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环 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 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 业,审计收费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3 月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 年4 月 24 日经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立信为公司2025 年 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 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3 月27 日,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1 月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 议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预沟 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了立信关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和初步预审情况的汇报, 并对审计计划安排提出建议。
(三)2026 年3 月19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 议以视频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总 监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立信关 于公司年报审计相关事项的汇报,就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 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给 予建议。
(四)2026 年3 月31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立信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建军
审计委员会委员:刘延平
张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