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601238)_公司公告_广汽集团:关于发行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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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关于发行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A股代码:601238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临2025-062
H股代码:02238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为充分利用各类不同债权融资产品的优势,避免过度依赖单一融资渠道,更好的依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灵活选择最优融资工具。公司拟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及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自查,本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包括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分期发行。具体债券发行方式及

发行规模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利率固定利率债券,具体利率视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确定。

4、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

5、承销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6、发行对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非公开发行。

7、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8、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股权投资、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最终用途以监管机构批复的注册文件为准。

9、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10、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若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其他必要措施。

11、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册批文到期日止。

二、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相关情况

1、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分期发行。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中期票据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利率

固定利率债券,具体利率视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确定。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

5、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6、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8、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科创领域股权投资、补充流动资金等,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最终用途以监管机构批复的注册文件为准。

9、担保情况本次中期票据无担保。10、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承诺在本次中期票据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11、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册批文到期日止。

三、授权相关情况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批次结构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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