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用途 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5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 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即2025 年4 月25 日至2026 年4 月24 日,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 元/股。因 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 年6 月6 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9.77 元/股。因公司股票价格上涨造 成回购价格上限低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公司于2025 年10 月27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9.77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0.00 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30 日、2025 年5 月30 日、2025 年10 月2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实施2024 年度权益 分派后调整2025 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调 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4 月2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9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29%,购买的最高价为29.64 元/股、最低价为13.96 元/股,已支付的总 金额为150,001,599.26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用途的具体情况
为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增强投资者 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40.00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 会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
同时,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4,350 万元且不超过28,700 万元,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50 万元且不超过1,300 万元。回购股份的用途调整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的回购数量以本次回购 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用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 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 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