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注册的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2日及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详细信息可查阅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及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注协[2025]MTN1083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