4月至2018年4月,历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功能与社会事业投资部项目主管、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功能与社会事业投资部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3年2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功能产业投资部部门经理(原城市功能与社会事业投资部总经理)。2023年2月至2025年2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业部部门经理(原金融产业投资部部门经理)。2018年10月至2023年5月,兼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兼任北京银行(601169)董事。成苏宁先生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工商管理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成先生为本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赵志雄先生,59岁,2024年6月起任公司非执行董事。1988年7月至1999年10月,历任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土建所副所长;1999年10月至2001年8月,任北京中基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2年4月,任北京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4月至2003年12月,任北京良乡高教园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07年9月,历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游泳中心项目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3年12月,历任北京国家游泳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21年11月,历任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冬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历任北京国家速滑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监事。赵志雄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本科学历。赵先生为本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胡天河先生,34岁,2024年9月起任公司非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2023年3月,历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分析员、高级分析员;2023年3月至今,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投资经理。胡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燕春旭先生,53岁,2024年9月起任公司非执行董事。2002年4月至2006年6月,任河北银行支行长;2006年7月至2009年3月,任中科智控股集团河北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2年6月,任富登金控河北区域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任金汇通集团副总裁;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任陆金所(石家庄)高级总监(平安集团石家庄党委委员);2017年8月至今,任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投资部投资经理。燕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本科学历。燕先生为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胡勇先生,43岁,2025年5月起任公司非执行董事。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任天津裕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高级经理;2015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深圳京信嘉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合规管理部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2021年6月至今,兼任北汽蓝谷(600733)董事。胡勇先生毕业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胡先生为本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

胡声泳先生,56岁,2014年11月起任公司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2021年3月辞任公司财务总监。1996年8月至2000年11月,胡先生在武汉正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正信公司」)财务部工作;2000年11月至2001年5月,任武汉团结镭射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1年5月至2004年3月,任正信公司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兼审计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05年9月,任武汉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兼审计稽核部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任晨兴环保集团公司华中区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0年1月,任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总裁助理;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任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财务总监;2012年4月至2013年12月,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2年4月至2021年3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3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胡先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工程专业,主修经济管理工程,本科学历。胡先生于2003年3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有关证书由湖北省会计专业高级评委会颁授。胡先生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

周北海先生,62岁,2021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92年3月至1994年3月,在日本福冈大学从事固体废物填埋技术研究;1995年1月至1995年3月,在日本琦玉大学从事光催化水处理技术研究;1996年10月至2001年8月,任国家环保总局固体废物登记管理中心主任;2001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高级科技外交官,2005年1月至2023年6月,任北京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6839.HK)独立董事。周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周先生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欧阳戒骄女士,53岁,2024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欧阳女士是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2014年11月至2017年9月,历任年年卡集团(03773.HK)投资者关系经理、副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2017年9月至2019年11月,任万威国际有限公司(00167.HK)首席财务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官;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利德世普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002852.SZ)任职,副总经理职级,负责财务管理和投融资工作。欧阳女士于2022年7月获得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欧阳女士为本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郑志明先生,59岁,2024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89年2月至1999年3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人民北支行和福田支行柜台出纳、会计、信贷稽核、办公室副主任、办事处主任、资产管理部主任、信贷稽核专员;1999年4月至2008年4月,历任深圳市商业银行深南支行业务部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支行行长助理;2009年1月至2012年8月,任广东伟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15年12月至今,任广东方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3年11月至今,任惠州市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395)独立董事。郑先生毕业于深圳大学,本科学历。郑先生为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2)高级管理人员

成苏宁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有关成先生的履历,请参阅本年报上文「董事」分节。

奚强先生,47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09年7月,历任协鑫集团太仓新海康协鑫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值长、嘉兴协鑫热电有限公司运行部经理、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厂长、东莞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1年10月,任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总部运营与技术管理总监;2011年10月至2014年3月,历任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佳木斯项目公司总经理、工程与技术部总监;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垃圾发电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9年1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项目公司总经理,其中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兼任红安项目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兼武汉项目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2019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奚先生为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

郝敬立先生,58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0年7月至2007年3月,历任黑龙江省火电一公司技术员、热控专责工程师、项目生产经理、项目副经理;2007年3月至2014年3月,历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工程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武汉项目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9年1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分别兼任武汉项目公司总经理、通州项目公司总经理、密云项目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年10月,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郝先生为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张勇先生,54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7月至1994年7月,任四川庆岩机械厂(国营5027厂)技术管理人员,1994年7月至1996年10月,任力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驻厂代表;1996年10月至2004年5月,历任维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品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2004年5月至2006年9月,任亿柏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支持总监(行政总监);2006年9月至2014年3月,历任本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4年2月至2019年6月,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行政总监兼总裁办公室主任;2017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2021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先生于1993年7月份取得四川师范学院(现西华师范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并自2002年9月至2005年1月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学习工商管理并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

黄建中先生,59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89年6月至1990年10月,任深圳市中旅家电总汇办公室主任;1990年10月至1991年12月,任职于深圳市中国旅行社;1991年12月至1993年8月,任深圳市中旅汽车运输公司办公室主任;1993年8月至1994年5月,任深圳市中旅东部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运输部助理总经理;1994年5月至1998年4月,任深圳市商业银行龙岗支行信贷科长;1998年4月至1998年8月,任深圳市商业银行振华支行市场部主任;1998年8月至2001年3月,任深圳市道斯垃圾处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同时于1998年8月至2001年3月期间,兼任深圳道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1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绿色动力国际控股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并于2002年1月至2005年9月兼任本公司前身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9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兼任蓝洋环保董事;2007年11月至2010年8月期间,兼任佛山市顺德区顺能垃圾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任本公司前身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行总监,并于2010年4月至2010年8月,兼任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黄先生于1989年6月毕业于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获得计划统计经济学士学位,并于2002年12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黄先生亦于2000年7月获得高级经营师资格,有关证书由湖北省劳动厅颁授。

朱曙光先生,50岁,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朱先生于2002年3月以前在华夏证券工作;2002年8月至2004年3月,在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负责证券投资工作;2004年4月至2008年8月,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副董事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0年8月,任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并同时担任其子公司深圳三鑫精美

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资金部负责人;2013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及联席公司秘书。朱先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张卫先生,58岁,现任公司总工程师。1989年7月至2004年2月,历任广东中山市电力开发公司生产技术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2004年2月至2007年5月,任广东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副部长;2007年5月至2014年5月,历任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技术部经理、增城项目公司总经理、南沙项目公司总工程师;2014年5月至2016年9月,任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垃圾发电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6年9月至今,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总经理。2019年10月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张先生为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

易智勇先生,51岁,现任公司财务总监。1998年7月至1999年7月,任武汉洲际银泰电池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1999年7月至2002年3月,任武汉洲际银泰电池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正式派遣);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任世纪安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北京顺驰置地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年2月至2021年3月,历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主管、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绿色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项目公司任负责人、新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并购部)总经理、纪委委员、纪检监察部部长及纪监工作部部长。2021年3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易先生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及经济学双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林先生,43岁,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刘先生于200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悦航创亿传媒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部负责人、投资二部负责人兼九江首创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3年12月,历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副总监、投资副总监兼投资管理中心经理;2023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刘林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学历。

皮思维先生,54岁,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安全总监。1990年7月至2016年8月,历任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发电厂生产科副科长、电气车间副主任、发电车间副主任、发电部副主任、生技科副科长、输灰车间副主任、发电厂脱硫及输灰作业区白班作业长、发电厂发电作业区白班作业长;2016年9月至2025年3月,历任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行管理部运行安环主管、运行管理部经理助理、运营管理中心副经理(主持工作)、运营管理中心经理、四会项目公

司总经理、运营管理中心经理;2023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2025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安全总监。皮先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联席公司秘书

朱曙光先生,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有关朱曙光先生的履历,请参阅本年报上文「高级管理层」分节。

冉丽桥女士(「冉女士」),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硕士学历,现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企业服务部助理经理。冉女士拥有逾六年的公司秘书工作经验,熟悉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条例》和离岸公司的合规要求,专注于香港上市公司、跨国公司、私营企业及离岸公司提供公司秘书、企业管治及合规方面的专业服务。冉女士为特许秘书、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治理公会会员。

2、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赵志雄 北京国资公司 专职董事监事 2024年4月-胡天河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业务部投资经理

2023年3月-燕春旭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投资部投资经理

2017年8月-胡勇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经理 2018年7月-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注: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北京国资公司全资子公司。

3、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成苏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3年12月 2025年4月胡勇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1年6月-周北海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年10月-欧阳戒骄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职级、负责财务管理及投融资工作

2023年8月-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郑志明 广东方根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2015年12月-郑志明

惠州市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年11月-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5年薪酬

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依据行业报酬水平,结合本公司薪酬制度和年度经营业绩而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经考核并履行相关程序后支付,实际支付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现

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计提并发放的薪酬合计为

人民币780.11万元。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公司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考核情况尚待履行

审议程序,日常薪酬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薪酬方案发放。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薪酬的10%部分当期不兑现,根据任

期考核结果,延期到任期结束后兑现。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成苏宁 总经理 聘任 董事会聘任乔德卫 董事长、董事 离任 工作调动刘曙光 董事 离任 个人原因成苏宁 董事 选举 股东会选举胡勇 董事 选举 股东会选举成苏宁 董事长 选举 董事会选举成苏宁先生和胡勇先生在2025年5月14日取得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分别确认明白其作为上市发行人董事的责任。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股东权利

为保障股东利益及权利,本公司将于股东会上就每项实际独立之事宜(包括选举个别董事)提呈个别决议案。于股东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将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按股数投票表决,而投票结果将于各股东会结束后于本公司及联交所、上交所网站刊登。

(一)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或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上述股东可签署一份或者数份阐明会议的议题的书面要求,以请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上述提议股东的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二)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出议案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时,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提出决议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至少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向董事会作出查询

至于向本公司董事会作出任何查询,股东可将书面查询发送至本公司。本公司通常不会处理口头或匿名查询。

(四)联络详情

股东可将彼等之书面查询或要求发送至以下地址: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收件人为朱曙光先生)

为免生疑问,股东须将妥为签署的书面要求、通知或声明或查询(视情况而定)的正本存放于及寄发至上述地址,并提供彼等的全名、联络详情及身份,以便本公司回复。股东资料可能根据法律规定而予以披露。

六、董事会

(一)董事会概述

1.董事会的组成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由如下董事组成:

非执行董事赵志雄刘曙光(已离任)胡天河燕春旭胡勇执行董事成苏宁(董事长)乔德卫(董事长)(已离任)胡声泳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北海欧阳戒骄郑志明于报告期末,董事会有九名成员,其中四名非执行董事、两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履历资料载列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之「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章节。

董事会成员之间并无任何关系。

2.董事重选

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B.2.2条要求每名董事(包括有指定任期之董事)应轮流退任,至少每三年一次。本公司各董事均订明以董事会该届任期(即不多于三年)为委任服务年期,并可由股东重选连任。

(二)董事会与管理层

1.董事会及管理层职责、问责及贡献

董事会负责领导本公司并监管本集团之业务、战略决策及经营管理。董事会以本公司之利益作出客观决定。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董事会带来各种不同的宝贵业务经验、知识及专业,使其有效率及有效地运作。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体董事均可全面并及时获得本公司所有数据以及要求公司秘书及高级管理层提供服务及意见。董事可于要求时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向本公司履行其职责,费用由本公司承担。董事须向本公司披露彼等担任之其他职务之详情,而董事会定期审阅各董事向本公司履行其职责时须作出之贡献。

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建立相关机制,以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董事会每年检讨该机制的实施及有效性。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负责决定重要事宜,包括制定战略、制度及预算、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重大交易(特别是或会涉及利益冲突者)、财务资料、委任董事及本公司其他重大营运事宜。有关执行董事会决策、指导及协调本公司日常营运及管理之职责转授予管理层。

2.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四个委员会(即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监督本公司各方面事务。本公司所有董事委员会均具有特定书面职权范围。董事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刊载于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可应股东要求提供。

七、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是否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成苏宁 否9 9 2 0 0否

乔德卫(离任) 否2 2 0 0 0否

赵志雄 否13 13 12 0 0否

刘曙光(离任) 否2 0 0 0 2是

胡天河 否13 13 13 0 0否

燕春旭 否13 13 12 0 0否

胡勇 否9 9 9 0 0否

胡声泳 否13 13 1 0 0否

周北海 是13 13 13 0 0否

欧阳戒骄 是13 13 9 0 0否

郑志明 是13 12 2 1 0否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董事刘曙光先生因个人原因连续两次未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0日收到刘曙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刘曙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培训情况

董事了解作为本公司董事之职责,以及本公司的经营方针、业务活动与发展。

每名新委任的董事于首次委任时均会获得正式、全面兼特为其而设的就任培训,以确保其对本公司的业务及运作有适当了解,以及完全知悉其在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规定下的职责及义务。有关就任培训还包括考察本公司的主要厂房场地,并与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会面。

董事应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更新其知识及技能,以确保其继续在具备全面信息及切合所需的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适当的时候,本公司会安排内部提升简介会并发送特定主题的阅读数据给各位董事。本公司鼓励所有董事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所有董事已通过参加研讨会及╱或会议及╱或论坛及╱或阅读材料等方式积极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以下董事出席研讨会╱培训╱内部简介会╱阅读资料:

董事

参加研讨会及╱或会议及╱

或论坛

阅读期刊、最新信息、文章

及╱或材料等执行董事成苏宁(董事长) √ √乔德卫(董事长)(已离任) √ √胡声泳 √ √非执行董事赵志雄 √ √刘曙光(已离任) √ √胡天河 √ √燕春旭 √ √胡勇 √ √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北海 √ √

欧阳戒骄 √ √郑志明 √ √

2.企业管治职责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所载列的职责。董事会审阅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及常规、遵守管理办法及雇员书面指引、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以及本企业管治报告中的披露。

3.独立非执行董事

报告期内,董事会符合(1)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0(1)条关于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2)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0(2)条关于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规定;及(3)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0A条所要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规定。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性指引,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关彼之独立性之年度书面确认书。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八、董事长、总经理

报告期内,董事长领导董事会,并负责制定本公司的整体业务策略以及作出重大决策。总经理着重于本公司的业务发展及负责日常运营及管理。彼亦参与制定及实施本公司整体业务策略。彼等各自的职责都有明确的书面规定。

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务应有所区分,并不应由同一人担任。如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于香港联交所的公告,乔德卫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公司董事长一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成苏宁先生于5月16日获委任担任公司代理董事长;2025年10月15日,成苏宁先生获委任担任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法定代表人及暂代总经理职务。于委任成苏宁先生为董事长之后,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双重角色。

经对公司现状进行评估及考虑成先生的经验及过往表现,董事会认为,现阶段成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有助于保持公司政策的连续性及运营的稳定性,且该结构可以确保公司具有贯彻一致的领导。此外,在由两名执行董事、四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的监督下,公司股东的利益将得以充分及公平地代表。此外,由于所有重大决策均在与董事会成员协商并经其批准后做出,董事会认为该安排不会对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权力和授权平衡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董事会认为在该等情况下,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属适当。公司现正物色具备适当经验的合适候选人担任总经理。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欧阳戒骄(主席)、赵志雄、郑志明提名委员会 周北海(主席)、胡声泳、欧阳戒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郑志明(主席)、燕春旭、周北海战略委员会 成苏宁(主席)、胡勇、周北海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联交所、上交所上市规则成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建议委聘、续聘或罢免外部审计师;(ii)根据适用标准检讨及监督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审计过程的有效性;(iii)审阅本公司的财务资料;(iv)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制度;(v)加强沟通渠道,让本集团雇员可在机密情况下就财务报告、内部监控或其他事宜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疑问;(vi)监督管理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工作;(vii)履行监事会法定职权;及(viii)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以及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性。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了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考虑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二零二五年外部审计师,并在无执行董事出席的情况下与外部核数师召开2次会议。

2.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联交所上市规则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ii)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任何建议变动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以配合本公司的公司策略;及(iii)物色具备合适资格担任董事的人士,并挑选或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就提名合适董事人选,本公司董事会采纳了《董事提名政策》以明确董事提名标准。提名委员会在评估人选时将参考以下因素:

? 符合《公司法》及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

? 信誉

? 于企业管理、法律、财务或环保产业方面的知识与经验

? 可投入的时间及代表相关界别的利益

? 董事会各方面的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18岁或以上)、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和服务任期等方面。

上述因素只供参考,并不旨在涵盖所有因素,也不具决定性作用。提名委员会可决定提名任何其认为适当的人士。此外,根据《董事提名政策》建议人选应按既定格式提交所需的个人资料,以及提交同意书,同意被委任为董事,并同意就其参选董事或与此有关的事情在任何文件或相关网站公开披露其个人资料。提名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候选人提供额外资料及文件。就评估董事会组成,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提名委员会在人员选择过程中致力于发展董事会的多元化,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以及职业经验。此外,提名委员会考虑讨论并就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可量化目标达成共识,并建议董事会采纳。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方面保持适当平衡。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联交所上市规则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研究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架构及政策,并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ii)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福利;(iii)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iv)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不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及(v)监控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政策的实施情况。

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批准修订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将审阅及╱或批准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纳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有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董事会认为,公平的薪酬对吸引及挽留高质素及经验丰富的董事至为重要。为确保可吸引并保留人才,本集团董事薪酬政策基于以下原则:提供公平及具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以支持绩效文化及实现战略业务目标。在考虑董事薪酬时,会考虑若干因素(倘适用),包括但不限于:

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时间、个人及企业表现,参考同区同业竞争对手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内部其它就业条件。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E.1.5条,高级管理层成员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薪酬范围载列如下:

薪酬范围(港元)

人数

0至1,000,000港元

1,000,001至1,500,000港元

1,500,001至2,000,000港元

2,000,001至2,500,000港元

全体董事及若干高级管理层成员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薪酬详情载于年报所载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

4.战略委员会

本公司另已成立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研究本公司的中长期战略与发展计划并就此提出推荐建议;(ii)研究本公司的重大资本开支、投资及融资项目并就此提出推荐建议;及(iii)研究与本公司发展有关的重大事宜并就此提出推荐建议。

(二)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

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

情况

2025年3月21日

1.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4.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

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业绩公告》与《2024年年度报告》的

议案

6.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与风险管理有效性确认的

议案

7.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4月18日

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8月22日

1.关于《2025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2.关于《2025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至2027年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三年全

覆盖”工作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10月23日

1.关于《2025年度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12月23日

1.关于《2025年法治(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各成员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已出席会议次数/会议总次数欧阳戒骄(主席) 5/5赵志雄 5/5郑志明 5/5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

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2025年2月21日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3月24日 关于聘任安全总监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4月16日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5月16日 关于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7月1日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10月13日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提名委员会各成员出席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成员 已出席会议次数/会议总次数周北海(主席) 6/6郑志明(于2025年7月4日卸任委员职务) 5/5胡声泳 6/6欧阳戒骄(于2025年7月4日担任委员职务) 1/1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

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

情况2025年3月24日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

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7月1日

1.关于公司总经理《岗位聘任协议》与《任期经营业绩

考核责任书》的议案

2.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业绩考核责任书》的

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10月26日 1.关于更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11月30日

1.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2025年12月23日

1.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

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成员出席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已出席会议次数/会议总次数郑志明(主席)(于2025年7月4日担任委员及主席职务)

欧阳戒骄(于2025年7月4日卸任委员职务) 2/2燕春旭 5/5周北海 5/5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

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2025年3月28日

1.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

营计划》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战略委员会各成员出席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已出席会议次数/会议总次数成苏宁(主席)(于2025年5月16日担任委员及主席职务)

乔德卫(主席)(已离任) 1/1刘曙光(已离任) 0/1胡勇(于2025年7月4日担任委员职务)

周北海 1/1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旨在列明本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所持立场以及在实现过程中持续采取的方针。董事会依照以下原则制定该政策:

(一)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是维持本公司良好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达到战略目标的重要因素。

(二)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地区、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和服务任期及其他监管要求等。

(三)董事会成员的委任以董事会整体良好运作所需的技能和经验为本,用人唯才为原则,同时充分考虑上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目标和要求。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及组织结构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就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审查有关董事的甄选标准、提名及委任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就董事人选提出建议以及董事会在提名董事候选人时,均需遵循本政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监察本政策的执行,并在适当时候重新检讨本政策,讨论任何需要做出的修订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目前,本公司已实现董事会成员以及全体员工性别多元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已在本节“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详细披露。本公司全体员工中,女性员工占23.8%。

十一、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二、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186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3,302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生产人员2,029技术人员

财务人员

行政人员

后勤人员

合计3,302

教育程度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

大专1,440大专及以下

合计3,302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员工提供“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水平”的薪酬,公司建立基于“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薪酬管理体系,员工的薪酬与其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和工作表现挂钩。公司的薪酬管理执行“模式差异化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对不同岗位和职位分别执行“年薪制”、“岗位绩效工资制”两种薪酬模式。

公司将保持薪酬制度的稳定,未来将在执行现行薪酬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将依据经营情况、物价指数和行业薪酬水平对员工薪酬水平进行适时调整,使员工收入水平持续保持竞争力。员工薪酬的详情请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四)应付职工薪酬。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员工的发展与培训视为集团达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及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本集团建立了帮助员工多维度发展的培训机制,以“五航六线”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抓手,系统推进全年员工培训工作,同步扎实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专项培训、制度宣贯培训等培训,充分运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升员工的学习意识和工作效能。同时,对于下属项目公司,本集团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并举办经验分享交流会,以加强各层级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集团业务质量水平。本集团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集团各下属项目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各项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在集团上下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

有关计划为设立提存计划,本集团并不能动用已被没收的供款(即雇员在有关供款归其所有前退出该计划,由雇主代雇员处理的供款),以降低现有的供款水平。

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无已没收供款及可用于扣减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供款的已没收供款。

十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上述回报规划提出: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同时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分别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45%、50%。公司2025年分红预案符合上述规划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3.20

每10股转增数(股)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454,073,970.00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17,500,625.79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73.53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454,073,970.00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73.53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派发股利共计人民币13,934.54万元,中期利润分配已于2025年11月完成。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提议本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现金股利,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2元(税前),预计派发股利共人民币31,472.86万元。此提议尚待股东会批准。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1,081,127,579.8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

(3)=(1)+(2)

1,081,127,579.8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610,621,376.9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177.05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17,500,625.7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2,002,792,733.28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公司于2025年10月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国资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京国资〔2025〕61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25年10月10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25年10月28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更新稿)>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25年11月19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25年12月2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1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77万股,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限制性股票为136万股。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于2025年12月24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如下:

1.激励计划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范通知》《指导意见》《178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2.激励对象的范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如激励对象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或任何其各自的联系人,则本激励计划项下的有关授予须经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

3.标的股票数量及计划中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标的股份数量共4,035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含库存股)的百分率为2.82%。截至年报日期,根据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为74万股A股普通股,约占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0.05%。

4.每名参与人可获授权益上限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A股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5.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6.解除限售期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授予日为2025年12月2日;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3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7.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2.95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9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价格为每股3.56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5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

8.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本计划草案公布日。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2)以下价格之一:

①本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②本计划草案公布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③本计划草案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3)若公平市场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则授予价格不应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6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预留授予价格应当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以下价格之一:

①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③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3)若公平市场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则授予价格不应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60%。

9.计划尚余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本计划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10.业绩考核目标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业绩考核触发值 业绩考核目标值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目标值的80%,即不低于12%,净利润不低于6.92亿元;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即净利润不低于7.11亿元;

2.202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2%;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触发值 业绩考核目标值

2.202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目标值

的80%;前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

于目标值的80%;

4.2026年供汽量不低于目标值的80%;

5.2026年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用项目

数量新增1个。

前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

11.44亿元;

4.2026年供汽量不低于49.29万吨;

5.2026年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用项目数

量新增1个。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目标值的80%,即不低于16%,净利润不低于7.17亿元;

2.2027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目标值

的80%;前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

于目标值的80%;

4.2027年供汽量不低于目标值的80%;

5.2027年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用项目

数量新增2个。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即净利润不低于7.42亿元;

2.2027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2%;

前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

11.93亿元;

4.2027年供汽量不低于51.43万吨;

5.2027年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用项目数

量新增2个。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目标值的80%,即不低于20%,净利润不低于7.42亿元;

2.2028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目标值

的80%;前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

于目标值的80%;

4.2028年供汽量不低于目标值的80%;

5.2028年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用项目

数量新增2个。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即净利润不低于7.73亿元;

2.2028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2%;

前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

12.42亿元;

4.2028年供汽量不低于53.58万吨;

5.2028年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用项目数

量新增2个。

其中:

①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资产收益率,下同;

②净利润增长率=(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00%,下同;

③净资产收益率(ROE)=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00%,下同;

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采用公司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数据;

⑤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用项目是指运用信息化、数字化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垃圾焚烧系统进行智慧化管理,通过对垃圾库堆酵、垃圾焚烧和烟气处理等垃圾焚烧全过程进行大数据分析、机器深度学习和人工智能管理,达到提高发电效率和劳动效率,降低环保耗材和辅助燃料消耗的目标。应用项目以通过第三方评审为完成标志。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可转债转股等事项(不包括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导致净资产变动的,考核时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额乘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调整会计政策,在考核时采用调整前口径。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及其对应的当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当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值100%满足业绩考核触发值,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值80%未满足业绩考核触发值0%

若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上述5项业绩指标中,有其中1项或多项指标未能满足业绩考核触发值的,则视为公司当期不满足业绩考核触发值,当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若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上述5项业绩指标中,仅其中部分指标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值,有其中1项或多项指标未能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值,但全部满足业绩考核触发值的,则视为公司当期不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值,当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若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上述5项业绩指标中,全部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值,当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当期未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激励对象所属岗位考核标准进行,公司将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本公司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在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个人层面的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依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等级划分及其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当年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当年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份额。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等级 称职及以上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解除限售比例100% 50% 0%

11.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授出日期的公允价值以及所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根据测算,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预计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3,713 14,694.78 426.63 5,290.13 5,094.59 2,735.13 1,148.33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姓名 职务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已解锁

股份

未解锁股份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予日

报告期末市价(元)

授予日前股份的收市价(元)成苏宁 董事长 0 1,000,000 3.56 01,000,000 1,000,0002025年12月2日 6.73 6.96胡声泳 董事 0 650,000 2.95 0650,000 650,0002025年12月2日 6.73 6.96奚强 副总经理 0 650,000 2.95 0650,000 650,0002025年12月2日 6.73 6.96郝敬立 副总经理 0 650,000 2.95 0650,000 650,0002025年12月2日 6.73 6.96张勇 副总经理 0 650,000 2.95 0650,000 650,0002025年12月2日 6.73 6.96黄建中 副总经理 0 650,000 2.95 0650,000 650,0002025年12月2日 6.73 6.96朱曙光 副总经理兼董秘 0 650,000 2.95 0650,000 650,0002025年12月2日 6.73 6.96张卫 总工程师 0 650,000 2.95 0650,000 650,0002025年12月2日 6.73 6.96易智勇 财务总监 0 650,000 2.95 0650,000 650,0002025年12月2日 6.73 6.96刘林 总经理助理 0 650,000 2.95 0650,000 650,0002025年12月2日 6.73 6.96皮思维

总法律顾问兼安全总监

0 650,000 2.95 0650,000 650,0002025年12月2日 6.73 6.96合计/ 0 7,500,000 / 0 7,500,000 7,500,000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效益年薪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包括基本年薪和年度目标效益奖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奖励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了相关职责,于2025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议案》;于2025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五、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控:

(一)对子公司的组织及人员控制,通过选任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行使出资人权力;

(二)在子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中明确约定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权限,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不得从事决策权限之外的交易或事项。对于超越决策权限的交易或事项,子公司经营管理层需提交至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经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方可实施;

(三)下达年度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薪酬;

(四)合并财务报表及其控制,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与报送流程及审批制度,确保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八、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九、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序号 企业名称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蓟州公司

https://hjxxpl.sthj.tj.gov.cn:10800/#/gkwz/ndpl/qyxq?id=2025-76D884ABF976450DB68933FCC95A1D2D

常州公司

http://ywxt.sthjt.jiangsu.gov.cn:18181/spsarchive-webapp/web/viewRunner.html?viewId=./sps/views/yfpl/views/yfplHomeNew/index.js

泰州公司

http://ywxt.sthjt.jiangsu.gov.cn:18181/spsarchive-webapp/web/viewRunner.html?viewId=./sps/views/yfpl/views/yfplHomeNew/index.js

句容公司

http://ywxt.sthjt.jiangsu.gov.cn:18181/spsarchive-webapp/web/viewRunner.html?viewId=./sps/views/yfpl/views/yfplHomeNew/index.js

石首公司

http://219.140.164.18:8007/hbyfpl/frontal/index.html#/home/enterpriseInfo?XTXH=7d83d3b7-4b9f-4bcb-a634-05bb3df2e5a6&XH=1677749899965009244672&year=2025

莱州公司

http://221.214.62.226:8090/EnvironmentDisclosure/enterpriseRoster/openEnterpriseDetails?comDetailFrom=0&id=91370683MA3RN0LN40

通州公司

https://hjxxpl.bevoice.com.cn:8002/home

密云公司

惠州公司

https://gdee.gd.gov.cn/gdeepub/front/dal/ent/list/detail?entId=4e3cbeab-10e1-4bbc-950a-660405101998

乳山公司

http://221.214.62.226:8090/EnvironmentDisclosure/enterpriseRoster/openEnterpriseDetails?comDetailFrom=0&id=913710835640612989

佳木斯公司

http://111.40.190.123:8082/eps/index/enterprise-more?code=91230826588107596L&uniqueCode=654a99a0a63e8c56&date=2025&type=true&isSearch=true

章丘公司

http://221.214.62.226:8090/EnvironmentDisclosure/enterpriseRoster/openEnterpriseDetails?comDetailFrom=0&id=913701815899040952

章丘二期公司

http://221.214.62.226:8090/EnvironmentDisclosure/enterpriseRoster/openEnterpriseDetails?comDetailFrom=0&id=91370100MA3TPKJ86Y

葫芦岛危废公司

https://qyxxpl.ywzh.lnsthj.cn:8802/home/companiesreport?enterId=684205958676485&publishdataId

安顺公司

https://222.85.128.186:8081/eps/index/enterprise-more?code=91520402596364154R&uniqueCode=97860ee7dd57748c&date=2025&type=true&isSearch=true

登封公司

http://222.143.24.250:8247/enpInfo/enpOverview?enterId=91410185MA45KE110K001L

永嘉公司

https://mlzj.sthjt.zj.gov.cn/eps/index/enterprise-more?code=913303245505367825&uniqueCode=3a8c4478b408065b&date=2025&type=true&isSearch=true

永嘉二期公司

https://mlzj.sthjt.zj.gov.cn/eps/index/enterprise-more?code=91330300MA298N1L3T&uniqueCode=8fe9360863155a32&date=2025&type=true&isSearch=true

蚌埠公司

https://39.145.37.16:8081/zhhb/yfplpub_html/#/companyDetails?name=%E8%9A%8C%E5%9F%A0%E7%BB%BF%E8%89%B2%E5%8A%A8%E5%8A%9B%E5%86%8D%E7%94%9F%E8%83%BD%E6%BA%90%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ntpId=20251743494540271&type=1

平阳一期公司

https://mlzj.sthjt.zj.gov.cn/eps/index/enterprise-more?code=913303265528966933&uniqueCode=929d8e05b92d813e&date=2025&type=true&isSearch=true

平阳二期公司

https://mlzj.sthjt.zj.gov.cn/eps/index/enterprise-more?code=91330326MA2ARK677C&uniqueCode=c0b373fe9b7eacdc&date=2025&type=true&isSearch=true

恩施公司

http://219.140.164.18:8007/hbyfpl/frontal/index.html#/home/enterpriseInfo?XTXH=942f5077-bbe9-4ee4-812d-f0ac7669d53a&XH=1682677514567029335552&year=2025

朔州公司http://111.53.19.139:8081/#/DisclosureDetail/1902248353813676033/2025

广元公司

https://103.203.219.138:8082/eps/index/enterprise-more?code=91510800MA62549131&uniqueCode=fc345492fa3ffae0&date=2025&type=true&isSearch=true

肇庆公司

https://gdee.gd.gov.cn/gdeepub/front/dal/ent/list/detail?entId=fa488aa3-9cb7-40ac-8ee7-613d339ca68b

葫芦岛发电公司

https://qyxxpl.ywzh.lnsthj.cn:8802/home/companiesreport?enterId=684205955809285&publishdataId

金沙公司

https://222.85.128.186:8081/eps/index/enterprise-more?code=91520523MA6E8GBN67&uniqueCode=b487c35d6bbd81aa&date=2025&type=true&isSearch=true

靖西公司

https://bqfq.sthjt.gxzf.gov.cn/GXHJXXPLQYD/frontal/index.html#/home/enterpriseInfo?XTXH=4abd7a95-089c-40f3-a6c7-925fca301efd&XH=1742204997782032530432&year=2025

红安公司

http://219.140.164.18:8007/hbyfpl/frontal/index.html#/home/enterpriseInfo?XTXH=187458f6-f7ac-4177-a069-c2b6a978a5d4&XH=1677749993882009244672&year=2025

博白公司

https://bqfq.sthjt.gxzf.gov.cn/GXHJXXPLQYD/frontal/index.html#/home/enterpriseInfo?XTXH=78d9857d-e71c-4a57-8e4a-3d2b6ad43931&XH=1675645843084028999680&year=2025

宜春公司

http://qyhjxxyfpl.sthjt.jiangxi.gov.cn:15004/pilouxiangqing?id=afa594797e2f4f6f8ea5cd9dbef71057

宁河公司

https://hjxxpl.sthj.tj.gov.cn:10800/#/gkwz/ndpl/qyxq?id=2025-7A6FF7CE52D54C7380005087904F902A

武汉公司

http://219.140.164.18:8007/hbyfpl/frontal/index.html#/home/enterpriseInfo?XTXH=a9be8e55-8635-41ea-8f7a-956c766fbf4b&XH=1677751071579009244672&year=2025

海宁扩建公司

https://mlzj.sthjt.zj.gov.cn/eps/index/enterprise-more?code=91330481MA2BB8NU43&uniqueCode=12caac7ac9c4d899&date=2025&type=true&isSearch=true

汕头公司

https://gdee.gd.gov.cn/gdeepub/front/dal/ent/list/detail?entId=2c6147be-b724-4235-9b93-537299880006

丰城公司

http://qyhjxxyfpl.sthjt.jiangxi.gov.cn:15004/pilouxiangqing?id=24c2bd0c2c344b6d9c86c76a7056de01

惠州二期公司

https://gdee.gd.gov.cn/gdeepub/front/dal/ent/list/detail?entId=1c71b274-d195-4d13-afe5-60c9d46532d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数量/内容 情况说明总投入(万元)

292.43

本年度,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了多项公益项目,具体包括:慰问项目周边村民、消防救援队伍及环卫工人等;采购乡村振兴帮扶产品;实施爱心助学活动;支持项目所在地公共事业建设;深入推进村企共建活动等。其中:资金(万元)

239.75

物资折款(万元)

52.68

惠及人数(人)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和联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十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数量/内容 情况说明总投入(万元)

47.83

其中:资金(万元)

47.83

物资折款(万元)

惠及人数(人)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采购乡村振兴帮扶产品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及雇员之股份买卖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其条款不逊于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规定准则。本公司已就董事有否于报告期内遵守管理办法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而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均有遵守管理办法。本公司已为可能拥有本公司未公开内部数据之相关雇员买卖证券订立不逊于标准守则之雇员书面指引(「雇员书面指引」)。本公司并不知悉有任何雇员违反雇员书面指引之事宜。

(二)董事有关财务报表之责任

董事知悉彼等编制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之职责。董事并不知悉任何重大不确定因素涉及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疑惑之事件或情况。有关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就财务报表的报告责任的声明已载于独立核数师报告。

(三)核数师薪酬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就审计服务向本公司之外部核数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他中国审计师支付之薪酬为人民币250万元,其中人民币220万元是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审计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及人民币30万元是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四)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确认其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及检讨其成效之责任。有关制度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完成业务目标的风险,且只可对重大错误陈述或亏损提供合理但并非绝对的保证。

董事会有整体责任评估及厘定本公司为达成战略目标所愿承担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并建立及维持合适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领导管理层及监督彼等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及监察。

董事会透过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年度检讨。

管理层监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评估,并已向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确认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

本公司已设立及实施不同风险管理程序及指引,并列明权责。每年进行自我评估,以确保各部门妥为遵守监控政策。

所有部门定期进行内部监控评估,以识别对本集团业务及各方面(包括主要营运及财务程序、监管合规及信息安全)具有潜在影响的风险。管理层与部门负责人协同评估风险出现的可能性,提供处理方案,并监察风险管理的进展。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功能,并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充足性及有效性进行独立审查。内部审计部门检查有关会计惯例及所有重大监控等主要事项,并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其调查结果及改善建议。

本集团采纳如下程序及内部监控措施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

1、处理事务时,本公司会充分考虑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之披露规定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

2、本集团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管理本公司与第三方的通讯,特别是响应外界对本集团事务查询的程序,使特定人员获得有关授权;

3、透过财务报告、公告及本公司网站等途径,向公众广泛及非独家地披露资料,以实施及披露本公司的公平披露政策;及

4、已在本公司的「合规管理手册」内订明严禁未经授权使用机密或内幕消息。

董事会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透过审阅管理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并认为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为有效及充足。

(五)联席公司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曙光先生与本公司服务供应商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之冉丽桥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冉女士于本公司的主要联系人士为朱曙光先生。

朱曙光先生与冉丽桥女士已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9条之规定,于年内接受多于15小时相关专业培训。

(六)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投资者关系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力。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通函以及2025年9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持续提升内在价值,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致力于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健的投资价值,始终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政策,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责任。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有效沟通对加强投资者关系及让投资者了解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相当重要。公司以规范、透明、高效为原则,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本公司已检讨报告期内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经对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的考察,本公司认为该政策在为股东就影响公司的各类事项提供沟通意见的渠道,以及公司征求和了解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方面有效。本公司尽力保持与股东之间的对话,本公司已就其本身与其股东、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设立多个沟通渠道,包括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演等形式,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尤其是透过股

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会。于股东周年大会,董事(或彼等的代表(倘适用))将出席股东会会见股东并解答股东疑问。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的证券权益

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任何(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视为或当作持有的权益或淡仓);或(b)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352条须记入该条所述登记册的任何权益或淡仓;或(c)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如下:

姓名 职务

股份类别

权益性质

持有的股份数目(股)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

占本公司已发行A股总数的比例

好仓/淡仓/可供借出

的股份成苏宁 董事长 A股 实益拥有人1,000,000 0.07% 0.10%好仓胡声泳 执行董事 A股 实益拥有人650,000 0.05% 0.06%好仓

(八)董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概无或已打算与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董事订立任何本集团不得于一年内在不支付任何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情况下予以终止之服务协议。

(九)董事或控股股东之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权益

董事或与该等董事有关连的实体概无与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报告期末或报告期内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订立而对本公司关系重大之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拥有重大权益。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与控股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或进行重大交易或安排,或控股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重要合同。

(十)本公司与雇员的关系

本集团重视与雇员保持良好关系。本集团认为,雇员是本集团最重要的财富,是决定本集团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为雇员提供有竞争力的薪资、优越的工作环境及福利,有助建立良好员工关系及挽留员工。本集团的薪资政策乃根据各雇员的表现制定并进行定期检讨。本集团会因应盈利情况及雇员表现,酌情发放奖金予雇员以鼓励他们对本集团作出贡献,并对优秀雇员给予晋升。本集团还为新雇员及在职雇员提供培训,以增进他们的技术知识。本集团亦为生产一线雇员提供消防及生产安全培训。该等举措有助于提高本集团产能与效率。

(十一)遵守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例的情况

本集团已制定合规程序,以确保遵守(尤其是)对其产生重大影响之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如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中国财务报告准则等。董事会负责监察有关本集团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之政策及常规,并对有关政策定期作出审阅。相关员工及相关营运单位会不时获悉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之任何变动。

就本公司所知,本公司已于各重大方面遵守对本公司业务及营运有重大影响之相关法律及规例。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行期

承诺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北京国资公司

对因未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BOT项目给绿色动力及其下属企业造成任何损失或风险,北京国资公司将向绿色动力及其下属企业作出及时、足额、有效的补偿,确保绿色动力及/或其境内下属企业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016年5月30日 否 长期 是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

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秦劲力、张银娜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秦劲力(2年)、张银娜(2年)

名称 报酬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北京国资公司(因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而为公司关联人士)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订立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据此,北京国资公司已同意不会及将促使其附属公司不会(北京国资公司的上市附属公司除外)于我们的核心业务与我们竞争,并已向我们授权新业务机会选择权、认购期权及优先受让权,并且,倘联交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北京国资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其联营公司及合资企业(如有)遵守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当本集团决定是否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行使任何选择权收购新业务机会、认购权或优先受让权时,本集团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收悉北京国资公司出具有关于报告期内遵守同业竞争协议的声明。本集团与在适用的会计准则下构成的「关联方」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进行若干交易,此类关联方交易不被视为联交所上市规则14A章之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14A章豁免于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任何披露要求。详情载于财务报表[注释十二]。本公司已经符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披露要求。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

日期(协议签署

日)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有)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担保是否逾期

担保逾期

金额

反担保情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383,878,596.89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6,204,469,824.08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A+B)6,204,469,824.08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75.0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559,675,659.56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2,071,427,981.20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2,631,103,640.76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担保情况说明 无就向若干附属公司授予之银行信贷额度向银行提供之担保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保证本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顺利完成,支持下属项目公司的发展,保障项目公司的融资需要,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为项目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取得股东的批准。于相关股东通函中,本公司预计二零二五年度需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新增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80亿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新增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84亿元。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1)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2)

超募资金总额

(3)=

(1)-

(2)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于报告期初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其中: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

(6)=

(4)/(1)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

(7)=

(5)/(3)

本年度投入金额(8)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可转换债券

2022年3月3日

236,000.

234,476.

234,476.

-234,476.6413,780.92 225,172.29 - 96.03 - 2,055.68 0.88 -合计/236,000.

234,476.

234,476.

-234,476.6413,780.92 225,172.29 - / / 2,055.68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本年投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否已结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本年实现的效益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节余金额发行可转换债券

登封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15,000.00 - 15,000.00 100

2021年12月

是 是1,359.48 584.00否-发行可转换债券

恩施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35,866.30 1.33 35,832.64 99.91

2022年9月

是 是4,612.22 10,635.41否

33.66

发行可转换债券

朔州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34,321.56 1,209.49 32,339.12 94.22

2023年3月

是 是

55.87 -2,889.59

否1,982.44发行可转换债券

武汉二期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58,184.15 658.64 57,464.22 98.76

2023年6月

是 是6,444.00 15,960.32否

719.93

发行可转换债券

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

生产建设

是 否35,627.99 186.21 29,059.67 81.56

2023年5月

是 是1,191.87 1,251.00否6,568.32发行可转换债券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补流还贷

否 否55,476.64 - 55,476.64 100.00不适用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合计/ / / / 234,476.64 2,055.68 225,172.29 / / / / / - - / 9,304.35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441.05万元)共11,745.4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报告期内分别办理销户手续。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累计形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441.05万元)共11,745.4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报告期内分别办理销户手续。

(五) 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认为:绿色动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 - 37,130,000 - 37,130,000 37,130,000 2.60

1、国家持股

- - - - - - -

2、国有法人

持股

- - - - - - -

3、其他内资

持股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37,130,000 - 37,130,000 37,130,000 2.60

4、外资持股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

1,393,452,725 100.00 - 1,625 1,625 1,393,454,350 97.40

1、人民币普

通股

989,092,933 70.98 - 1,625 1,625 989,094,558 69.14

2、境内上市

的外资股

- - - - - - -

3、境外上市

的外资股

404,359,792 29.02 - - - 404,359,792 28.27

4、其他

- - - - - - -

三、股份总数

1,393,452,725 100.00 37,130,000 1,625 37,131,625 1,430,584,350 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2,36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23.60亿元,债券简称“绿动转债”,本债券自2022年9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份,本报告期内因“绿动转债”转股,公司新增1,625股A股普通股。

2025年12月23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3,713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其中,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77万股,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万股,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8)。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未产生重大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于报告期内,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年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

日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0 0 37,130,000 37,130,000

限制性股票激励限售

详见下方说明合计0 0 37,130,000 37,130,000

限制性股票激励限售

详见下方说明说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授予日为2025年12月2日;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3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

易数量

交易终止日

期普通股股票类人民币普通股2025-12-23

2.95元 35,770,000股 详见说明

- -人民币普通股2025-12-23

3.56元 1,360,000股 详见说明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5-11-26至2025-11-27

2.00%

5,000,000张2025-12-15,000,000张2028-11-28说明:详见本节之“一、股本变动情况(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中的说明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公司可转债转股及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变动详见本节“一、股本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4,71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4,597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本年报刊发前之最后可行日期,根据已公开资料以及就董事所知悉,本公司公众持股量共797,269,66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5.73%(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其中H股公众持股量为379,5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H股的93.85%,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20%;A股公众持股量为417,769,662股,占公司已发行A股的40.71%,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6.53%。根据本公司可公开获得的资料及就董事所知,自本公司于联交所上市之日期直至本年报刊发前之最后可行日期止,本公司已维持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之公众持股量。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股东性质股份状态 数量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39,345,273 454,740,345 31.79 -无-国有法人HKSCC NOMINEESLIMITED

20,000 379,480,000 26.53 -未知-境外法人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9,345,273 139,345,273 9.74 -无-国有法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84,265,896 5.89 -无-国有法人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

- 24,859,792 1.74 -无-境外法人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

-1,769,000 15,121,707 1.06 -无-境内非国有法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980,810 10,175,084 0.71 -无-境外法人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00 6,780,378 0.47 -无-境内非国有法人国泰高分红策略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 4,500,000 0.31 -无-其他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498,300 3,498,300 0.24 -无-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种类 数量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54,740,345

人民币普通股

454,740,345HKSCC NOMINEES LIMITED379,480,000

境外上市

外资股

379,480,000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9,345,273

人民币普

通股

139,345,273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84,265,896

人民币普通股

84,265,896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24,859,792

境外上市外资股

24,859,792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15,121,707

人民币普通股

15,121,70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175,084

人民币普

通股

10,175,084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80,378

人民币普

通股

6,780,378国泰高分红策略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498,300

人民币普通股

3,498,300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无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无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是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1 成苏宁1,000,000 - -

详见本节“一、股本变动情况-(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2 胡声泳650,000 - -3 奚强650,000 - -4 郝敬立650,000 - -5 张勇650,000 - -6 黄建中650,000 -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7 朱曙光650,000 - -8 张卫650,000 - -9 易智勇650,000 - -10 刘林650,000 - -11 皮思维65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据董事所深知,除于本报告“第五节 公司治理、环境及社会”一节“二十二 其他”项下“(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的证券权益”中所披露的权益之外,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所记录,以下人士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达5%或以上:

股东 持有的股份数目 持有权益的身份

所持股权占相关股份类别概约百分比(1)

所持股权占本公司股本总额概约百分比(2)北京国资公司

454,740,345股A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44.31% 31.79%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工投资」)(3)

139,345,273股A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13.58% 9.74%北京国资公司(3)

139,345,273股A股(好仓)

受控制公司权益 13.58% 9.74%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国资香港」)(3)

24,859,792股H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6.15% 1.74%北京国资公司(3)

24,859,792股H股(好仓)

受控制公司权益 6.15% 1.74%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84,265,896股A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8.21% 5.89%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1,750,000股H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30.11% 8.51%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股A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0.04% 0.03%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510,000股H股(好仓)

实益拥有人 5.07% 1.4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706,000股H股(好仓)

投资经理 6.11% 1.73%附注:

(1)以本公司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相关股份类别的股份数为基准计算。

(2)以本公司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1,430,584,350股股份为基准计算。

(3)北工投资和国资香港为北京国资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北京国资公司因而被视为于北工投资持有的A股中拥有权益,持有139,345,273股A股,分别占本公司A股股本约13.58%及股本总额约9.74%;于国资香港持有的H股中拥有权益,持有24,859,792股H股,分别占本公司H股股本约6.15%及股本总额约1.74%。

除上文所述者外,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获悉有其他必须记录于依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之登记册内之权益。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赵志雄先生、胡勇先生为北京国资公司旗下实体之雇员;非执行董事胡天河先生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实体之雇员;非执行董事燕春旭先生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实体之雇员。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赵及锋成立日期 1992-09-04主要经营业务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间接持有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75.HK)63.30%的股份;间接持有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300579)50.48%的股份;持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9)9.19%的股份。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赵及锋成立日期 1992-09-04主要经营业务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间接持有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75.HK)63.30%的股份;间接持有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300579)50.48%的股份;持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9)9.19%的股份。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1). 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三) 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交易场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交易机制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5绿色动力MTN001

102584980

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1月27日

2025年11月28日

2028年11月28日

50,000 2

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银行间债券市场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签字会计师姓名(如适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债券名称 募集资金总金额 已使用金额 未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50,000.00 50,000.00 0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主要指标 2025年 2024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原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12,212,298.24 578,600,321.04 5.81主要系营业利润增加流动比率

2.28 1.55 47.10

主要系流动资产同比增长,而流动负债同比下降速动比率

2.25 1.52 48.03

主要系速动资产同比增长,而流动负债同比下降资产负债率(%)

60.45 61.21 -0.76变动较小EBITDA全部债务比

0.13 0.12 8.33

主要系总负债同比下降利息保障倍数

3.08 2.56 20.31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8.15 5.32 53.20

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而利息支出同比下降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4.45 3.68 20.92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贷款偿还率(%)

152.35 125.69 26.66

主要系本期应偿还贷款额下降幅度大于实际贷款偿还额下降幅度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要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2,36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人民币23.6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5亿元。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在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订定发行条款当日(即2022年2月22日)的公司A股股价为人民币9.73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0号文同意,公司23.6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绿动转债”,债券代码“113054”,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9.82元/股。根据有关规定和《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绿动转债”自2022年9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份。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参阅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部分。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绿动转债期末转债持有人数15,234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不适用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期末持债数量(元) 持有比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4,216,000 6.96华泰优盛可转债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4,320,000 4.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9,588,000 2.9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9,071,000 2.50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E理财(B款)终身寿险(万能型)

50,551,000 2.14华夏基金延年益寿9号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476,000 2.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兴利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4,627,000 1.89富国富益进取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638,000 1.2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266,000 1.24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29,210,000 1.24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

券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转股 赎回 回售绿动转债2,359,876,000 15,000 2,359,861,000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绿动转债报告期转股额(元)15,000报告期转股数(股)1,625累计转股数(股)14,350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0.0010

尚未转股额(元)2,359,861,000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99.9941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绿动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日

调整后转

股价格

披露时间 披露媒体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2022-7-21 9.72 2022-7-15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因公司派送2021年度现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82元╱股调整为9.72元╱股(公告编号:

临2022-031)。2023-7-26 9.60 2023-7-19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

款规定,因公司派送2022年度现金股

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72元

╱股调整为9.60元╱股(公告编号:

临2023-029)。2024-6-26 9.45 2024-6-18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

款规定,因公司派送2023年度现金股

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60元

╱股调整为9.45元╱股(公告编号:

临2024-028)。2024-11-19 9.35 2024-11-11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

款规定,因公司派送2024年中期现金

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45元

╱股调整为9.35元╱股(公告编号:

临2024-059)。2025-7-30 9.15 2025-7-23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

款规定,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35

元╱股调整为9.15元╱股(公告编号:

临2025-039)。2025-11-11 9.05 2025-11-03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

款规定,因公司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

分派,“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15

元╱股调整为9.05元╱股(公告编号:

临2025-065)。

2025-12-26 8.89 2025-12-25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

款规定,因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与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增发新股3,713

万股,“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05

元╱股调整为8.89元╱股(公告编号:

临2025-079)。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8.89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19.24亿元,资产负债率60.45%。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于2025年5月26日出具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5]跟踪0228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维持“绿动转债”评级结果为“AA+”。最近三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贷款偿还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开始支付“绿动转债”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绿动转债”第一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为0.20元人民币(含税)(公告编号:临2023-006);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开始支付自2023年2月25日至2024年2月2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绿动转债第二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4%(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为0.4元人民币(含税)(公告编号:临2024-005)。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绿动转债第三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6%(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为0.6元人民币(含税)(公告编号:临2025-004)。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开始支付自2025年2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绿动转债第四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5%(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为1.5元人民币(含税)(公告编号:临2026-005)。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A股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前转股价格的85%(即7.7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综合考虑公司资产负债率、现金流以及二级市场行情等多重因素,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27日),如公司A股股价再次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6年10月28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提出“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公告编号:临2025-061)。

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摊薄影响

假设未转换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2,359,861,000元人民币按照每股转股价格人民币8.89元于报告期末悉数转换,则最多将发行265,451,181股A股股份(“换股股份”),相当于(i)于当时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即1,430,584,350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约18.56%;及经发行换股股份后扩大的公司已发行股本(即1,696,035,531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约15.65%。为免疑义,公司于截至报告期末并未持有回购的库存股。

倘于报告期末,未转换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悉数转换,对公司主要股东各自股权的摊薄影响如下:

于2025年12月31日 紧接换股权悉数获行使后的股权股东姓名/名称

持有股份数目

占相关股份类別概约百分比(1)

占公司股本总额概约百分比(2)

持有股份数目

占相关股份类别概约百分比

占公司股本总额概约百分比北京国资公司

454,740,345股A股(好仓)

44.31% 31.79%

454,740,345股A股(好仓)

35.21% 26.81%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工投资」)(3)

139,345,273股A股(好仓)

13.58% 9.74%

139,345,273股A股(好仓)

10.79% 8.22%

北京国资公司(3)

139,345,273股A股(好仓)

13.58% 9.74%

139,345,273股A股(好仓)

10.79% 8.22%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国资香港」)(3)

24,859,792股H股(好仓)

6.15% 1.74%

24,859,792股H股(好仓)

6.15% 1.47%

北京国资公司(3)

24,859,792股H股(好仓)

6.15% 1.74%

24,859,792股H股(好仓)

6.15% 1.47%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84,265,896股A股(好仓)

8.21% 5.89%

84,265,896股A股(好仓)

6.52% 4.97%

长城人寿保121,750,000

30.11% 8.51%

121,750,000股

30.11% 7.18%

于2025年12月31日 紧接换股权悉数获行使后的股权股东姓名/名称

持有股份数目

占相关股份类別概约百分比(1)

占公司股本总额概约百分比(2)

持有股份数目

占相关股份类别概约百分比

占公司股本总额概约百分比险股份有限公司

股H股(好仓) H股(好仓)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股A股

(好仓)

0.04% 0.03%

400,000股A股(好仓)

0.03% 0.02%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510,000股

H股(好仓)

5.07% 1.43%

20,510,000股H股(好仓)

5.07% 1.2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706,000股

H股(好仓)

6.11% 1.73%

24,706,000股H股(好仓)

6.11% 1.46%

附注:

(1)以本公司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相关股份类别的股份数为基准计算。

(2)以本公司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1,430,584,350股股份为基准计算。

(3)北工投资和国资香港为北京国资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北京国资公司因而被视为于北工投资持有的A股中拥有权益,持有139,345,273股A股,分别占本公司A股股本约13.58%及股本总额约9.74%;于国资香港持有的H股中拥有权益,持有24,859,792股H股,分别占本公司H股股本约6.15%及股本总额约1.74%。

倘于报告期末,未转换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悉数转换,本集团每股(亏损)/盈利的摊薄影响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注释(五十四)”。

经考虑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86.72亿元及净流动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28.03亿元及本集团为维持其财务状况采取的措施,公司预期将有能力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项下之赎回责任。

根据到期日之未转换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隐含内部回报率,假设到期日之未转换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为当前转股价格8.89元/股(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未转换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有人转换或赎回未转换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具有同等有利的经济回报之公司股价分析载列如下:

股价(人民币)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二零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每股9.51元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069号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绿色动力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绿色动力,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如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十)”和“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三)”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绿色动力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77,324.19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5,058.61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2,265.58万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款项性质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组合应收账款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

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评估并测试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依据信用风险特

征对应收账款组合的划分,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的分组是否适当;

3、获取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

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

4、参考行业惯例,评估管理层

在测试过程中所采用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是否恰当;

5、复核管理层在测试中选取的

参数是否合理、准确;

6、检查历史回款和坏账数据,

复核管理层在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的前瞻性信息是否合理;

7、 对期后收款执行测试;

8、 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

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

如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十四)、(十七)、(十八)”和“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十二)、(十五)”所述,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362.46万元,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19,523.79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以及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应当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于2025年12月31日,绿色动力对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为22,912.55万元,其中2025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6,555.13万元,对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余额41,248.76万元。其中特许经营权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35,815.14万元,土地使用权计提减值准备余额5,120.35万元,2025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3,664.28万元。

管理层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的较高者来评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过程中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包括采用恰当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以及在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减值准备的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评估并测试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对资产组减值迹

象的判断并评估其合理性;

3、将相关项目本年度的实际经

营结果与上一年度相应的预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以考虑管理层在选取与可收回金额评估相关的假设和数据时作出的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管理层偏向迹象;

4、获取管理层对资产组进行减

值测试的相关资料:

5、参考行业惯例,评估管理层

在测试过程中所采用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是否恰当;

6、 参考可比行业趋势分析、可

比公司的风险因素等,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绿色动力历史经营情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实际运营情况等,评价管理层在评估可收回金额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是否合理,包括运营期间的收入复合增长率、息税前利润率及税前折现率;

7、 复核管理层对关键假设执行

的敏感性分析,评估相关关键假设在合理变动时对可回收金额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中运用关键假设(主要为运营期间的收入复合增长率、息税前利润率和税前折现率)。由于长期资产的金额重大,并且管理层在评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的潜在影响;

8、 检查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及

减值准备的计算准确性。

四、 其他信息

绿色动力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绿色动力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绿色动力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绿色动力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绿色动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绿色动力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绿色动力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银

上海 2026年3月27日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1,543,476,291.84 867,810,323.28应收票据 五(二)3,595,304.99应收账款 五(三)2,622,655,844.03 2,512,178,004.57应收款项融资 五(四)25,946,648.82 3,840,258.02预付款项 五(五)27,988,506.02 27,187,081.08其他应收款 五(六)55,607,921.07 44,856,695.09存货 五(七)47,647,742.18 49,795,449.07合同资产 五(八)482,813,621.23 370,964,094.9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五(九)46,454,709.89 46,454,709.89其他流动资产 五(十)136,959,508.09 200,537,444.73流动资产合计4,993,146,098.16 4,123,624,060.69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五(十一)32,897,984.69 35,892,934.10固定资产 五(十二)83,624,641.25 255,311,964.44在建工程 五(十三)6,351,047.48 1,542,278.08使用权资产 五(十四)4,354,130.08 7,281,264.98无形资产 五(十五)10,195,237,883.09 10,659,570,149.67商誉 五(十六)

长期待摊费用 五(十七)2,224,240.53 3,935,477.65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十八)235,330,642.92 250,070,335.93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十九)6,373,567,093.74 6,651,544,469.90非流动资产合计16,933,587,663.78 17,865,148,874.75资产总计21,926,733,761.94 21,988,772,935.4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成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续)2025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二十一)293,188,903.61 545,805,404.65应付账款 五(二十二) 522,488,062.31 661,561,718.22合同负债 五(二十三)2,879,063.65 1,780,465.71应付职工薪酬 五(二十四)123,052,405.44 109,275,821.31应交税费 五(二十五)82,398,623.76 78,034,607.41其他应付款 五(二十六)282,812,388.24 153,150,819.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二十七)883,247,351.44 1,108,768,938.92流动负债合计 2,190,066,798.45 2,658,377,775.47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五(二十八)7,246,754,307.83 7,528,412,016.81应付债券 五(二十九)2,915,661,242.30 2,354,143,208.17租赁负债 五(三十)2,238,208.53 3,521,924.32长期应付款 五(三十一)226,631,151.10 237,111,975.60预计负债 五(三十二) 14,915,631.51 14,273,331.60递延收益 五(三十三)165,695,628.99 171,417,020.67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十八)492,442,540.22 492,725,249.82非流动负债合计11,064,338,710.48 10,801,604,726.99负债合计13,254,405,508.93 13,459,982,502.46所有者权益:

股本 五(三十四) 1,430,584,350.00 1,393,452,725.00其他权益工具 五(三十五)217,556,068.55 217,557,451.40资本公积 五(三十六)2,489,841,263.41 2,412,108,859.03减:库存股 五(三十七)110,363,100.00其他综合收益 五(三十八)2,079,875.32 2,079,875.32专项储备 五(三十九)35,026,096.24 25,723,632.46盈余公积 五(四十) 441,355,480.38 340,338,359.75未分配利润 五(四十一)3,760,003,651.86 3,661,556,189.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266,083,685.76 8,052,817,092.46少数股东权益406,244,567.25 475,973,340.52所有者权益合计8,672,328,253.01 8,528,790,432.9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1,926,733,761.94 21,988,772,935.4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成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73,191,711.06 329,688,819.47应收账款 十六(一)251,949,626.44 302,860,460.05预付款项1,478,754.47 263,929.59其他应收款 十六(二)3,061,871,860.91 1,878,850,072.3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33,500,000.00 720,872,083.33其他流动资产

911.32流动资产合计4,321,992,864.20 3,232,535,364.77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1,145,034,033.05 941,818,433.05长期股权投资 十六(三)6,437,707,159.31 6,441,353,111.31固定资产500,803.13 731,479.12使用权资产1,524,648.72 4,573,946.16无形资产3,278,084.80 3,215,424.44递延所得税资产718,886.67 1,065,854.80非流动资产合计7,588,763,615.68 7,392,758,248.88资产总计11,910,756,479.88 10,625,293,613.6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成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2025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93,188,903.61 511,776,315.78应付账款40,594.89 2,536.00合同负债9,762,711.87 10,983,050.85应付职工薪酬23,756,175.25 20,473,125.11应交税费779,366.43 11,798,793.87其他应付款666,393,009.42 473,526,119.4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9,764,940.68 297,369,283.40流动负债合计1,073,685,702.15 1,325,929,224.43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403,900,000.00 1,021,000,000.00应付债券2,915,661,242.30 2,354,143,208.17租赁负债1,581,167.45非流动负债合计4,319,561,242.30 3,376,724,375.62负债合计5,393,246,944.45 4,702,653,600.05所有者权益:

股本1,430,584,350.00 1,393,452,725.00其他权益工具217,556,068.55 217,557,451.40资本公积2,535,584,003.22 2,459,616,787.00减:库存股110,363,100.00盈余公积441,355,480.38 340,338,359.75未分配利润2,002,792,733.28 1,511,674,690.45所有者权益合计6,517,509,535.43 5,922,640,013.6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910,756,479.88 10,625,293,613.65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成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3,533,559,874.91 3,398,572,272.66其中:营业收入 五(四十二)3,533,559,874.91 3,398,572,272.66

二、营业总成本

2,599,258,637.35 2,614,694,363.43其中:营业成本 五(四十二)1,884,532,911.03 1,854,415,615.88税金及附加 五(四十三)77,010,966.71 71,447,694.62销售费用 五(四十四)1,049,893.07 1,315,666.37管理费用 五(四十五)247,170,228.19 232,864,434.58研发费用 五(四十六)7,850,075.11 7,097,412.89财务费用 五(四十七)381,644,563.24 447,553,539.09其中:利息费用378,868,279.29 453,395,045.98利息收入5,082,253.06 8,597,630.34加:其他收益 五(四十八)111,103,452.83 91,789,481.4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四十九)-51,466,980.70 -45,174,975.7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五十)-204,907,223.47 -126,501,452.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五十一)-87,470.37 5,936.3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88,943,015.85 703,996,899.28加:营业外收入 五(五十二)2,036,982.33 2,665,142.96减:营业外支出 五(五十三)1,061,607.34 522,524.9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89,918,390.84 706,139,517.29减:所得税费用 五(五十四)185,384,317.70 105,396,153.2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4,534,073.14 600,743,364.0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4,534,073.14 600,743,364.00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17,500,625.79 585,082,147.2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2,966,552.65 15,661,216.73

六、综合收益总额

604,534,073.14 600,743,364.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17,500,625.79 585,082,147.27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2,966,552.65 15,661,216.7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五(五十五)

0.44 0.4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五十五)

0.43 0.4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成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十六(四)79,773,979.29 126,102,217.92减:营业成本 十六(四)12,415,962.91 10,397,960.14税金及附加 415,856.62 513,833.10管理费用60,350,705.03 54,343,890.48研发费用7,850,075.11 7,097,412.89财务费用 146,727,717.14 161,980,726.52其中:利息费用149,054,340.76 165,458,850.24利息收入2,729,304.77 5,193,353.32加:其他收益 866,177.38 281,956.1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六(五)1,156,566,638.06 55,179,978.75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87,872.52 -70,927,910.39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4,000,000.00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04.2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10,832,746.16 -187,697,580.73加:营业外收入 100,001.37减:营业外支出3,429.3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10,929,318.14 -187,697,580.73减:所得税费用 758,111.88 10,384,619.7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10,171,206.26 -198,082,200.4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10,171,206.26 -198,082,200.47

五、综合收益总额 1,010,171,206.26 -198,082,200.47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成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86,742,965.03 3,332,180,504.57收到的税费返还93,263,919.32 67,185,501.5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五十七)1、59,081,372.32 68,439,940.79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39,088,256.67 3,467,805,946.9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07,064,087.90 973,308,507.21 支付其他与建造PPP项目有关的现金

57,929,343.96 137,724,359.7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38,121,560.75 541,147,329.71支付的各项税费380,687,510.47 287,118,391.3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五十七)1、109,374,086.12 90,036,870.28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93,176,589.20 2,029,335,458.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5,911,667.47 1,438,470,488.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94,288.45 10,930,083.1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五十七)2、2,700,000.00 2,039,180.00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94,288.45 12,969,263.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61,284,433.20 370,135,830.21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五十七)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1,284,433.20 370,135,830.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390,144.75 -357,166,567.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10,363,100.0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499,325,000.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64,931,396.89 3,942,104,400.0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五十七)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74,619,496.89 3,942,104,400.0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40,125,461.09 4,453,243,766.4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31,526,474.22 731,473,022.9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1,000,000.00 24,880,000.0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五十七)3、15,438,010.47 3,433,401.8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87,089,945.78 5,188,150,191.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2,470,448.89 -1,246,045,791.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9,605.27 17,235.9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75,031,468.56 -164,724,633.65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五十八)2、867,810,323.28 1,032,534,956.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五十八)2、1,542,841,791.84 867,810,323.28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成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0,842,125.74 119,709,998.2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2,930,013.00 61,081,072.32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3,772,138.74 180,791,070.5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96,252.41 414,641.36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4,524,549.38 57,096,882.35支付的各项税费14,711,301.48 3,922,681.8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058,428.33 81,722,338.8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8,890,531.60 143,156,544.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881,607.14 37,634,526.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162,893.79 62,914,927.2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86,400,000.00 291,902,646.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390.40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0,563,832.52 782,787,221.7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32,129,116.71 1,137,604,795.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37,602.21 554,423.46投资支付的现金13,918,000.00 37,917,1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0,000,000.00 62,000,000.0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49,423,436.00 596,941,500.0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3,879,038.21 697,413,023.4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250,078.50 440,191,772.0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10,363,100.0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499,325,000.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30,000,000.00 1,524,000,0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3,562,125.17 196,857,365.2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93,250,225.17 1,720,857,365.2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45,130,000.00 1,918,970,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84,077,694.50 430,546,425.7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70,000.00 1,693,533.3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32,877,694.50 2,351,209,959.0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372,530.67 -630,352,593.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324.72 1,199.4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3,502,891.59 -152,525,096.07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9,688,819.47 482,213,915.5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3,191,711.06 329,688,819.47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成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优先

永续

可转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93,452,725.00

217,557,451.40

2,412,108,859.03 2,079,875.32 25,723,632.46 340,338,359.75

3,661,556,189.50

8,052,817,092.46

475,973,340.52 8,528,790,432.98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93,452,725.00

217,557,451.40

2,412,108,859.03 2,079,875.32 25,723,632.46 340,338,359.75

3,661,556,189.50

8,052,817,092.46

475,973,340.52 8,528,790,432.9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填列)

37,131,625.00

-1,382.85

77,732,404.38 110,363,100.00 9,302,463.78 101,017,120.63

98,447,462.36

213,266,593.30

-69,728,773.27 143,537,820.03

(一)综合收益总额

617,500,625.79

617,500,625.79

-12,966,552.65 604,534,073.1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37,131,625.00

-1,382.85

77,732,404.38 110,363,100.00

4,499,546.53

-3,993,761.13 505,785.4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7,130,000.00

73,233,100.00 110,363,1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1,625.00

-1,382.85

15,109.26

15,351.41

15,351.41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408,434.00

4,408,434.00

4,408,434.00

4.其他

75,761.12

75,761.12

-3,993,761.13 -3,918,000.01

(三)利润分配

101,017,120.63

-519,053,163.43

-418,036,042.80

-53,200,000.00 -471,236,042.80

1.提取盈余公积

101,017,120.63

-101,017,120.6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18,036,042.80

-418,036,042.80

-53,200,000.00 -471,236,042.80

(五)专项储备

9,302,463.78

9,302,463.78

431,540.51 9,734,004.29

1.本期提取

48,514,803.73

48,514,803.73

2,283,044.42 50,797,848.15

2.本期使用

-39,212,339.95

-39,212,339.95

-1,851,503.91 -41,063,843.86

四、本期期末余额

1,430,584,350.00

217,556,068.55

2,489,841,263.41 110,363,100.00 2,079,875.32 35,026,096.24 441,355,480.38

3,760,003,651.86

8,266,083,685.76

406,244,567.25 8,672,328,253.0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成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上期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优先

股永续

可转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93,450,734.00

217,559,203.01 2,412,507,464.92 2,079,875.32 16,667,067.53

340,338,359.75 3,424,837,011.73 7,807,439,716.26

466,517,178.68

8,273,956,894.94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93,450,734.00

217,559,203.01 2,412,507,464.92 2,079,875.32 16,667,067.53

340,338,359.75 3,424,837,011.73 7,807,439,716.26

466,517,178.68

8,273,956,894.9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991.00

-1,751.61 -398,605.89 9,056,564.93

236,719,177.77 245,377,376.20

9,456,161.84

254,833,538.04

(一)综合收益总额

585,082,147.27 585,082,147.27

15,661,216.73

600,743,364.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991.00

-1,751.61 -398,605.89

-398,366.50

-398,366.50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1,991.00

-1,751.61 18,494.11

18,733.50

18,733.502.其他

-417,100.00

-417,100.00

-417,100.00

(三)利润分配

-348,362,969.50 -348,362,969.50

-6,680,000.00

-355,042,969.50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48,362,969.50 -348,362,969.50

-6,680,000.00

-355,042,969.50

(四)专项储备

9,056,564.93

9,056,564.93

474,945.11

9,531,510.041.本期提取

47,208,549.15

47,208,549.15

2,320,638.72

49,529,187.872.本期使用

-38,151,984.22

-38,151,984.22

-1,845,693.61

-39,997,677.83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93,452,725.00

217,557,451.40 2,412,108,859.03 2,079,875.32 25,723,632.46

340,338,359.75 3,661,556,189.50 8,052,817,092.46

475,973,340.52

8,528,790,432.9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成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金额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股 永续债 可转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93,452,725.00

217,557,451.40 2,459,616,787.00 340,338,359.75

1,511,674,690.45

5,922,640,013.60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93,452,725.00

217,557,451.40 2,459,616,787.00 340,338,359.75

1,511,674,690.45

5,922,640,013.6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7,131,625.00

-1,382.85 75,967,216.22 110,363,100.00 101,017,120.63

491,118,042.83

594,869,521.83

(一)综合收益总额

1,010,171,206.26

1,010,171,206.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37,131,625.00

-1,382.85 75,967,216.22 110,363,100.00

2,734,358.3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7,130,000.00

73,233,100.00 110,363,1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1,625.00

-1,382.85 15,109.26

15,351.41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408,434.00

4,408,434.00

4.其他

-1,689,427.04

-1,689,427.04

(三)利润分配

101,017,120.63

-519,053,163.43

-418,036,042.80

1.提取盈余公积

101,017,120.63

-101,017,120.6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18,036,042.80

-418,036,042.80

四、本期期末余额

1,430,584,350.00

217,556,068.55 2,535,584,003.22 110,363,100.00 441,355,480.38

2,002,792,733.28

6,517,509,535.4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成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上期金额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股 永续债 可转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93,450,734.00

217,559,203.01

2,459,598,292.89 340,338,359.75 2,058,119,860.42

6,469,066,450.07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93,450,734.00

217,559,203.01

2,459,598,292.89 340,338,359.75 2,058,119,860.42

6,469,066,450.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991.00

-1,751.61

18,494.11 -546,445,169.97

-546,426,436.47

(一)综合收益总额

-198,082,200.47

-198,082,200.4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991.00

-1,751.61

18,494.11

18,733.50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1,991.00

-1,751.61

18,494.11

18,733.50

(三)利润分配

-348,362,969.50

-348,362,969.50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48,362,969.50

-348,362,969.50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93,452,725.00

217,557,451.40

2,459,616,787.00 340,338,359.75 1,511,674,690.45

5,922,640,013.60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负责人:成苏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2年4月 23日在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7152708132。公司H股于2014年6月1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流通;公司A股于2018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类。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43,058.44万股,注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洲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总部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保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本公司的母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公司”)。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此外, 本财务报表还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文,亦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适用披露规定。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

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

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集团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

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依据应收票据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及应收电费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垃圾处理费合同资产组合1 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2(包括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PPP项目建设服务产生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及其他退税款其他应收款组合2 其他长期应收款组合1 BT项目应收款(注)长期应收款组合2 履约保证金

注:BT项目指本集团以“建设-移交”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保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业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包括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以及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长期应收款(BT项目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履约保证金)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周转材料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及实地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十四)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除本公司之子公司绿益(葫芦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绿益公司”)的危废填埋场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以及使用安全生产费购买的固定资产外,其余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20-50 5 1.90-4.75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3-15 0-5 6.33-33.33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3-10 0-10 9.00-33.33其他 年限平均法3-15 0-10 6.00-33.33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十六)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特许经营权25-30年限平均法 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的期限土地使用权

年限平均法 土地使用权证软件

年限平均法 软件预计可使用寿命

3、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年)排污权使用费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2-5

(二十) 合同负债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二十一)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集团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二十二) 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三)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集团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集团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

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1)建筑服务收入

PPP项目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条件。其中,“双特征”是指,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并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双控制”是指,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本集团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的,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根据与政府方订立的 PPP 项目合同,以 BOT 等形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对于本集团作为主要责任人为政府方提供建造服务的,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合同资产。履约进度采用投入法,按照建造过程中累计实际发生的建造服务成本占预计总建造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服务的单独售价以建造成本为基础,参考可比业务的毛利率,采用成本加成法计算确定。对于确认的基础设施建设收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本集团根据 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集团在拥有无条件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后续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相关 PPP 项目利息收入。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提供以上服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本集团在确认收入时,按照约进度将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2)发电收入

当电力供应至当地的电网公司且电网公司取得电力的控制权时,本集团确认收

入。本集团按购售电合同等约定的单价及上网电量确认供电收入金额。

(3)提供垃圾处理服务收入

本集团在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本集团按实际垃圾处理量及协议约定的单价并扣除已确认为金融资产收回的部分后的金额确认垃圾处理收入。

(二十四)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集团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五)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六)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二十七)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

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

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本附注“三、(十八)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

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八)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为整体经营,设有统一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评价体系和内部报告制度。管理层通过定期审阅集团层面的财务信息来进行资源配置与业绩评价。本集团无单独管理的经营分部,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

(二十九) 安全生产费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应急部财资[2022]13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本集团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本集团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增加专项储备;实际支出时,属于费用性的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的支出,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三十)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用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和消费者物价指数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和参数。如实际发生的信用损失与原估计存在差异时,该差异将会于未来

期间影响本集团上述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的减值准备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垃圾发电项目以及危废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于资产负债表日,针对尚未开始运营的垃圾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存在减值迹象的已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以及未规定特许经营期限而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的危废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评估各个项目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特许经营权可回收金额按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评估过程中涉及采用恰当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以及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中运用包括运营期间收入复合增长率、息税前利润率及税前折现率等关键假设。

(3)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三十一)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

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年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3%、6%、9%以及1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5%以及7%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3%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2%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及15%房产税 按房产余值或房租收入计征 12%及1.2%

(二) 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蓟州公司”)、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公司”)、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木斯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公司”)、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会公司”)、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公司”)、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安公司”)、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二期公司”)、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扩建公司”)、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二期公司”)、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二期公司”)、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公司”)、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封公司”)、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公司”)、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公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公司”)、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污泥公司”)、葫芦岛绿益公司、惠州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三合一公司”)、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发电公司”)、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公司”)、济南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二期公司”)、百色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公司”)的经营所得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3+3税收优惠”),具体如下:

(1)安顺公司(二期项目)、宜春公司、红安公司、惠州二期公司、海宁扩建公司、蓟州公司(二期项目)、丰城公司及汕头公司(二期项目)自2020年至2025年享受3+3税收优惠

(2)平阳二期公司、永嘉二期公司、石首公司、汕头污泥公司、金沙公司(焚烧项目)、登封公司、佳木斯公司(二期项目)及四会公司(二期项目)自2021年至2026年享受3+3税收优惠

(3)葫芦岛绿益公司、惠州三合一公司、莱州公司、恩施公司自2022年至2027年享受3+3税收优惠

(4)武汉公司(二期项目)、葫芦岛发电公司、朔州公司、章丘二期公司于2023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2023 年至2028 年享受3+3 税收优惠

(5)靖西公司于2024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2024 年至2029年享受3+3 税收优惠

(6)安顺公司(一期项目)、安顺公司(二期项目)、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公司”)、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白公司”)、恩施公司、靖西公司以及金沙公司属于西部地区设立的鼓励类产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遥县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遥公司”)、隆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回公司”)、东莞市长能清洁能源绿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厨余公司”)、张掖博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公司”)、武汉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东湖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该公告所载所得税优惠政策

(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对垃圾处理劳务所缴纳的增值税的70%实行即征即退,对垃圾以及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电力或热力所缴的增值税全额实行即征即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所缴纳的增值税即可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以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库存现金

32.00 1,210.00银行存款1,542,841,759.84 867,809,113.28其他货币资金634,500.00

合计1,543,476,291.84 867,810,323.28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7,707,553.39 34,508,968.46

(二)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银行承兑汇票3,595,304.99合计3,595,304.99

2、 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期末公司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三)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1年以内(含1年)1,435,656,538.16 1,520,216,989.351至2年752,249,706.13 584,134,705.602至3年328,760,244.57 236,296,658.843至4年126,586,534.46 229,817,405.924至5年98,335,587.45 26,907,777.545年以上31,653,302.94 12,618,856.55小计2,773,241,913.71 2,609,992,393.81减:坏账准备150,586,069.68 97,814,389.24

合计2,622,655,844.03 2,512,178,004.57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26,674.30 0.01 226,674.30 10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773,015,239.41 99.99 150,359,395.38 5.42 2,622,655,844.03 2,609,992,393.81 100.00 97,814,389.24 3.75 2,512,178,004.57合计2,773,241,913.71 100.00 150,586,069.68 5.43 2,622,655,844.03 2,609,992,393.81 100.00 97,814,389.24 3.75 2,512,178,004.57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期末余额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应收垃圾处理费1,688,405,867.68 116,695,728.70 6.91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

764,973,556.00 29,510,527.46 3.86应收电费319,635,815.73 4,153,139.22 1.30合计2,773,015,239.41 150,359,395.38 5.42

3、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其他变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26,674.30 226,674.3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7,814,389.24 52,545,006.14 150,359,395.38合计97,814,389.24 52,771,680.44 150,586,069.68

4、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63,237,703.48

997,875,487.25 1,061,113,190.73 11.23

1,230,934.63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92,142,303.03

354,728,954.97 646,871,258.00 6.84

34,082,795.89

济南市章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

117,340,579.09

425,948,085.42 543,288,664.51 5.75

8,090,555.70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4,494,169.44

417,644,936.31 422,139,105.75 4.47

501,922.77

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44,149,429.47

297,392,044.30 341,541,473.77 3.61

1,238,708.29

合计521,364,184.51

2,493,589,508.25 3,014,953,692.76 31.90

45,144,917.28

(四)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银行承兑汇票25,946,648.82 3,840,258.02合计25,946,648.82 3,840,258.02

(五)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1年以内25,409,582.21 90.79 23,695,148.31 87.161至2年1,563,137.31 5.58 3,491,932.77 12.842年以上1,015,786.50 3.63合计27,988,506.02 100.00 27,187,081.08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按预付对象集中度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7,455,053.70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6.64%。

(六) 其他应收款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项55,607,921.07 44,856,695.09

合计55,607,921.07 44,856,695.09

1、 其他应收款项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1年以内(含1年)39,306,362.54 28,797,711.851至2年4,155,444.49 1,304,817.802至3年772,174.60 1,608,320.713年以上32,804,188.01 36,175,742.45小计77,038,169.64 67,886,592.81减:坏账准备21,430,248.57 23,029,897.72

合计55,607,921.07 44,856,695.09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582,452.21 24.12 18,582,452.21 100.00 18,750,678.21 27.62 18,750,678.21 100.00其中: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12,961,261.85 16.82 12,961,261.85 100.00 12,961,261.85 19.09 12,961,261.85 100.00其他5,621,190.36 7.30 5,621,190.36 100.00 5,789,416.36 8.53 5,789,416.36 10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8,455,717.43 75.88 2,847,796.36 4.87 55,607,919.55 49,135,914.60 72.38 4,279,219.51 8.71 44,856,695.09其中:

应收增值税即退及其他应退税款

22,431,578.23 29.12 22,431,578.23 17,144,447.45 25.25 17,144,447.45其他36,024,139.20 46.76 2,847,796.36 7.91 36,024,139.20 31,991,467.15 47.13 4,279,219.51 13.38 27,712,247.64合计77,038,169.64 100.00 21,430,248.57 27.82 77,038,169.64 67,886,592.81 100.00 23,029,897.72 33.92 44,856,695.09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名称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深圳瀚洋控股公司

6,988,073.50 6,988,073.50 100.00

账龄较长

且存在收

回风险

6,988,073.50 6,988,073.50绿色动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5,160,600.00 5,160,600.00 100.00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5,160,600.00 5,160,600.00贵州西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2,668,488.18 2,668,488.18 100.00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2,668,488.18 2,668,488.18佳木斯市新时代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46,323.98 2,046,323.98 100.00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2,046,323.98 2,046,323.98合计16,863,485.66 16,863,485.66 16,863,485.66 16,863,485.66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应收增值税即退及其他应退税款

22,431,578.23其他36,024,139.20 2,847,796.36 7.91合计58,455,717.43 2,847,796.36 4.87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

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上年年末余额4,279,219.51 18,750,678.21 23,029,897.72上年年末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431,423.15 -168,226.00 -1,599,649.15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

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2,847,796.36 18,582,452.21 21,430,248.57

(4)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

核销

其他变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8,750,678.21 -168,226.00 18,582,452.2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应收增值税即退及其他应退税款

其他4,279,219.51 -1,431,423.15 2,847,796.36合计23,029,897.72 -1,599,649.15 21,430,248.57

(5)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6)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上年年末账面余额应收资产补偿款12,550,215.00 12,550,215.00应收原股东往来款12,961,261.85 12,961,261.85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及其他退税款

22,431,578.23 17,144,447.45其他29,095,114.56 25,230,668.51合计77,038,169.64 67,886,592.81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葫芦岛市土地储备中心

应收资产补偿款

12,550,215.004-5年

16.29 1,255,021.50

安顺市西秀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往来款7,567,599.83

1年以内、1-2年

9.82 378,379.99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和平税务分局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及其他退税款

7,017,647.731年以内

9.11

深圳瀚洋控股公司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

6,988,073.505年以上

9.07 6,988,073.50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化学工业区税务局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及其他退税款

6,518,081.341年以内

8.46

合计40,641,617.40 52.76 8,621,474.99

(七) 存货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原材料47,647,742.18 47,647,742.18 49,795,449.07 49,795,449.07合计47,647,742.18 47,647,742.18 49,795,449.07 49,795,449.07

(八)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306,911,315.69 2,221,585.77 304,689,729.92 212,419,196.31 1,537,602.04 210,881,594.27PPP项目建设服务6,370,835,439.03 52,559,074.88 6,318,276,364.15 6,532,020,545.69 50,530,020.09 6,481,490,525.60小计6,677,746,754.72 54,780,660.65 6,622,966,094.07 6,744,439,742.00 52,067,622.13 6,692,372,119.87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6,191,507,585.28 51,355,112.44 6,140,152,472.84 6,370,918,642.43 49,510,617.52 6,321,408,024.91合计486,239,169.44 3,425,548.21 482,813,621.23 373,521,099.57 2,557,004.61 370,964,094.96

2、 合同资产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6,677,746,754.72 100.00 54,780,660.65 0.82 6,622,966,094.07 6,744,439,742.00 100.00 52,067,622.13 0.77 6,692,372,119.87合计6,677,746,754.72 100.00 54,780,660.65 0.82 6,622,966,094.07 6,744,439,742.00 100.00 52,067,622.13 0.77 6,692,372,119.87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期末余额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

306,911,315.69 2,221,585.77 0.72PPP项目建设服务6,370,835,439.03 52,559,074.88 0.82合计6,677,746,754.72 54,780,660.65 0.82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核销

其他变动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

1,537,602.04 683,983.73 2,221,585.77PPP项目建设服务50,530,020.09 2,029,054.79 52,559,074.88合计52,067,622.13 2,713,038.52 54,780,660.65

4、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九)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46,454,709.89 46,454,709.89合计46,454,709.89 46,454,709.89

(十)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其他136,959,508.09 200,537,444.73

合计136,959,508.09 200,537,444.73

(十一)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BT项目应收款73,359,064.98 26,904,355.09 46,454,709.89 73,359,064.98 26,904,355.09 46,454,709.89履约保证金33,000,000.00 102,015.31 32,897,984.69 36,000,000.00 107,065.90 35,892,934.10小计106,359,064.98 27,006,370.40 79,352,694.58 109,359,064.98 27,011,420.99 82,347,643.99减:一年内到期部分73,359,064.98 26,904,355.09 46,454,709.89 73,359,064.98 26,904,355.09 46,454,709.89合计33,000,000.00 102,015.31 32,897,984.69 36,000,000.00 107,065.90 35,892,934.10

2、 长期应收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6,359,064.98 100.00 27,006,370.40 25.39 79,352,694.58 109,359,064.98 100.00 27,011,420.99 24.70 82,347,643.99合计106,359,064.98 100.00 27,006,370.40 25.39 79,352,694.58 109,359,064.98 100.00 27,011,420.99 24.70 82,347,643.99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期末余额长期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BT项目应收款73,359,064.98 26,904,355.09 36.67履约保证金33,000,000.00 102,015.31 0.31合计106,359,064.98 27,006,370.40 25.39

3、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BT项目应收款26,904,355.09 26,904,355.09履约保证金107,065.90 294,949.41 300,000.00 102,015.31合计27,011,420.99 294,949.41 300,000.00 27,006,370.40

4、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十二)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固定资产83,624,641.25 255,311,964.44合计83,624,641.25 255,311,964.44

2、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1.账面原值

(1)上年年末余额

231,589,010.38 105,754,498.54 39,298,652.31 45,719,089.36 422,361,250.59

(2)本期增加金额

2,772,284.35 2,149,831.30 2,150,966.97 4,030,263.56 11,103,346.18—购置295,244.14 2,150,966.97 1,101,936.53 3,548,147.64—在建工程转入2,772,284.35 1,854,587.16 2,928,327.03 7,555,198.54

(3)本期减少金额

80,000.00 1,482,832.99 211,953.89 1,774,786.88—处置或报废80,000.00 1,482,832.99 211,953.89 1,774,786.88—其他

(4)期末余额

234,361,294.73 107,824,329.84 39,966,786.29 49,537,399.03 431,689,809.892.累计折旧

(1)上年年末余额

19,230,733.30 28,193,518.88 22,137,527.29 33,913,353.40 103,475,132.87

(2)本期增加金额

3,337,539.30 5,553,139.32 4,361,917.28 3,710,564.80 16,963,160.70—计提3,337,539.30 5,553,139.32 4,361,917.28 3,710,564.80 16,963,160.70

(3)本期减少金额

76,000.00 1,221,602.08 201,012.43 1,498,614.51—处置或报废76,000.00 1,221,602.08 201,012.43 1,498,614.51

(4)期末余额

22,568,272.60 33,670,658.20 25,277,842.49 37,422,905.77 118,939,679.063.减值准备

(1)上年年末余额

46,424,851.10 17,149,302.18 63,574,153.28

(2)本期增加金额

122,467,931.87 41,947,768.42 1,135,636.01 165,551,336.30—计提122,467,931.87 41,947,768.42 1,135,636.01 165,551,336.30

(3)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168,892,782.97 59,097,070.60 1,135,636.01 229,125,489.584.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2,900,239.16 15,056,601.04 14,688,943.80 10,978,857.25 83,624,641.25

(2)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165,933,425.98 60,411,677.48 17,161,125.02 11,805,735.96 255,311,964.44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东莞公司7,187,031.10

东莞公司上述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由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和东莞市长安镇涌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并无偿提供东莞公司使用,因此无法办理相应的房屋产权证书,但管理层认为本集团能有效地使用上述固定资产,对本集团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本集团对葫芦岛危废处理项目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 2025年 12 月 31日组成各资产组的各项长期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本集团以葫芦岛危废业务资产组为基础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比较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后,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测试,葫芦岛危废处理项目资产组减值19,770.84万元(固定资产减值16,106.56万元,无形资产减值3,664.28万元)。针对葫芦岛绿益公司危废项目,本集团采用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证中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作为预测期年限。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项目 2025年 2024年收入复合增长率

2.87% 2.56%息税前利润率-79.65%-23.76% -35.99%-24.46%税前折现率

6.43% 8.55%

(十三)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在建工程6,351,047.48 6,351,047.48 1,542,278.08 1,542,278.08合计6,351,047.48 6,351,047.48 1,542,278.08 1,542,278.08

(十四)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1.账面原值

(1)上年年末余额

7,789,914.18 1,634,427.76 1,681,228.25 11,105,570.19

(2)本期增加金额

1,236,373.30 177,715.85 39,922.65 1,454,011.80

(3)本期减少金额

1,035,875.70 127,359.51 1,163,235.21

(4)期末余额

7,990,411.78 1,684,784.10 1,721,150.90 11,396,346.782.累计折旧

(1)上年年末余额

2,679,618.54 866,043.95 278,642.72 3,824,305.21

(2)本期增加金额

3,572,880.64 740,569.56 67,696.50 4,381,146.70

(3)本期减少金额

1,035,875.70 127,359.51 1,163,235.21

(4)期末余额

5,216,623.48 1,479,254.00 346,339.22 7,042,216.703.减值准备

(1)上年年末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4.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773,788.30 205,530.10 1,374,811.68 4,354,130.08

(2)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5,110,295.64 768,383.81 1,402,585.53 7,281,264.98

(十五)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BOT特许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其他 合计1.账面原值

(1)上年年末余额

13,445,592,180.59 71,446,558.44 6,512,317.08 6,529,123.58 13,530,080,179.69

(2)本期增加金额

64,543,301.82

638,812.81

65,182,114.63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13,510,135,482.41 71,446,558.44 7,151,129.89 6,529,123.58 13,595,262,294.32

2.累计摊销

(1)上年年末余额

2,479,792,607.73 8,918,292.01 2,557,931.23 3,396,442.65 2,494,665,273.62

(2)本期增加金额

491,163,720.83 1,096,182.20 611,629.53

492,871,532.56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2,970,956,328.56 10,014,474.21 3,169,560.76 3,396,442.65 2,987,536,806.18

3.减值准备

(1)上年年末余额

358,151,440.18 14,560,635.29

3,132,680.93 375,844,756.40

项目 BOT特许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其他 合计

(2)本期增加金额

36,642,848.65

36,642,848.65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358,151,440.18 51,203,483.94

3,132,680.93 412,487,605.054.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0,181,027,713.67 10,228,600.29 3,981,569.13

10,195,237,883.09

(2)上年年末账面价

10,607,648,132.68 47,967,631.14 3,954,385.85

10,659,570,149.67

2、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2025年度,除葫芦岛危废处理项目外,无项目公司在运营期连续发生亏损而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

(十六) 商誉

1、 商誉变动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账面原值

葫芦岛绿益公司43,910,821.67 43,910,821.67小计43,910,821.67 43,910,821.67减值准备

葫芦岛绿益公司43,910,821.67 43,910,821.67小计43,910,821.67 43,910,821.67账面价值

0.00 0.00

(十七)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排污权使用费及其他

3,935,477.65 554,040.69 2,265,277.81 2,224,240.53

合计3,935,477.65 554,040.69 2,265,277.81 2,224,240.53

(十八)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递延收益2,354,864.94 9,419,461.35 2,454,140.99 9,816,565.23减值准备41,769,850.37 237,398,234.47 30,078,942.24 183,778,782.97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未实现利润234,534,299.56 1,014,214,083.37 246,630,375.73 1,048,105,395.79可抵扣亏损13,432,353.16 60,446,609.87 18,247,234.28 72,988,937.10合计292,091,368.03 1,321,478,389.06 297,410,693.24 1,314,689,681.09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特许经营权及合同资产的暂时性差异

516,650,373.30 2,066,601,493.18 505,607,987.14 2,022,379,811.8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32,552,892.03 130,211,568.12 34,457,619.99 137,830,480.00合计549,203,265.33 2,196,813,061.30 540,065,607.13 2,160,210,291.85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目

期末 上年年末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235,330,642.92 56,760,725.11 250,070,335.93 47,340,357.31递延所得税负债492,442,540.22 56,760,725.11 492,725,249.82 47,340,357.31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83,143,409.08 400,000,250.25可抵扣亏损234,931,820.20 198,321,931.57合计818,075,229.28 598,322,181.82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2025年102,014.882026年98,123.36 203,778.852027年44,174,745.27 60,650,770.942028年61,620,748.76 75,124,347.182029年56,597,226.41 62,241,019.722030年72,440,976.40合计234,931,820.20 198,321,931.57

(十九)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PPP项目建设服务

6,191,507,585.28

51,355,112.44 6,140,152,472.84 6,370,918,642.43

49,510,617.52 6,321,408,024.91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33,776,667.31

33,776,667.31 34,822,935.12

34,822,935.12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199,637,953.59

199,637,953.59 295,313,509.87

295,313,509.87

合计6,424,922,206.18

51,355,112.44 6,373,567,093.74 6,701,055,087.42

49,510,617.52 6,651,544,469.90

(二十)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期末 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货币资金634,000.00冻结 诉讼冻结

货币资金

500.00

冻结 保证金

应收账款1,716,111,131.49质押

用于质押借款

1,733,445,921.40质押

用于质押借款合同资产295,649,290.39质押297,894,159.93质押其他非流动资产3,825,627,809.80质押4,154,508,984.18质押无形资产4,760,823,554.92质押5,901,317,945.15质押合计10,598,846,286.60 12,087,167,010.66

(二十一)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保证借款34,029,088.87信用借款293,188,903.61 511,776,315.78合计293,188,903.61 545,805,404.65于2025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0.00元(2024年12月31日:34,000,000.00元)为由本公司担保的子公司银行借款0.00元(2024年12月31日:

34,000,000.00元)

(二十二)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应付工程、设备及其他款项522,488,062.31 661,561,718.22合计522,488,062.31 661,561,718.22说明: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入账日期分析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24,590,414.45元及303,379,368.50元,主要是作为工程设备质保金的应付工程设备尾款,剩余应付账款余额账龄均为一年以内。

(二十三)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预收电费及垃圾处理费2,879,063.65 1,780,465.71合计2,879,063.65 1,780,465.71

(二十四)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短期薪酬107,045,200.28 498,732,399.89 484,787,845.60 120,989,754.57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150,621.03 55,117,764.25 55,226,972.99 2,041,412.29辞退福利80,000.00 1,015,577.60 1,074,339.02 21,238.58合计109,275,821.31 554,865,741.74 541,089,157.61 123,052,405.44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104,094,556.84 391,778,718.13 377,936,099.28 117,937,175.69

(2)职工福利费

173,117.19 28,569,929.93 28,552,515.99 190,531.13

(3)社会保险费

353,438.99 28,344,772.90 28,391,946.22 306,265.67其中:医疗保险费308,667.28 24,884,148.77 24,931,238.83 261,577.22工伤保险费28,226.89 2,448,885.04 2,449,098.89 28,013.04生育保险费16,544.82 1,011,739.09 1,011,608.50 16,675.41

(4)住房公积金

131,910.04 41,866,295.31 41,861,837.31 136,368.04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2,292,177.22 7,605,797.19 7,478,560.37 2,419,414.04

(6)其他短期薪酬

566,886.43 566,886.43合计107,045,200.28 498,732,399.89 484,787,845.60 120,989,754.57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基本养老保险2,133,618.08 53,011,410.19 53,118,059.86 2,026,968.41失业保险费17,002.95 2,106,354.06 2,108,913.13 14,443.88合计2,150,621.03 55,117,764.25 55,226,972.99 2,041,412.29

(二十五)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企业所得税55,556,384.08 50,746,255.31房产税11,028,054.89 10,850,976.15增值税8,253,098.33 8,817,202.64城镇土地使用税4,951,343.33 5,365,850.46城市维护建设税517,057.14 556,823.28个人所得税211,342.74 281,348.15其他1,881,343.25 1,416,151.42合计82,398,623.76 78,034,607.41

(二十六) 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3,600,000.00 1,400,000.00其他应付款项259,212,388.24 151,750,819.25

合计282,812,388.24 153,150,819.25

1、 应付股利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少数股东股利23,600,000.00 1,400,000.00合计23,600,000.00 1,400,000.00

2、 其他应付款项

(1)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应付押金和保证金69,667,982.01 62,450,280.22应付城建局管理费16,607,861.25 25,147,268.22应退电费21,295,502.37 25,722,341.44应付费用款25,815,888.47 25,541,373.38应付股权收购款1,234,620.00 1,234,620.00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110,363,100.00其他14,227,434.14 11,654,935.99

合计259,212,388.24 151,750,819.25其他说明:超过一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押金和保证金

(二十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39,414,897.65 1,082,903,535.74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31,047,213.53 12,064,461.98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0,480,824.45 9,811,153.15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304,415.81 3,989,788.05

合计883,247,351.44 1,108,768,938.92

(二十八) 长期借款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保证及质押借款6,596,025,244.09 7,387,774,009.80信用借款1,490,143,961.39 1,223,541,542.75小计8,086,169,205.48 8,611,315,552.55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39,414,897.65 1,082,903,535.74其中:保证及质押借款789,771,936.26 825,512,992.99信用借款49,642,961.39 257,390,542.75

合计7,246,754,307.83 7,528,412,016.81

于2025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5,874,887,817.06元(2024年12月31日:

6,562,753,659.04元)为本集团的银行借款。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权利质押合同》约定,本集团需将相关PPP合同项下特许经营权的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或垃圾处理费收费权)质押给银行。于2025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75,000,000.00元(2024年12月31日:95,000,000.00元)为惠州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公司)与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协议约定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购买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设备并出租给惠州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638,008,582.72元(2024年12月31日:719,890,804.94元)包括仅由本公司担保的子公司银行借款638,008,582.72元(2024年12月31日:

719,890,804.94元)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为2.34%至3.28%

(二十九)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明细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可转债2,416,715,435.61 2,354,143,208.17中期票据498,945,806.69合计2,915,661,242.30 2,354,143,208.17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债券名称

面值

票面利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提利息 利息摊销 本年转股 本期偿还

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利息

期末余额

是否违约可转债2,360,000,000.00 0.2%-2% 2022/2/256年2,360,000,000.00

2,354,143,208.17

32,197,563.11 62,587,458.59

15,231.15 2,094,794.02 30,102,769.09

2,416,715,435.61否中期票据

500,000,000.00 2.00% 2025/11/283年500,000,000.00

498,912,264.16 944,444.44 33,542.53

944,444.44

498,945,806.69否合计 2,860,000,000.00

2,354,143,208.17

498,912,264.16 33,142,007.55 62,621,001.12

15,231.15 31,047,213.53

2,915,661,242.30

本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的总额为23.60亿元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六年,第一年票面利率为0.20%,之后在剩余年限内逐年递增至2.00%。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按照当期转股价格行使将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的权利。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9%(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不含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00万元时,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8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本公司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于2023年7月19日,由于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为9.60元。

于2024年6月26日,由于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为9.45元。于2024年11月19日,由于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为9.35元。于2025年7月30日,由于派发2024年度现金股利,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为9.15元。于2025年11月11日,由于派发2024年度现金股利,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为9.05元。于2025年12月26日,由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增发新股,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为8.89元。

于本年度,本公司共有面值为15,000.00元的可转债被行使转股权,本公司股本因此增加1,625.00元,资本公积增加15,109.2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面值为139,000.00元的可转债被行使转股权,本公司股本因此累计增加14,350.00元,资本公积累计增加130,162.56元。

(三十) 租赁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租赁负债4,542,624.34 7,511,712.37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04,415.81 3,989,788.05合计2,238,208.53 3,521,924.32

(三十一) 长期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长期应付款237,111,975.55 246,923,128.75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10,480,824.45 9,811,153.15合计226,631,151.10 237,111,975.60

(三十二) 预计负债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14,273,331.60 642,299.91 14,915,631.51合计14,273,331.60 642,299.91 14,915,631.51

说明: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为本公司之子公司葫芦岛绿益公司根据2022年开始施行

的《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提取的危险废物

填埋场退役费用,计入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

(三十三) 递延收益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171,417,020.67 1,500,000.00 7,221,391.68 165,695,628.99

合计171,417,020.67 1,500,000.00 7,221,391.68 165,695,628.99

(三十四) 股本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其他 小计人民币普通股989,092,933.00

37,130,000.00 1,625.00 37,131,625.00 1,026,224,558.00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04,359,792.00

404,359,792.00合计1,393,452,725.00

37,130,000.00 1,625.00 37,131,625.00 1,430,584,350.00

其他说明:

1、股本增加详见附注五(二十九)

2、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以及激励对象缴款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18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77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2.95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12月2日;根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13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6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12月2日。

(三十五)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股

其他

期末余额可转债217,557,451.40 1,382.85

217,556,068.55合计217,557,451.40 1,382.85

217,556,068.55

(三十六) 资本公积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412,108,859.03 73,323,970.38 2,485,432,829.41其他资本公积4,408,434.00 4,408,434.00合计2,412,108,859.03 77,732,404.38 2,489,841,263.4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资本公积增加15,109.26元详见附注五(二十九);

(2)本期资本公积增加75,761.12系购买少数股东权益;

(3)本期资本公积增加73,233,100.00元详见附注五(三十四)2、;

(4)本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股权激励。

(三十七) 库存股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限制性股票110,363,100.00 110,363,100.00

合计110,363,100.00 110,363,100.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库存股增加详见附注五(三十四)2、所述

(三十八)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金额

期末余额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费用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079,875.32

2,079,875.32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079,875.32

2,079,875.32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079,875.32

2,079,875.32

(三十九) 专项储备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安全生产费25,723,632.46 48,514,803.73 39,212,339.95 35,026,096.24合计25,723,632.46 48,514,803.73 39,212,339.95 35,026,096.24

(四十) 盈余公积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法定盈余公积340,338,359.75 101,017,120.63 441,355,480.38合计340,338,359.75 101,017,120.63 441,355,480.38

(四十一) 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3,661,556,189.50 3,424,837,011.73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3,661,556,189.50 3,424,837,011.73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7,500,625.79 585,082,147.27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1,017,120.63应付普通股股利418,036,042.80 348,362,969.50期末未分配利润3,760,003,651.86 3,661,556,189.50

(四十二)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主营业务3,426,076,958.39 1,881,549,303.88 3,301,064,084.61 1,852,508,366.78其他业务107,482,916.52 2,983,607.15 97,508,188.05 1,907,249.10合计3,533,559,874.91 1,884,532,911.03 3,398,572,272.66 1,854,415,615.88

主营业务收入列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垃圾处理及发电供汽业务2,942,346,169.55 1,801,257,159.56 2,764,652,482.95 1,741,746,946.66PPP项目利息收入388,352,805.89 397,203,881.14

其他95,377,982.95 80,292,144.32 139,207,720.52 110,761,420.12合计3,426,076,958.39 1,881,549,303.88 3,301,064,084.61 1,852,508,366.78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渣灰收入及其他107,482,916.52 2,983,607.15 97,508,188.05 1,907,249.10合计107,482,916.52 2,983,607.15 97,508,188.05 1,907,249.10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本期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如下:

类别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主营业务收入3,426,076,958.39 3,301,064,084.61其中:垃圾处理收入527,761,202.99 502,096,152.17发电供汽收入2,414,584,966.56 2,262,556,330.78利息收入388,352,805.89 397,203,881.14其他95,377,982.95 139,207,720.52其他业务收入107,482,916.52 97,508,188.05合计3,533,559,874.91 3,398,572,272.66

类别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主营业务收入3,426,076,958.39 3,301,064,084.61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2,522,726,624.12 2,364,437,744.11在某一时段内确认514,997,528.38 539,422,459.36利息收入388,352,805.89 397,203,881.14其他业务收入107,482,916.52 97,508,188.05合计3,533,559,874.91 3,398,572,272.66

3、 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四十三) 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房产税45,878,763.42 44,556,388.89土地使用税11,426,604.93 12,228,071.35城市维护建设税7,356,640.06 5,895,930.28教育费附加(含地方)5,741,826.17 4,514,318.33其他6,607,132.13 4,252,985.77合计77,010,966.71 71,447,694.62

(四十四) 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职工薪酬费用874,945.80 1,161,399.87折旧及摊销4,720.68 7,172.54其他170,226.59 147,093.96

合计1,049,893.07 1,315,666.37

(四十五) 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职工薪酬费用157,938,519.34 149,464,318.64外聘劳务费17,276,233.80 17,586,306.67折旧及摊销8,413,955.30 7,529,807.98中介服务费5,894,096.87 5,099,733.96审计师费用2,425,264.17 2,892,981.04其中:审计费用2,293,188.69 2,746,754.63非审服务132,075.48 146,226.41办公通讯费3,569,389.64 4,143,701.53交通运输费5,272,038.25 5,725,866.69业务招待费4,219,181.95 4,821,906.18水电及租赁费3,427,000.64 3,663,090.99股权激励费用3,658,602.00其他35,075,946.23 31,936,720.90

合计247,170,228.19 232,864,434.58

(四十六) 研发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职工薪酬费用6,614,334.82 6,333,539.80折旧及摊销181,713.06 108,297.14差旅费266,459.66 345,759.98中介服务费93,566.97 157,512.26股权激励费用222,084.00材料费375,247.79其他96,668.81 152,303.71合计7,850,075.11 7,097,412.89

(四十七) 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利息费用378,868,279.29 453,395,045.98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269,364.91 290,981.02利息费用净额378,868,279.29 453,395,045.98减:利息收入5,082,253.06 8,597,630.34汇兑损益150,692.12 999,257.95手续费及其他7,707,844.89 1,756,865.50

合计381,644,563.24 447,553,539.09

(四十八) 其他收益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增值税退税收入98,551,050.10 80,193,728.32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349,634.21 264,196.41递延收益摊销7,221,391.68 7,046,701.63其他4,981,376.84 4,284,855.08合计111,103,452.83 91,789,481.44

(四十九)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2,771,680.44 -37,332,094.94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599,649.15 -788,742.38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294,949.41 -7,054,138.45合计-51,466,980.70 -45,174,975.77

(五十)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713,038.52 2,853,372.52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65,551,336.30 -63,574,153.28无形资产减值损失-36,642,848.65 -65,780,671.24合计-204,907,223.47 -126,501,452.00

(五十一)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号填列)-87,470.37 5,936.38 -87,470.37

合计-87,470.37 5,936.38 -87,470.37

(五十二) 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13,668.30 2,116.98 13,668.30其他2,023,314.03 2,663,025.98 2,023,314.03合计2,036,982.33 2,665,142.96 2,036,982.33

(五十三) 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8,081.85 4,555.82 8,081.85其他1,053,525.49 517,969.13 1,053,525.49

合计1,061,607.34 522,524.95 1,061,607.34

(五十四)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当期所得税费用170,927,334.29 122,181,159.12递延所得税费用14,456,983.41 -16,785,005.83合计185,384,317.70 105,396,153.29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本期金额利润总额789,918,390.84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97,479,597.71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93,038,651.80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0,220,097.90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的影响45,785,789.7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务亏损的影响18,110,244.10

项目 本期金额转回及利用以前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务亏损2,945,803.34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税务亏损-7,158,732.08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4,988,792.26汇算清缴差异调整595,636.96无需纳税的收入-2,414,970.05研发加计扣除-1,945,179.53其他-206,526.30所得税费用185,384,317.70

(五十五)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617,500,625.79 585,082,147.27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393,453,337.62 1,393,451,723.94基本每股收益

0.44 0.42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0.44 0.42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704,978,222.77 673,869,708.75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1,645,845,880.08 1,639,273,129.83稀释每股收益

0.43 0.41其中:持续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0.43 0.41终止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五十六) 费用按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职工薪酬费用557,139,776.89 541,424,412.44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折旧费和摊销费用516,446,269.42 511,210,142.79环境保护费235,471,071.47 256,765,448.66维修费219,234,153.82 136,508,446.13燃料费198,488,505.09 234,044,607.08材料费62,783,931.59 79,206,048.28水电费29,335,380.77 27,826,851.34垃圾转运成本77,553,645.75 64,259,495.82外聘劳务费44,825,797.41 41,853,478.63安全生产费51,045,883.43 49,535,623.69中介服务费6,008,890.26 5,201,114.14审计师费用2,425,264.17 2,892,981.04其中:审计费用2,293,188.69 2,746,754.63非审计费用132,075.48 146,226.41股权激励费用4,402,464.00运输费用46,630,021.94 7,972,735.61其他费用88,812,051.39 136,991,744.07合计2,140,603,107.40 2,095,693,129.72

(五十七)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政府补助6,462,510.75 9,754,684.69所得税退税15,916,643.93 28,079,326.13保证金23,105,486.46 19,912,578.18受限制存款6,600,000.00其他6,996,731.18 10,693,351.79合计59,081,372.32 68,439,940.79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支付保证金16,638,304.43 6,304,527.91受限制存款7,234,500.00其他85,501,281.69 83,732,342.37

合计109,374,086.12 90,036,870.28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收回履约保证金2,700,000.00 2,039,180.00合计2,700,000.00 2,039,180.00

(2)本期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本期无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所支付的现金4,692,464.74 3,016,301.84购买少数股权3,918,000.00 417,100.00支付中期票据费用478,000.00其他6,349,545.73

合计15,438,010.47 3,433,401.84

(3)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

动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9,157,120,957.20

2,364,931,396.89 265,631,304.66 3,408,325,549.66

8,379,358,109.09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

2,366,207,670.15

499,325,000.00 95,828,272.83 14,637,256.00 15,231.15

2,946,708,455.83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7,511,712.37

1,723,376.71 4,692,464.74

4,542,624.34

应付股利1,400,000.00

471,367,129.65 449,167,129.65

23,600,000.00

其他应付款

110,363,100.00

110,363,100.00

合计11,532,240,339.72

2,974,619,496.89 834,550,083.85 3,876,822,400.05 15,231.15

11,464,572,289.26

(五十八)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604,534,073.14 600,743,364.00加:信用减值损失51,466,980.70 45,174,975.77资产减值损失204,907,223.47 126,501,452.00固定资产折旧16,928,312.34 19,126,363.82油气资产折耗

使用权资产折旧4,381,146.70 2,911,232.67无形资产摊销492,871,532.56 486,971,906.7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265,277.81 2,200,639.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7,470.37 -5,936.38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586.45 2,438.84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69,619,895.58 439,019,267.89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739,693.01 16,457,581.70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82,709.60 -33,242,587.53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147,706.89 12,939,333.97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2,214,150.94 -266,614,457.72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5,900,031.73 -23,246,596.78其他14,136,468.28 9,531,510.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5,911,667.47 1,438,470,488.6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承担租赁负债方式取得使用权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542,841,791.84 867,810,323.28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67,810,323.28 1,032,534,956.93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75,031,468.56 -164,724,633.65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一、现金

1,542,841,791.84 867,810,323.28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其中:库存现金

32.00 1,210.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数字货币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542,841,759.84 867,809,113.28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42,841,791.84 867,810,323.28其中:持有但不能由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子公司使用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五十九)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285.28 7.03 2,005.18港币849,966.45 0.90 767,706.70日元

11.00 0.04 0.49

(六十)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269,364.91 290,981.02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2,357,591.93 2,828,022.91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7,050,056.67 5,844,324.75

(六十一) PPP项目合同

公司按照有关程序与政府及其授权实施机构(合同授予方)订立PPP项目合同以特许

经营权模式参与项目的建设运营。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政府方控制或管制公司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PPP 项目合同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1)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下同)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2)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公司提供多项服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予以费用化。

(4)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公司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6)公司按照本解释规定的 PPP 项目资产不确认为固定资产。

(7)根据PPP项目合同,自政府方取得其他资产,该资产构成政府方应付合同对价的一部分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作

为政府补助。

(8)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9)为使 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公司根据 PPP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六、 研发支出

(一) 研发支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职工薪酬费用6,614,334.82 6,333,539.80折旧及摊销181,713.06 108,297.14差旅费266,459.66 345,759.98中介服务费93,566.97 157,512.26股权激励费用222,084.00材料费375,247.79其他96,668.81 152,303.71合计7,850,075.11 7,097,412.89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7,850,075.11 7,097,412.89资本化研发支出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期子公司隆回公司正在履行注销程序。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直接 间接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3,840万 江苏常州 江苏常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75.00 2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浙江海宁 浙江海宁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浙江永嘉 浙江永嘉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浙江平阳 浙江平阳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武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7,948.43万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8,000万 江苏泰州 江苏泰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山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88万 山东乳山 山东乳山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安顺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贵州安顺 贵州安顺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句容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江苏句容 江苏句容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章丘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7,294万 山东章丘 山东章丘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绿色动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动

有限责任公司

80,674.99万

港币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100.00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平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山西平遥 山西平遥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惠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2,000万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蓟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2,000万 天津蓟州 天津蓟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60.00 40.00

设立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河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5,000万 天津宁河 天津宁河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深圳景秀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景秀

有限责任公司

2,080万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建筑工程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7,500万 北京通州 北京通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红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湖北红安 湖北红安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汕头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1,000万 广东汕头 广东汕头

垃圾处理及发电

75.00 25.00

设立博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广西博白 广西博白

垃圾处理及发电

75.00 25.00

设立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6,600万 安徽蚌埠 安徽蚌埠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北京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云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2,000万 北京密云 北京密云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宜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6,500万 江西宜春 江西宜春

垃圾处理及发电

60.00

设立永嘉二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浙江永嘉 浙江永嘉

垃圾处理及发电

51.00 49.00

设立葫芦岛绿益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辽宁葫芦岛 辽宁葫芦岛

危险废弃物处理

8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子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直接 间接丰城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3,537.5万 江西丰城 江西丰城

垃圾处理及发电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惠州二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5,000万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登封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河南登封 河南登封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海宁扩建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9,000万 浙江海宁 浙江海宁

垃圾处理及发电

60.00

设立石首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万 湖北石首 湖北石首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金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6,000万 贵州毕节 贵州毕节

垃圾转运、处理及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平阳二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1,000万 浙江平阳 浙江平阳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靖西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2,000万 广西靖西 广西靖西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恩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000万 湖北恩施 湖北恩施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葫芦岛发电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2,265.75万 辽宁葫芦岛 辽宁葫芦岛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莱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000万 山东莱州 山东莱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87.5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朔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9,500万 山西朔州 山西朔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章丘二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5,500万 山东济南 山东济南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设立汕头污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300万 广东汕头 广东汕头 污泥处理

100.00

设立惠州三合一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6,300万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餐厨厨余垃圾(含地沟油、泔水油)、市政污泥、粪便的收集、储存、转运及处置

80.00

设立

汕头厨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3,272万

广东汕头 广东汕头

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80.00

设立武汉东湖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万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垃圾转运

100.00

设立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海昕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58,450万 广东东莞 广东东莞

环保行业及新能源投资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东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万 广东东莞 广东东莞 垃圾转运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广元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7,800万 四川广元 四川广元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佳木斯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900万

黑龙江佳木斯

黑龙江佳木斯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四会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2,500万 广东四会 广东四会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舒兰市博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兰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9,000万 吉林舒兰 吉林舒兰

垃圾处理及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张掖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600万 甘肃张掖 甘肃张掖 垃圾转运

100.00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本集团不存在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九、 政府补助

(一)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类型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221,391.68 7,046,701.6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3,532,426.94 85,478,583.40合计110,753,818.62 92,525,285.03

1、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负债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

本期冲减成本

费用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安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建补助资金

25,326,956.31 1,234,764.48 24,092,191.83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章丘生态文明建设补贴

12,360,179.84 549,341.28 11,810,838.56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红安县财政局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

26,077,719.77 1,029,383.76 25,048,336.01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石首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基金

15,559,147.84 596,516.88 14,962,630.96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恩施财政专项补贴17,439,130.44 711,801.24 16,727,329.20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莱州生态文明补贴15,813,253.12 632,530.08 15,180,723.04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朔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奖补资金

13,416,257.67 527,852.76 12,888,404.91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章丘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19,009,288.00 743,034.00 18,266,254.00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登封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

9,419,950.71 400,849.08 9,019,101.63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其他16,995,136.97 1,500,000.00 795,318.12 17,699,818.85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合计171,417,020.67 1,500,000.00 7,221,391.68 165,695,628.99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 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集团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计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 流动性风险

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1年以内 1-2年 2-5年 5年以上 合计短期借款295,022,464.71 295,022,464.71应付账款522,488,062.31 522,488,062.31其他应付款282,812,388.24 282,812,388.24长期借款1,048,319,671.98 1,958,197,954.39 3,253,611,562.46 2,654,282,203.52 8,914,411,392.35应付债券72,457,925.05 186,784,614.49 2,391,864,594.38 2,651,107,133.92租赁负债2,279,107.40 650,555.03 606,433.94 1,969,519.83 5,505,616.20长期应付款26,373,334.15 26,373,334.15 79,120,002.45 262,016,414.31 393,883,085.06合计2,249,752,953.84 2,172,006,458.06 5,725,202,593.23 2,918,268,137.66 13,065,230,142.79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1年以内 1-2年 2-5年 5年以上 合计短期借款549,275,845.83 549,275,845.83应付账款661,561,718.22 661,561,718.22其他应付款153,150,819.25 153,150,819.25长期借款1,338,779,901.98 1,072,515,954.61 4,010,692,012.26 3,272,646,693.91 9,694,634,562.76应付债券14,198,048.50 35,398,140.00 2,614,742,608.00 2,664,338,796.50租赁负债4,253,405.37 1,780,970.43 457,254.24 2,066,414.36 8,558,044.40长期应付款26,373,334.15 26,373,334.15 79,120,002.45 287,108,176.88 418,974,847.63合计2,747,593,073.30 1,136,068,399.19 6,705,011,876.95 3,561,821,285.15 14,150,494,634.59

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偿还期分析如下: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银行借款 其他借款 银行借款 其他借款1年以内830,116,091.95 1,071,622,447.171-2年1,788,411,487.35 849,686,192.772-5年2,951,232,709.69 3,599,468,177.805年以上2,507,110,110.79 3,079,257,646.24合计8,076,870,399.78 8,600,034,463.98

3、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

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集团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于2025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则本集团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约30,290,000.00 元(2024年12月31日:约32,250,000.00元)。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仅存在少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以及外币,不存在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重大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除应收款项融资外,本集团不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二)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包括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款项、租赁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北京国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赵及锋 北京市 投资管理

3,000,000万元

31.79 31.79

其他说明:除上述直接持股外,北京国资公司同时持有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香港公司”)100%股权,而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78%的股份。北京国资公司同时持有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工业投资”)100%股权,而该公司持有本公司9.74%的股份。北京国资公司为公司最终控制方。

(二)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国资香港公司 股东及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水晶石”)

曾经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下属子公司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

股东及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证券”) 股东及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联营企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农商行”)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联营企业

(四)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深圳水晶石25,000.00 4,872,739.88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323,100.00 323,100.00北京证券250,000.00北京银行211,000.00其他90,167.00 118,310.00合计899,267.00 5,314,149.88

2、 关联方借款

(1)利息费用

借款方 2025年度 2024年度北京国资公司23,495,416.67北京银行13,038,419.45 14,520,837.57北京农商行4,498,285.01 14,837,374.01合计17,536,704.46 52,853,628.25

3、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关键管理人员薪酬8,647,812.94 18,417,029.13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绩效薪酬未履行完决策程序,2025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不包含绩效薪酬

4、 其他关联交易

于2025年12月31日,存放在北京银行款项68,933,068.81元(2024年:

8,124,990.52元)、北京农商行408,287.37(2024年:1,263,432.08元);存放在北京银行款项产生的利息收入218,094.17元(2024年:34,235.16元)、北京农商行产生的利息收入11,056.54元(2024年:47,147.48元);与北京银行交易产生的手续费970.00元(2024年:618.05元),与北京农商行交易产生的手续费1,726.00元(2024年:2,300.37元)

5、 董事和总经理薪酬及董事权益

(a)2025年度每位董事、监事及总经理的薪酬如下:

姓名 酬金

工资及补贴

养老金计划供款

奖金 住房公积金 合计执行董事:

乔德卫221,625.00 18,410.64 15,717.24 255,752.88成苏宁738,750.00 44,047.68 52,827.12 835,624.80胡声泳530,844.00 57,015.00 63,305.28 651,164.28非执行董事:

刘曙光

胡勇

赵志雄

胡天河

燕春旭

独立非执行董事

姓名 酬金

工资及补贴

养老金计划供款

奖金 住房公积金 合计周北海80,000.00 80,000.00欧阳戒骄110,571.60 110,571.60郑志明80,000.00 80,000.00监事

余丽君173,829.42 27,910.41 27,000.00 24,131.52 252,871.35颜世文177,117.34 28,789.40 21,677.04 227,583.78田莹莹

合计

270,571.60 1,842,165.76 176,173.13 27,000.00 177,658.20 2,493,568.69

2024年度每位董事、监事及总经理的薪酬如下:

姓名 酬金

工资及补贴

养老金计划供款

奖金 住房公积金 合计执行董事:

乔德卫888,500.00 46,927.17 1,083,700.00 61,091.28 2,080,218.45胡声泳532,844.00 50,108.49 957,976.36 61,091.28 1,602,020.13仲夏148,750.00 180,617.00 329,367.00非执行董事:

刘曙光

岳鹏

赵志雄

胡天河

燕春旭

仝翔宇

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北海80,000.00欧阳戒骄20,000.00郑志明73,500.00傅捷36,300.00谢兰军60,000.00监事

余丽君178,376.78 24,570.00 28,000.00 24,343.92 255,290.70颜世文174,982.06 24,310.00 23,196.24 222,488.30田莹莹

罗照国

合计269,800.00 1,923,452.84 145,915.66 2,250,293.36 169,722.72 4,489,384.58

注1:乔德卫于2025年4月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2025年2月成苏宁被委任

总经理职务,2025年5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2025年10月担任为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刘曙光于2025年4月离任;胡勇2025年5月被委任非执行董事;2025年9月公司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自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无监事。注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绩效薪酬未履行完决策程序,未在上表中披露,暂估绩效薪酬为233.56万元。

(b) 董事的退休福利2025年度不存在董事放弃酬金之情况(2024年度:无)。

(c) 董事的终止福利2025年度不存在董事的终止福利(2024年度:无)。

(d) 为促使董事加盟而向董事支付的款项2025年度不存在为促使董事加盟而向董事支付的款项(2024年度:无)。

(e) 就获得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支付的对价2025年度不存在就获得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支付的对价(2024年度:无)。

(f) 向董事、受董事控制的法人团体及该等董事的有关连实体作出的贷款、类似贷款和惠及该等人士的其他交易资料2025年度不存在向董事、受董事控制的法人团体及该等董事的有关连实体作出的贷款、类似贷款和惠及该等人士的其他交易资料(2024年度:无)。

(g) 董事在交易、安排或合同中的重大权益2025年度不存在向董事在交易、安排或合同中的重大权益(2024年度:无)。

6、 薪酬最高的前五位

2025年度本集团薪酬最高的前五位中包括2位董事(2024年度:2位董事),其

薪酬已反映在附注十二(四)5、董事和总经理薪酬及董事权益中披露;其他3位(2024年度:3位)的薪酬合计金额列示如下:

2025年度

2024年度基本工资、住房补贴以及其他补贴1,782,447.84 1,598,532.00

奖金2,871,162.56养老金计划供款171,045.00 150,325.47合计1,953,492.84 4,620,020.03

人数

2025年度

2024年度薪酬范围:

港币1,500,000元 – 2,000,000元0 3注:公司其他三位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绩效薪酬未履行完决策程序,未在上表中披露,暂估绩效薪酬为330.24万元。

(五) 关联方应收应付等未结算项目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上年年末账面余额预付账款

其他59,979.96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上年年末账面余额应付账款

深圳水晶石2,461,250.08

北京软件和信息38,000.00其他应付款

北京软件和信息16,100.00

3、 长期借款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上年年末账面余额长期借款

北京银行395,330,366.66 498,464,093.06

北京农商行56,655,713.28 383,985,973.00合计451,986,079.94 882,450,066.06

(六) 股份支付

(一)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授予对象

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

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

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研发人员1,860,000.00 222,084.00管理人员30,850,000.00 3,658,602.00生产经营及其他人员4,420,000.00 527,748.00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以及激励对象缴款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18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77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2.95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12月2日;根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13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6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12月2日。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36 个月、48个月。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按照授予日A股流通股市价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公司管理层考虑最新可行权员工人数变动、业绩达标程度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后作出最佳估计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4,408,434.00元

(三)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四)股份支付费用

授予对象

本期金额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计

授予对象

本期金额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计研发人员222,084.00 222,084.00管理人员3,658,602.00 3,658,602.00生产经营及其他人员527,748.00 527,748.00合计4,408,434.00 4,408,434.00

(五)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不存在重要承诺

(二)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无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26年3月27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人民币0.22元。按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股份约143,058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约31,473万元,上述提议尚待股东会批准,未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

十五、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

- 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以持续向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回报;-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

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比率监控资本。-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资产负债率

60.45% 61.21%

十六、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1年以内(含1年)27,004,421.64 57,657,886.091至2年35,570,954.80 41,231,663.302至3年110,877,456.613年以上189,374,250.00 93,093,454.05小计251,949,626.44 302,860,460.05减:坏账准备

合计251,949,626.44 302,860,460.05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51,949,626.44 100.00 251,949,626.44 302,860,460.05 100.00 302,860,460.05其中:

应收关联方总包服务费及专利使用费

251,949,626.44 100.00 251,949,626.44 302,860,460.05 100.00 302,860,460.05合计251,949,626.44 100.00 251,949,626.44 302,860,460.05 100.00 302,860,460.05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

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惠州二期公司96,192,500.00 96,192,500.00 38.18通州公司39,832,649.71 39,832,649.71 15.81登封公司34,960,000.00 34,960,000.00 13.88金沙公司30,821,750.00 30,821,750.00 12.23博白公司24,000,000.00 24,000,000.00 9.53合计225,806,899.71 225,806,899.71 89.63

(二) 其他应收款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应收利息90,139,623.10 81,492,210.51应收股利1,887,850,000.00 1,256,550,000.00其他应收款项1,083,882,237.81 540,807,861.82合计3,061,871,860.91 1,878,850,072.33

1、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应收子公司借款利息90,139,623.10 81,492,210.51小计90,139,623.10 81,492,210.51减:坏账准备

合计90,139,623.10 81,492,210.51

2、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明细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947,300,000.00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股利940,550,000.00 1,256,550,000.00小计1,887,850,000.00 1,256,550,000.00减:坏账准备

合计1,887,850,000.00 1,256,550,000.00

3、 其他应收款项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1年以内(含1年)320,795,248.58 234,249,843.051至2年125,349,296.76 166,949,356.842至3年167,284,423.87 132,138,016.273年以上479,302,003.62 17,707,253.20小计1,092,730,972.83 551,044,469.36减:坏账准备8,848,735.02 10,236,607.54合计1,083,882,237.81 540,807,861.82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641,676.53 0.79 8,641,676.53 100.00 8,641,676.53 1.57 8,641,676.53 10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84,089,296.30 99.21 207,058.49 0.02 1,083,882,237.81 542,402,792.83 98.43 1,594,931.01 0.29 540,807,861.82合计1,092,730,972.83 100.00 8,848,735.02 0.81 1,083,882,237.81 551,044,469.36 100.00 10,236,607.54 1.86 540,807,861.82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名称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绿色动力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5,160,600.00 5,160,600.00 100.00

账龄较长

且存在收

回风险

5,160,600.00 5,160,600.00贵州西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2,668,488.18 2,668,488.18 100.00

账龄较长且存在收回风险

2,668,488.18 2,668,488.18合计7,829,088.18 7,829,088.18 100.00 7,829,088.18 7,829,088.18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应收关联方款项1,077,357,880.88其他6,731,415.42 207,058.49 3.08合计1,084,089,296.30 207,058.49 0.02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上年年末余额1,594,931.01 8,641,676.53 10,236,607.54上年年末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387,872.52 -1,387,872.52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207,058.49 8,641,676.53 8,848,735.02

(4)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单项计提8,641,676.53 8,641,676.53其他1,594,931.01 -1,387,872.52 207,058.49合计10,236,607.54 -1,387,872.52 8,848,735.02

(5)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6)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上年年末账面余额集团内往来款1,077,357,880.88 535,762,639.78应收原股东往来款5,973,188.35 5,973,188.35其他9,399,903.60 9,308,641.23合计1,092,730,972.83 551,044,469.36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登封公司 往来款166,814,669.08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15.27

金沙公司

借款+往来款

196,148,189.79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17.95

葫芦岛发电公司

借款+往来款

379,182,656.95

1年以内、1-2年、2-3年

34.70

平阳二期公司

借款+往来款

17,113,446.68

1年以内、1-2年、2-3年

1.57

宁河公司

借款+往来款

277,547,625.97

1年以内、1-2年、3-4年,4-5年、5年以上

25.40

合计1,036,806,588.47 94.89

(三) 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对子公司投资

6,763,846,518.17

326,139,358.86 6,437,707,159.31 6,767,492,470.17 326,139,358.86 6,441,353,111.31

合计6,763,846,518.17

326,139,358.86 6,437,707,159.31 6,767,492,470.17 326,139,358.86 6,441,353,111.31

1、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上年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常州公司142,146,967.22 108,654.00 142,255,621.22泰州公司180,000,000.00 23,880.00 180,023,880.00海宁公司86,000,000.00 86,000,000.00永嘉公司100,000,000.00 60,894.00 100,060,894.00平阳公司100,000,000.00 33,432.00 100,033,432.00武汉公司277,874,320.40 148,056.00 278,022,376.40乳山公司100,880,000.00 33,432.00 100,913,432.00安顺公司102,083,479.98 48,954.00 102,132,433.98章丘公司172,940,000.00 84,774.00 173,024,774.00句容公司100,026,752.87 48,954.00 100,075,706.87惠州公司220,954,159.23 33,432.00 220,987,591.23平遥公司20,017,204.55 20,017,204.55蓟州公司72,000,000.00 78,804.00 72,078,804.00香港绿动741,687,991.55 142,086.00 741,830,077.55深圳景秀27,047,295.00 6,529,123.47 27,047,295.00 6,529,123.47宁河公司149,610,235.39 149,610,235.39 84,774.00 149,695,009.39 149,610,235.39红安公司100,029,152.08 57,312.00 100,086,464.08通州公司375,066,706.59 21,492.00 375,088,198.59汕头公司157,500,000.00 78,804.00 157,578,804.00隆回公司20,000,000.00 20,000,000.00博白公司75,000,000.00 57,312.00 75,057,312.00蚌埠公司166,000,000.00 84,774.00 166,084,774.00密云公司120,000,000.00 57,312.00 120,057,312.00

被投资单位 上年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永嘉二期公司51,000,000.00 5,970.00 51,005,970.00葫芦岛绿益公司170,000,000.00 170,000,000.00 5,970.00 170,005,970.00 170,000,000.00惠州二期公司450,000,000.00 69,252.00 450,069,252.00登封公司100,000,000.00 35,820.00 100,035,820.00石首公司100,000,000.00 57,312.00 100,057,312.00海宁扩建公司234,000,000.00 114,624.00 234,114,624.00博海昕能公司610,000,000.00 113,430.00 610,113,430.00金沙公司162,360,400.00 63,282.00 162,423,682.00平阳二期公司110,000,000.00 102,684.00 110,102,684.00靖西公司120,000,000.00 57,312.00 120,057,312.00恩施公司200,000,000.00 54,018.00 200,054,018.00广元公司140,365,600.00 10,084,774.00 150,450,374.00四会公司225,871,016.18 78,804.00 225,949,820.18葫芦岛发电公司123,074,600.00 78,804.00 123,153,404.00朔州公司191,100,000.00 3,981,282.00 195,081,282.00汕头污泥公司13,000,000.00 35,820.00 13,035,820.00惠州三合一公司50,400,000.00 21,492.00 50,421,492.00丰城公司97,056,589.13 100,296.00 97,156,885.13汕头厨余公司2,400,000.00 5,970.00 2,405,970.00武汉东湖公司10,000,000.00 10,000,000.00合计6,767,492,470.17 326,139,358.86 16,354,048.00 20,000,000.00 6,763,846,518.17 326,139,358.86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本年年末余额宁河公司149,610,235.39

149,610,235.39深圳景秀6,529,123.47

6,529,123.47

葫芦岛绿益公司170,000,000.00

170,000,000.00

合计326,139,358.86

326,139,358.86

(四)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主营业务77,101,451.88 12,415,962.91 116,798,035.06 10,397,960.14其他业务2,672,527.41 9,304,182.86合计79,773,979.29 12,415,962.91 126,102,217.92 10,397,960.14

(五) 投资收益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117,700,000.00 10,802,646.51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3,147,679.17 4,443,717.60利息收入42,014,317.23 39,933,614.64合计1,156,566,638.06 55,179,978.75

十七、 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说明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1,883.9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981,377.88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69,788.5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49,634.21小计6,218,916.71所得税影响额-766,304.16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64,285.00合计5,288,327.55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每股收益(元)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53 0.44 0.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46 0.44 0.43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五年业务摘要

单位:人民币千元年度20252024 20232022 2021业绩

营业收入3,533,560 3,398,572 3,955,549 4,567,118 5,056,889毛利1,649,027 1,544,157 1,523,750 1,569,998 1,731,716毛利率

46.67% 45.44% 38.52% 34.38% 34.2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7,501585,082 629,281 744,767 697,786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21,926,73421,988,773 22,537,266 22,677,440 20,214,466负债总额13,254,40613,459,983 14,263,309 14,864,161 13,296,885

董事长:成苏宁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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