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169证券简称:北京银行公告编号:
2025-06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授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亿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五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批准?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浙商银行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
人民币260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北京银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2025年7月18日审议通过浙商银行的授信方案,拟同意授予浙商银行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2年,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自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批意见表生效之日起生效。浙商银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义的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
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拟授予浙商银行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资本净额的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浙商银行是本行关联方,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认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情形,因此构成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浙商银行成立于1993年
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61336668H,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主要办公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海强,注册资本人民币
274.65亿元。浙商银行是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部设在浙江杭州,系全国第
家“A+H”上市银行。开业以来,立足浙江,放眼全球,稳健发展,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与浙商银行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本行向浙商银行授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本行与浙商银行的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批准。2025年
月
日,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五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赞成。
六、本次交易前
个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本行在本次交易前
个月对浙商银行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亿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