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相关人员的履历、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
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汪渡村先生、 Chang Dan Yao Danielle女士、Neng Chao Chang先生以及Andrew Robert Tang先生 的履历等材料,以上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 们认为以上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仓勇涛先生、黄江东先生、郭薇女士以 及张莉女士的履历等材料,以上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们认 为以上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