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601330)_公司公告_绿色动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时间:

绿色动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8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及核查程序说明

因本激励计划筹备时间较长,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部进行公示时,公司监事会尚未取消,本次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工作由监事会完成。本次公示完成后,因出现部分拟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公司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更新,剔除了已离职人员,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及公告张贴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

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三)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信息。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监事会交接的资料、《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四)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规定的条件,

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