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601187)_公司公告_厦门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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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关联交易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西金租”)人民币50亿元授信额度(敞口34亿元),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公司类授信业务,其中,同业授信额度到期日为2026年7月31日,公司类授信额度期限五年。

?海西金租为本行关联法人,本次额度调整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行过去12个月给予海西金租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5亿元(敞口25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海西金租授

信额度50亿元(敞口34亿元),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公司类授信业务。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内本行给予海西金租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5亿元(敞口25亿元)(不含本次额度调整),上述授信额度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并经由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额度调整后,本行给予海西金租的授信总额度为50亿元(敞口34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海西金租为本行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海西金租为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海西金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500MA2XNL6NXX)是由银监会于2016年4月批准筹建的金融租赁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9日,注册地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2号厦门银行泉州分行大厦25、26层,注册资本为12亿元,法定代表人潘青松,海西金租的主营业务为: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目前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一)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3,700万元人民币,比例69.75%;

(二)泉州中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3,950万元人民币,比例11.625%;

(三)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出资13,950万元人民币,比例11.625%;

(四)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人民币,比例4.08%;

(五)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比例2.92%。

海西金租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本行对上述关联方授信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均为本行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授信金额为50亿元(敞口34亿元),本行2025年度对其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5亿元(敞口25亿元),超出预计金额部分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批并予以披露。因占比未超过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0月22日,本行召开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独立董事第十五次专门会议,同意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9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全体董事均表决同意。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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