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86公司简称:中国铁建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根据全面性和重要性原则,本公司将本级及所属工程承包、规划设计咨询、投资运营、房地产开发、工业制造、物资物流、产业金融、新兴产业等单位纳入评价范围,涵盖了所有关键业务和高风险领域。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在保证外部监管及合规要求基础上,围绕战略目标,坚持风险导向,从公司重大战略部署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和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风险应对、缺陷高发领域、管理效率与效果提升等方面,针对关键内部控制环节开展。本公司将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三重一大、子公司管控、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经营承揽、投融资管理、项目管理、采购业务、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监督、信息系统等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了评价范围。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投资风险、项目经营管理风险、债务资金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安全风险等领域。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办法》《法律合规风控业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利润总额 | 大于5% | 大于2%小于等于5% | 小于等于2% |
说明:
公司采用内部控制缺陷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判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果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大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该缺陷为重大缺陷;如果小于等于5%、大于2%,则认定该缺陷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等于2%,则认定该缺陷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高级管理层中存在舞弊行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对已经签发的财务报告重报更正错误(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
| 重要缺陷 | 未设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未建立并有效执行职业道德规范;未建立举报及报告机制;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未对反舞弊工作进行监督;不存在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的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中的控制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等。 |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 |
说明:
在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影响额很难确定情况下,公司通过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利润总额 | 大于5% | 大于2%小于等于5% | 小于等于2% |
说明:
公司采用内部控制缺陷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果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引起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大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该缺陷为重大缺陷;如果小于等于5%、大于2%,则认定该缺陷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等于2%,则认定该缺陷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重大缺陷 |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交易失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市场造成较大影响;内部审计职能、风险评估职能、控制环境无效;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
| 重要缺陷 | 出现重大缺陷描述情形,但影响程度不及重大缺陷涉及面广、重要性大、影响程度高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在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影响额很难确定情况下,公司通过分析该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经全面核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仅存在部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针对上述认定的内控缺陷,公司董事会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遵循“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即刻启动缺陷整改工作,同时将缺陷的数量、类别及整改进度、成效纳入责任单位年度内部控制考核核心指标。经统筹部署、逐项推进,内控评价排查出的缺陷均已得到及时整改,整改工作的响应效率、实施质量与落地成效均实现有效提升。在逐项落实具体缺陷整改的基础上,公司深度溯源缺陷成因、精准锁定风险源头,持续优化配套业务流程,进一步巩固缺陷整改实效,全力构建全覆盖、强约束、严监管的内部控制体系,筑牢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防线。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经全面核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仅存在部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针对上述认定的内控缺陷,公司董事会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遵循“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即刻启动缺陷整改工作,同时将缺陷的数量、类别及整改进度、成效纳入责任单位年度内部控制考核核心指标。经统筹部署、逐项推进,内控评价排查出的缺陷均已得到及时整改,整改工作的响应效率、实施质量与落地成效均实现有效提升。在逐项落实具体缺陷整改的基础上,公司深度溯源缺陷成因、精准锁定风险源头,持续优化配套业务流程,进一步巩固缺陷整改实效,全力构建全覆盖、强约束、严监管的内部控制体系,筑牢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防线。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公司依规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经全面核查认定,未发现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仅存在部分一般缺陷。为切实提升内控缺陷整改质效,公司在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各所属单位在扎实完成缺陷整改的同时,充分发挥历史缺陷的警示作用,积极探
索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有效路径与方法,健全缺陷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推动风险内控体系迭代升级。工作推进过程中,为夯实内控评价工作成果、切实筑牢重大风险防线,公司对历年内控自我评价、监督评价、内控审计及内控体系自查自纠等工作中排查出的缺陷进行集中梳理与复盘提炼,统筹开展各单位缺陷整改复核及全系统共性缺陷对照检查等工作。在公司高度重视与从严要求下,各所属单位均已对相关内控缺陷完成及时整改与优化完善。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2025年,公司全系统上下严格贯彻落实《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办法》《重特大风险管理办法》等规定,持续深化风险内控体系建设,推动内控管理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内控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不断提升。主要包括:一是强化源头防范。严格落实会议议题法律合规前置审核与“四项法律审核制度”,各级法律合规人员全年出具审核意见超30万份,四项法律合规审核送审率、审核率基本达到双100%;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通报分析,聚焦核心业务进行专项检查与风险提示,全年行政处罚数量和金额同比实现双降;扎实开展海外项目标前评审与境外风险防控,完成7个国别61个项目的安全、质量、合规等多维度风险排查,组建50名商法专家库完成23个重大海外项目标前评审,制定覆盖全系统91个国别920个境外项目的全流程合规审查清单,发布11份内部合规指引或风险提示文件。二是抓实中期管控。制定统一合同编号规则,围绕合同12个阶段、134个要素构建全流程合同管控体系;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完善重大风险(事件)台账,落实月度监测、季度分析和通报机制,指导各级单位按周、月、季、年抓好动态风险信息识别、监测、通报、提示等工作,穿透式管控水平持续提升。三是深化后期救济。严格执行重大案件“五个一”管理和重特大案件“发生即报”机制,强化主动维权;建立重大涉外案件督办机制,妥善应对涉外合规挑战。四是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印发《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机构管理办法》《编制管理办法》《总部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内控配套制度体系,夯实内控管理制度基础。创新内控监督评价模式,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从源头上追、从典型上抓”,确保评价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2026年,公司将紧扣“十五五”战略布局,聚焦新质生产力与战略新兴业务等方面,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内控管理精细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深化业法融合,将法治建设纳入“十五五”战略规划,聚焦公司战新业务、投资并购等重点领域,研判风险演化与潜在影响,保障重点战略落地见效。持续加强规章制度管理,结合政策法规与业务发展及时组织制度修订更新,优化制度结构与内容。按照“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同防共治”要求,进一步强化五种渠道信息收集,按期发布风险提示、处罚通报、风险监测等内容,持续深入推进风控体系建设。基于内控监督评价、巡视审计等发现的典型问题线索,聚焦核心领域,选取典型案例,以“解剖麻雀”精神开展深度剖析,针对问题背后的流程痛点与管理漏洞推进流程重构与优化,形成针对性强、可落地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党委巡视、纪检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纪检、巡视巡察和审计成果应用,提升风险管控协同效能,充分发挥“大监督”工作机制的积极作用和效果。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戴和根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