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601187)_公司公告_厦门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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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和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厦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99号)核准,厦门银行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3,912,789股,并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639,127,8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75,215,09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3,912,789股,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355,081,865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349,334,069股,共涉及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97名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0月27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厦门银行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厦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厦门银行总股本5%以上的股东厦门市财政局

、台湾富邦金控、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厦门银行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厦门银行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厦门银行回购该等股份。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股东持股期限有其他要求,以监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2、厦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厦门银行总股本5%以上的股东厦门市财政局承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不减持厦门银行股份;在股票锁定期满两年后,是否减持及减持数量视其实际需要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确定。

3、厦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厦门银行总股本5%以上的股东台湾富邦金控、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其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有厦门银行股份数量的0%;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数量视需要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确定。

4、厦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厦门银行总股本5%以上的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有厦门银行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一;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数量视需要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确定。

5、厦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持有的厦门银行股份自厦门银行股份上市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三年,持股锁定期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

6、厦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万股的员工股东承诺:所持的厦门银行内部职工股股份(股份数以厦门银行登记确认的为准),自厦门银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三年,持股锁定期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

注: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和厦门市人民政府要求,厦门市财政局将持有的厦门银行480,045,448股股份全部划给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将继续履行厦门市财政局在厦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时的相关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49,334,06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80,045,44818.19%480,045,4480
2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73,754,58517.95%473,754,5850
3北京盛达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2,966,5179.59%252,966,5170
4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141,000,0005.34%141,000,0000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人员7,315,3150.28%1,567,5195,747,796
合计1,355,081,86551.35%1,349,334,0695,747,796

注:厦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 5 万股的人员因人数较多,为便于投资者阅读公告,不逐一列示。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355,081,865-1,349,334,0695,747,79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284,046,023+1,349,334,0692,633,380,092
单位:股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股份总额2,639,127,88802,639,127,888

六、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厦门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厦门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联合保荐机构对厦门银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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