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601137)_公司公告_博威合金: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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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4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 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39.64%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40.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身份

口其他 (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30212144533682H

□不适用

博威集团有限公司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不适用

博威亚太有限公司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不适用 91330206MA2832KP1M

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

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

谢朝春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行动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

顺物流有限公司

?913302066810851334 □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 心,博威集团拟以自有和自筹资金(包括增持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6 年2 月 10 日至2026 年8 月9 日(即6 个月),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总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以及2026 年3 月3 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取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临2026-027)。

本次权益变动前,博威集团持有公司231,314,181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25.19%,博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64,023,520 股股份,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9.64%。

基于前述增持计划,博威集团于2026 年3 月17 日至2026 年3 月23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21,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 即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博威集团持有公司234,635,981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25.55%,博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67,345,320 股股份,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0.00%。

权益变动方

变动前比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

权益变动的

变动后股数

资金来源(仅

变动后比

(万股)

例(%)

例(%)

时间区间

(万股)

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博威集团有限 公司 23131.4181 25.19 23463.5981 25.55 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2026/03/17-

2026/03/23

其他:

(请注明)

其他金融机构

借款□ 股东借款□

其他:增持专

项贷款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博威亚太有限 公司 8000.0000 8.71 8000.0000 8.71 / /

宁波博威金石 投资有限公司 2752.0697 3.00 2752.0697 3.00 / /

谢朝春 2204.7192 2.40 2204.7192 2.40 / /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鼎顺物流

有限公司

314.1450 0.34 314.1450 0.34 / /

合计 36402.3520 39.64 36734.5320 40.00

注: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2026 年1 月30 日总股本数量计算得出;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6 年3 月20 日总股本数量计算得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博威集团增持 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尚处于自主行权期,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还存在被稀释的可能。

5、本公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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