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石股份(601112)_公司公告_振石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

振石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7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05.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8,594,9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126,788.2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5,468,111.7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

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9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中金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的议案》已经2026年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玻璃纤维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69,977.07118,502.20
2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64,825.20114,910.50
3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7,455.0419,140.72
4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35,850.0024,993.39
合计398,107.31277,546.81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目前募集资金已到账,根据当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对部分前述募投项目的项目建设期调整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项目建设期本次调整后项目建设期
1玻璃纤维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4个月36个月
2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4个月36个月
3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36个月36个月
4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6个月30个月

注:玻璃纤维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于2023年9月启动,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于2024年3月启动

(二)建设时间调整及延期的原因

一方面,公司募投项目启动时间较早,考虑到项目规划时公司上市时间尚未确定,募集资金到位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项目持续推进,各生产基地在建设初期均以自有资金分阶段投入。为统筹平衡项目建设与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采取了审慎的资本开支策略,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同时合理控制建设节奏,因此整体实施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

此外,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清洁能源领域,下游风电叶片制造商对材料认证极为严格,海外建厂面临各种建设手续认证周期相对预期较长。西班牙生产建设项目除受前述共同

因素影响外,亦因其产品需面向海外客户,新基地审厂、产品认证流程严格且周期较长。公司为此采取“先认证,后投产”的审慎策略,将设备采购与客户认证进度相协同,进一步拉长了整体建设周期,故该项目由原计划6个月相应调整至30个月。

公司后续将实时跟进上述募投项目进展,积极协调相关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合法合规、高效使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推动项目实现建设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最优化。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谨慎管理并高效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四)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公司在深入考量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及募投项目的当前实施进展后,审慎研究并决定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2026年

月。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有计划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延期后按期完成的保障措施

公司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统筹规划与科学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与项目具体进展,积极协调内外部资源,强化对募投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环境变化、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和效率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原则,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调整后项目核心目标、实施可行性及预期效益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苏海灵唐加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