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601166)_公司公告_兴业银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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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6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16.63亿元。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25年度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预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4亿元。

2.分配普通股股息。根据本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有关监管要求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65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1,162,836,117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119.57亿元,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7.72%,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1.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本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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