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318证券简称:中国平安公告编号:临2025-03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95元(含税)。?本次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以下预期时间表仅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股份类别
| 股份类别 | 暂定股权登记日 | 暂定最后交易日 | 暂定除权(息)日 | 暂定现金红利发放日 |
| A股 | 2025/10/23 | - | 2025/10/24 | 2025/10/24 |
?本公司H股(包含港股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的具体操作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可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88.59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将派发2025年中期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
0.95元(含税)。本次中期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总股数为准计算,若根据截至2025年
月
日有权参与总股数18,107,641,995股计算,2025年中期股息派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7,202,259,895.25元(含税)。注: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孰低确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分配中期股息。本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2025年中期股息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中期股息派发对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股息派发后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根据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3日、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股可转换债券发行完成以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股可转换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已发行本金总额为35亿美元0.875%利率于2029年到期的可转换为本公司H股股份的债券(以下简称“2024年H股可转换债券”)和本金总额为117.65亿港元零息于2030年到期的可转换为本公司H股股份的债券(以下简称“2025年H股可转换债券”)。
根据2024年H股可转换债券、2025年H股可转换债券的条款及条件,自2025年9月19日(即本次股息派发H股股权登记日次日)起,2024年H股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将相应调整为每股H股40.49港元、2025年H股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将相应调整为每股H股54.00港元,具体可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有关咨询办法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8675322联系传真:(0755)82431029联系电邮:IR@pingan.com.cn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