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或“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6 年3 月30 日上午9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 产业园B 座1110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 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 名(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皮岩峰先生,独立董 事吴培国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7 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刚 平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阳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培国)》《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宇 建)》。
四、《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 评估报告》。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5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部分应收 账款、存货、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20,407,319.84 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并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对2025 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对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涉及 公司的应收账款以及所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华电重 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存货、在建工程等6 项资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 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资产价值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 年度 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华电科 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784.81 万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278.48 万元, 分配2024 年度利润3,966.95 万元,母公司2025 年初未分配利润 114,074.89 万元,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未分配利润112,614.26 万 元。
同意拟订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 1,162,223,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股利0.48 元(含 税),合计人民币5,578.67 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的35.60%,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实施 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 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干预、套现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告》。
九、《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5 年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关于公司2025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 第8 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于2025 年期末组织对商誉进行减值 测试,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合理、审慎,符合相关规定,资产评估范围完整,假 设合理,方法恰当,结论公允。同意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2025 年度 不对商誉计提减值。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并发表同意意见:“我们对公司《2025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和相关 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对合并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
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且具有独立性,评估范围 完整,评估假设合理,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能够公允地反映包含商 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十一、《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 求,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2025 年度的内部控制的运行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已按照相 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 的规定开展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和重要缺陷,亦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内部控制。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2025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议案》
十三、《关于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 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报告》全文和摘要,《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四、《关于公司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案。 表决情况: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通过此议
关联董事周云山先生、皮岩峰先生、李昂先生按有关规定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 案,并发表同意意见:“我们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职责、综合绩效等因素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考核结果及兑现薪酬客观、公正,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2025 年度工资总额预清算的议案》
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
十六、《公司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报告》。
十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八、《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案。 表决情况: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通过此议
关联董事彭刚平先生、刁培滨先生、樊春艳女士按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 同意意见:“《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真实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华电财务公司的业务资质、经营状况和风险防控情况,华 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业务资质,依法合规经营,运作规范,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一致同意《关于对中国华电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并发表同意意见:“我们对《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 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华电财务公司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并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监 管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管控存款、贷款等金
融业务风险,其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公司已制定《与中国华电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相关风险,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和处置预案,能够防范和控制相关风 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 报告》。
十九、《关于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 估报告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二十一、《关于公司2026 年度工资总额预控计划的议案》
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
二十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李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 附件。
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李昂先生简历
李昂,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正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电机系博士后。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 工董事、工会主席。曾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秘 书处一级职员、市场营销部经济运行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 部)人才开发处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