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_公司公告_龙江交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合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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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合赢)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6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龙江交通股票代码:601188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合赢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孤山后山路2号-15(自主申报)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号中国人寿大厦

幢1201-1202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5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控制关系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4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 7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龙江交通、上市公司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合赢杭州合赢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致其所持股份比例减少至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合赢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孤山后山路2号-15(自主申报)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信达华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310.00万元注册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1MAD92A2C8T企业类型及经济形式: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4-01-03至无固定期限税务登记证号码:91330101MAD92A2C8T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程牧歌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杭州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合赢合伙人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别
杭州信达华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395%普通合伙人
信达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7,00067.1671%有限合伙人
太仓宽源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8,30032.7934%有限合伙人
合计25,310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杭州合赢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致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龙江交通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杭州合赢计划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2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合赢持有贵司股份78,000,000股,合计持股比例

5.97%;本次权益变动后,我司持有贵司股份65,273,500股,合计持股比例5.00%;本次权益变动导致我司持股比例由5.97%变动为5.00%,触及5%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减持龙江交通股份12,726,500股,减持比例0.97%,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减少至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杭州合赢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限售流通股78,000,0005.9765,273,5005.00
合计78,000,0005.9765,273,5005.00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2025年

日上市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5),杭州合赢计划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2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数量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杭州合赢集中竞价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12,726,5000.97
合计12,726,5000.9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电话:

0451-51688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合赢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程牧歌日期:

2025年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股票代码6011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合赢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78,000,000股持股比例:5.9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65,273,500股持股比例: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合赢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程牧歌

日期: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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