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601226)_公司公告_华电科工: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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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科工: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吴培国先生、陆宇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吴培国先生、陆宇建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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