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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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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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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1-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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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0173号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振石股份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振石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振石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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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振石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振石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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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72号)同意注册,并经贵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配售、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05.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18元,共计募集资金2,918,594,9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97,064,788.6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21,530,111.3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信息披露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上市相关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5,061,999.6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75,468,111.7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6]0099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调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调整后)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玻璃纤维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69,977.07
118,502.20
2307-330483-04-01-48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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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调整后)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64,825.20
114,910.50
2307-330483-04-01-710753、
2505-330483-04-02-180177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 35,850.00
24,993.39
桐发改境外备字[2023]第15
号、境外投资证第
N3300202401294号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7,455.04
19,140.72
2307-330483-04-01-710753、
2505-330483-04-02-180177合 计 398,107.31
277,546.81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648,010,632.4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
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
拟置换金额
玻璃纤维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69,977.07
84,986.92
50.00
84,986.92
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64,825.20
51,719.27
31.38
51,719.27
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 35,850.00
14,608.10
40.75
14,608.10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7,455.04
13,486.78
49.12
13,486.78
合 计 398,107.31
164,801.06
41.40
164,801.06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126,788.26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7,353,808.15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7,353,808.1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保荐费用 1,000,000.00
1,0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4,400,000.00
4,400,000.00
律师费用 1,350,000.00
1,3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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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603,808.15
603,808.15
合 计 7,353,808.15
7,353,808.15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
仅供中汇会鉴[2026]0173号报告使用
仅供中汇会鉴[2026]0173号报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