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279证券简称:英利汽车公告编号:
2025-055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德天津”) |
| 本次担保金额 | 5,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9,00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全资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77,00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88.17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控股子公司即被担保人林德天津向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林德天津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林德天津54.00%的股权,Linde+WiemannSE&Co.KG(简称:林德维曼)持有林德天津46.00%的股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批准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1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计划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林德天津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54%,林德维曼持股46.00%。 | ||
| 法定代表人 | 林上炜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4064012553U | ||
| 成立时间 | 2013年3月27日 | ||
| 注册地 | 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康道34号 | ||
| 注册资本 | 3,6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加工、组装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电泳及其它金属表面处理(喷涂、电镀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97,707.11 | 101,781.71 | |
| 负债总额 | 27,692.02 | 32,600.91 | |
| 资产净额 | 70,015.09 | 69,180.80 | |
| 营业收入 | 49,347.24 | 80,484.48 | |
| 净利润 | 834.29 | 1,311.17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
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2025年度预计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7.70亿元(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8.17%,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6.30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61.51%;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40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6.66%。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30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38.12%。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