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601330)_公司公告_绿色动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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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9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郑志明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欧阳戒骄女士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成苏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惠州三合一公司办理固定资产贷款置换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惠州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三合一公司”)

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0年的固定资产贷款以置换原存量固定资产贷款,由惠州三合一公司提供应收款质押,集团按持股比例(8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0)。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为惠州三合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资产负债率、现金流以及二级市场行情等多重因素,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同意本次不向下修正“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如再次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绿动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方案》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新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执行董事胡声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9日在深圳召开。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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