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厦门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王建平监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